至于说看悬疑推理片,当然是为了学习里面的杀……咳咳……破案手法!
由于阅片无数,易封轩写这种小说,还真有一种信手拈来的感觉,虽说文笔稚嫩,但故事颇为灵性。
高三暑假那年,他第一次向《惊悚》投稿,没想到居然过了,虽然只是一个800字的小短篇,但千字一百五的价格还是让他非常满意的。
毕竟那800字只花了易封轩不到一个小时,他却拿到了120块的稿费,对当时的他而言,已经算是非常满意的成果。
本来这种小短篇,其他人都是修了又修,甚至需要修改好几次,才能完成一个不错的作品。
但他却从不改文,美曰其名是为了保留文章最初始的灵性,到底是不是由于懒,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然说,有一次易封轩投稿给编辑时,编辑阅后跟他说需要稍微修改一些地方才能过稿,但他倒好,直接回答说从不改文。
当编辑问他原因时,他只回了一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修文改文只会让原有的文章失去灵性,唬的编辑一愣一愣的,然后……他成功的没过稿。
一直到现在,易封轩在《惊悚》写了差不多有两年了,一开始他只在上面写写一两千字的短篇。
由于《惊悚》每个月分上中下旬出三期,所以一个月能过个两三篇,月工资不到一千块,但胜在轻松,一月工作时间不到六个小时。
后来上大学后,空闲时间实在太多,易封轩又没兴趣和其他学生一样,参加社团泡妞之类的,所以开始写5000-6000字的中篇。
他虽然很多方面都不如别人,但胜在故事还算有趣,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没有改过文,灵性十足。
而且时不时能有一些不错的灵感,所以过稿率相当高,但还没资格提价,那时一个月工资不到三千。
到现在,易封轩也算是在上面有着一定的资历了,千字250,主写上面的长篇连载栏,一次大概一两万字,多时三四万字,月收入不到一万的样子。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还能够来学校外面租公寓住的原因,他还真不差这点钱,为的就是图个清净。
寝室里实在是太吵了,聊天放歌打游戏的,应有尽有,并且声音一个比一个大,在那种状态下,易封轩也很难写出有趣的故事,这才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搬了出来。
上一个长篇已经结束了,易封轩现在要写的,自然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关于梦魇与梦徒的故事。
可当他念头才刚刚升起,左手手心的梦魇印记就传来一阵灼烧般的剧烈刺痛感,仿佛随时会将他整只手融化掉一样。
看来是梦魇不允许易封轩通过这种方式将关于梦徒的事情泄露出去,从而发起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