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郑姐,是胡预的出版集团的一个审稿编辑,也是胡预的得力助手。若看搜索,>
郑姐拍拍儿子的背:“不要这样淘气。”转而却调侃起胡预来:“胡总您这样也太小气了吧,您家财万贯,怎么在这样的路边摊求婚?难怪女孩子不答应了。下次,换个地方,一定成功。”
胡预不免笑着自嘲:“就是知道一定会被拒绝才来这样人少的地方呢。如果去个很多人的地方,也一定是要被拒绝的,那脸可丢大了。”
“不过也是啊,能被胡总喜欢的女孩子,肯定是比较有个性难追的啦。”郑姐笑着附和,一边把叶雨悄悄地打量了一遍,能够拒绝这样一个完美贵公子的求婚,看来这个漂亮的女孩子果真还是与众不同。
“哪里,哪里。”叶雨尴尬地自谦。[
“姐姐,过分地谦虚就是虚伪!”小胖子又继续插嘴。
叶雨额头渗出三条冷汗,现在的零零后,真是思想早熟得可怕啊。
出了店门,叶雨拒绝了胡预送自己回家的好意。
选择独自漫步在街头。
白练,胡预,很近很近。
但是自己却没有办法对他们有感觉,总觉的他们是那么遥远的,究竟是什么?
路过gucci的橱窗,上面是大幅大幅的模特海报。
好像无论选择他们中的哪一个,内心似乎都还是有遗憾。
或许不管是他们哪一个,吸引自己的都是因为带着崇光影子的那一部分。
沈崇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叶雨苦笑了一下,这样究竟是放纵了自己还是为难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