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灯自一柄足足十丈高的旗竿上升起,两面则各站立了十几个衣着各异、膀宽腰圆的大汉,每个大汉身后各竖起一面旗帜,长着浓密汗毛的手背上绘着和旗帜上一样的图案。
小楼的屋檐下也围立着一圈持刀的勇士。温暖的灯火自他们身后的小楼的窗子里透出。一张张模糊了轮廓的面容浮在浅黄的灯光里,神情却凝重如刻在石碑上的祝文,誓死守护着对族人和首领的忠诚。
向着不明来历的光华,地里探出一只毛茸茸的小鼠的头,也许是小楼里的香气过于诱惑,也许是过于渴望,几番犹豫下还是弓起身子向灯光,只望侥幸避人耳目,登堂入室。
它越过一只赭黑色的靴边,隔不多远,又越过另一对靴,待要攀上柱子,青云直上时,寒光骤然亮起。手起刀落后,一个身着杂色毛皮的汉子低头扫了一眼那连颤抖都来不及的不速之客,接着将刀刃插入了刀鞘里,又恢复了石像般的站姿。
华丽的诱惑与渴求总是危险最佳的屏蔽。兽如此,人亦难逃。
不断飘出诱人的香气和光明的小楼的大厅里,也似乎溢满了急欲喷薄而出的血腥味。锋利的刀刃亮出,似玩弄若恐吓般在一双充满恐怖的眼前比了又比,忽然疾刺而下。
新鲜温热的血液急不可耐地挣脱出来,点燃了一双双几乎与血一样通红的眼。
次旦将沾满血渍的刀刃往一块雪白如少女肌肤般细腻光滑的锦布上擦了擦,笑道:“肉一定要现宰的才够嫩,饱含了恐惧的血液的肉更是佳品,它能激起勇士斗争和嗜血的激情和冲动。”
婢女和仆从已经抬着被捅死的小羊羔下去料理,自杜若身边走过时,杜若的头也没有回一下,面上却露出恶心的神情。
杜若虽不是唯一的女客,却依然最引入注目,这边一蹙眉,那边立即便有十几个声音嘘寒问暖,可都被她干脆利索地呛了回去。
杜若拿起酒杯,眼睛却在看着倒映在杯子里的秦非。酒浆晃荡不安,杯子的影子却波澜不惊。她觉得安下心来,却隐约有些失落。
杜仲正和次仁及其他的寨主谈论得兴高采烈,项重华则站在他身后,神情严肃而恭,一双耳朵滴水不漏地吸收着有用的情报。他和秦非的脸上皆用涂料抹得黝黑,若非亲近的熟人万难认出。
坐在杜仲和达召中间的年近三十的美女则是杜蘅最宠爱的四夫人阿彩,也同时是寨主达召的亲妹。
烹饪好的羊肉终于被抬了上来,次旦亲自先切下一块乘给杜仲,道:“杜仲兄弟既然这些天不能喝酒,就多吃点肉吧,若是回去时瘦了一大圈,我黑水寨可就丢人丢到家了。”杜仲连声称谢,伸手接过时没有站好,险些趴在桌上,餐具也撞翻在地。
一旁立即有婢女上前收拾,杜仲不好意思地道歉道:“小侄鲁莽,让寨主您见笑了。”
次旦大手一挥道:“这有啥的,换套新的就行了。”
杜若却叫起来道:“阿哥在家里毛手毛脚的还算了,怎么丢人丢到人家家里了?再这样不小心,哪天被人毒死了都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次旦脸上有点挂不住,笑道:“阿若的嘴可真是比刀子还厉害。阿仲他人这么好,怎么会有人想害他呢?”
杜若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笑道:“山上被杀的最多的动物不是兔子就是羊羔,永远也不会是老虎。越是好人啊,打他主意的王八羔子就越多。”
包括次旦在内的几个人的脸色立马就成猪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