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物?”黄支队说,“这具尸体有附着物吗?哦,你是说他的袜子,我看过了,连个商标都没有,没戏。”
“商标?”我又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对!就看商标。”
黄支队赶紧过来检查桌脚:“你是来砸场子的吧?我这桌子是拼的,你这样拍会给我拍散了的!”
“师兄,”我说,“别那么小气。你开始以为案件很快能破案,所以忘记了尸体上有个很重要的附着物吧?”
“有吗?”黄支队一边说一边晃了晃他的桌子,说,“哦,是有,蓝色内衣!”
“说不准可以从蓝色内衣的商标上找到一些线索呢?”我眉飞色舞。
“不过,这套内衣真的不敢肯定和本案有直接因果关系。”黄支队说,“毕竟它是在池子里,而不是在死者身上。”
“我开始考虑过,”我说,“这套内衣尺码大,不能排除就是买来给死者穿,刺激另一个男人感官的。”
“同性恋会让对方穿女人的内衣?”黄支队说,“那还是同性恋吗?”
“我也不清楚。”我说,“但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个男人扮成女人和另一个男人发生关系的案例,所以不能排除有这种情况。”
“那?”黄支队看了看漆黑的屋外,说,“你的意思是要半夜去殡仪馆吗?”
我揉揉鼻子说:“原来你们把物证保存在了殡仪馆?”
在一阵阵不知是什么怪鸟的怪叫声中,我们走进了云泰市公安局设在殡仪馆内的物证室。为了方便物证保管,很多地方公安机关法医会在殡仪馆内设一间物证室。
从漆黑的屋外走进发出微弱光芒的物证室里,我感觉到后背有一丝凉意。
黄支队从物证架上取下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正是我在池塘里打捞上来的那套蓝色内衣。因为在腐水中泡的时间太久,又在密闭的塑料袋中闷了几天,内衣一被拿出来,就散发出一股恶臭。
黄支队拿着内衣,蹩脚地寻找内衣的商标所在。
我揉了揉鼻子,回头看了眼说:“你说会不会找到商标后,猛一回头,看见一个长发白衣女子站在我们身后?”
黄支队说:“干法医的,还这么迷信,你吓唬谁呢?”
说是这样说,但他还是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确定我们的背后什么也没有。
很快,我们找到了,这套内衣的品牌是“daq”。具体这三个字母代表什么,我们两个大男人也不知道。
发现商标后,我们高兴地转身准备离开,却发现门口的黑影中站着一个拿着工具的女人。
我突然觉得自己全身的立毛肌都竖了起来,两腿迅速肌肉松弛。
好在女人开口说了话:“干什么的!”
“是你啊,”黄支队显然也受了惊,“人吓人吓死人知道不?”
原来是驻守殡仪馆的一位大姐,听见有动静,以为是有小偷就拿着铁锹走了过来。有的时候不得不佩服这些殡仪馆的职工,尤其是女同志。我自认胆儿大,但是让我一个人在这满是死人的地方睡觉,我还是有些胆战的。
和大姐说明了来意后,大姐给了我们一个惊喜:“哦,这个牌子啊,我知道的。在小街有个专卖店。”
“小街?”小街是当地一个低档杂物销售市场,黄支队问,“只有那里有得卖吗?”
“二十元钱一套的内衣,还是情趣内衣,除了那里,还有哪里有得卖?”大姐是个性情直爽的人。
“知道了!谢谢您!看来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黄支队高兴地说。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找到了位于小街中心位置的daq情趣内衣店。
“我们是公安局的。”侦查员拿出了蓝色内衣的照片,“请问这套内衣是在你们家买的吧?”
店主点点头:“嗯,是我们家的货。”
“那请问,”侦查员说,“十个月前你们把这套内衣卖给了谁?”
店主一脸无奈的表情,可能他在心想这个小警察傻吧?十个月前的事情谁能记得?
我解围地笑了笑,说:“可能您要回忆一下,大约十个月前,有没有一个男人来买过这样一套情趣内衣?”
店主沉吟了一下,说:“冬天是吧?那时候是生意淡季,但好像有几个男人来买过,具体我也弄不清楚了,但是记得小街东头的一家药酒店老板来买过一套蓝色的。因为这个老板快四十了还是光棍,所以我当时还问他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黄支队还想再问些什么,我把黄支队拉到一边,说:“别问了,抓人吧。”
“你是说药酒店老板?”黄支队说,“凭什么说肯定是他?这内衣店老板说了,那个时间段有好几个男人都来买过,药酒店老板只是其中之一。”
“哈哈,”我高兴地说,“你一定是忘记了,那个看守水泵房的老头,每天都要喝药酒,而本案的凶手肯定要熟悉水泵房附近的环境。”
“你是说看守老头是这家药酒店的熟客,”黄支队说,“店老板也有可能去过老头的水泵房,知道那里有个藏尸的好地方?”
“是啊,又是内衣,又是药酒,我想在一个城市里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吧?”我自信满满。
在侦查员抓到药酒店老板以后,我们也对药酒店进行了搜查。
药酒店是一个平房套间。外间是店面,柜台摆放着密密麻麻的泡着各种物件的药酒玻璃瓶,倒是没有什么异常状况。
但是当我们走进店内间,店老板平时居住的地方,窗口吹进来的风轻轻撩起了床单,我们看见床下也有一个玻璃瓶。
黄支队快步走了过去,拿出玻璃瓶,却立即浮现出一副恶心的表情。还好,法医的胃口都比较深,黄支队没有一口吐出来。
玻璃瓶里还剩半瓶酒,瓶底居然漂着一根男人的阳具和两颗睾丸!
案子就这样破了。
对店老板的审讯,我只听了一半就提前退场了。眼前的这个店老板,口口声声称曹雷是心甘情愿被他杀死,是心甘情愿把自己的阳具贡献出来给他泡酒喝的,说是他们这种叫冰恋,说那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感情。
从技术层面看,死者的头部损伤非常集中,如果不是失去抵抗能力,是不会保持一个姿势让凶手打击致死的。当然,除非死者自己是愿意的。
我摇摇头,表示无奈。对于这种心理变态的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有强忍着呕吐的欲望,默默离开云泰,开始新的侦案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