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流社会聚会,吟诗是少不了的助兴项目,内容不外乎爱情与忠诚,又或是圣光与信仰的题材,尤其在一些暧昧舞会,更多伤春悲秋之作,辞藻华丽空洞,言之无物,无非都是无病呻吟。
布鲁斯仰仗父亲名头,常年混迹于伊利达城的社交圈,逐花赏柳,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他最擅长的就是吟诗,挖空心思在《吟游诗人全集》里面找出一些合适的句子分解再组织,重新堆砌起来,换上自己名头,然后在聚会上卖弄出来,博取某些寂寞贵妇的芳心,几年下来,倒也上手几个,赢得风流佳公子的名声。
是个女人就不能免俗,都喜欢看上去美丽的东西,伯爵夫人笑道:“男爵,您又做了什么好诗,快念出来。”
好几个贵妇人都停住吃东西的嘴,一脸期待的看着布鲁斯,看得出来他确实很受欢迎。
“噢,男爵,你上次答应写诗给我的,怎么还没见到影子呢?”一个好话叫做珠圆玉润,坏话叫做肥猪的女人眼中冒出诱惑的火花,朝他猛眨眼皮。一群女人团团围住布鲁斯,七嘴八舌的发问:“男爵,您上次在春季庆典酒会上吟的那句假若我是一朵雪花,我会选择在你掌心里融化……,哦,整整让我感动到现在,天,我一辈子没听过那么动情的诗句。”另一个尖嘴猴腮的贵妇补充:“还有,我陷落在你的迷茫中,像一座岛,在蔚蓝的海涛间,不自主的在浮沉,可惜我丈夫没文化听不懂,还说是垃圾,要是我丈夫有你的一半就好了。”她的声音很尖,有若夜枭鸣叫,把还勉强听得不错的诗句念得大家毛骨悚然。
沈之默背心的冷汗终于淌了下来,无可奈何的想:“这……能叫做诗?想是塞尼亚这个国家的文化程度不甚发达,语言够用就行,再谈不上什么文学意境,要放在我们那里,早让人乱棒打死了。”确实,只要读过精炼如同宝石,优美得无法描述的盛唐诗歌,就不会再觉得别的诗有什么可取之处,那时候的唐朝,被人称为诗的国度。
看着这帮白痴激动的样子,沈之默就想把总共九百卷的《全唐诗》全塞进她们嘴里。
克利福德夫人说:“男爵,念给我听听,你的诗总能让我回忆起从前的一些美好记忆。”
那长得很像猿猴的贵妇尖叫道:“快让仆人拿笔纪录下来!”
织萝缇琳悄悄扯了扯沈之默的衣袖:“他好像很受欢迎的样子,你可能没办法跟伯爵夫人拉拢关系了。”
布鲁斯咳嗽一声,全场静默下来,他矜持地审视四周,然后换了个姿势坐下,双眼深情地望着墙角的花束,努力让自己眼睛透露出忧伤的感觉,低声道:“什么是爱?爱就是笼罩在晨雾中一颗星。没有你,天堂也变成地狱。在你美丽的樱唇上,我惯用接吻来代替语言,我的吻就像是从我的心底冒出的一个火焰……”
这其实是一个不甚出名的吟游诗人所作,布鲁斯剽窃过来,只改动了几个字。也许是经常要朗诵诗歌,长期磨练的关系,他的嗓音很平和稳健,还有磁性,诵读时语调、情绪把握都很准确,至少在朗诵上说,他有点本事,当然除此之外一无所长。这家伙为了泡妞,回到家里一定整天躲起来背诵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