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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金娘(求收藏,求推荐,各种求)

李昭云爽朗的一笑,开口说道:“刘小哥,那四间小小的茅屋,本来就是董家的房产,不是李家的东西,对我而言,根本谈不上损失。”

“倒是昨夜逃出董家堡,即躲避了到来的危险,还平白获得了许多耕牛骡马,我本来也是钦犯,即便你不烧房子,过一段时间,也会离开董家堡,这一件小事,还请刘兄弟不必多提。”

李昭云招了招手,将家人分别介绍给了刘宣,除了老妻郭氏,李昭云的大儿子名叫李旭中,如今已经年过三十,长得一脸浓密的胡须,看上去非常威猛高壮。

李家二子名叫李旭通,二十五六岁,身子骨看上去远不如老大,气质也有些胆小畏缩,应该是少年时遇到惊变,受到过很大的恐惧惊吓。

李家三子名叫李旭升,虽然只有十五六岁,但是看上去胆量甚大,性格也与草原牧民有些类似,体格看上去非常强壮,比起老二李旭通,还威猛一些,这位李家幼子,也是箭术最好之人。

那位长得与后世佟丽娅有些类似的少女,名叫李金娘,年方十八,还没有婚配,一般来说,这样大的姑娘,早已经应该成婚。

但是李昭云这样的朝廷钦犯,又不想委屈女儿,况且李金娘身材高大,比起一般壮汉还高出不少,自然就更难以寻找夫家。

李旭中妻子是塞外汉人逃奴,娘家姓何,李旭通的妻子却是一位蒙古族妇女,名叫乌兰图雅,这个名字在蒙古语中译为红色的晚霞,因为嫁给李旭通已经七八年,乌兰图雅已经能熟练使用汉话。

刘宣与李家众人一一见礼,以兄弟叔父相称,只是面对李金娘,刘宣还万分不好意思,反而是李金娘非常大方,笑着原谅了刘宣。

众人都互相认识之后,气氛马上活跃了许多,刘宣站起身来,将放在马上的腊肉取出,用匕首割开交给众人食用,然后开口说道:“大家伙逃出来的时候比较匆忙,没有带出多少粮食,今日先吃一顿饱饭,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刘宣将身上剩下的三个银元宝一起交给了李昭云之妻郭氏,接着说道:“既然大家伙在一起过日子,那么也就不分你我,财物全都交给李婶子保管,大家谁有急用,都可以从李婶子名下支取。”

“我的意思,趁着现在粮价还没有到顶,先去县城购买粮食,大家也不要顾惜银钱,毕竟银两本是身外之物,既不能充饥,也不能御寒,还是尽快花出去。”

“我估计再过两三天,董家堡的内情就应该隐瞒不住,到时候大家都会成为逃犯,画像可能也会挂在城门口,进入县城也肯定非常不方便。”

“现在这个年月,陕北生存艰难,到处都是饥民,除了一些大的堡寨,寻常的乡间山村,恐怕在难见到人影,大家要尽快进入县城一次,将这些银两变成各种活命的物资。”

李昭云见刘宣讲话条理分明,见解深刻,眼中顿时多了几分亮色,微笑的看了一眼正在与嫂子说话的李金娘,心中忽然有了招婿之意。

“这位刘贤侄虽然光着脑袋,像是出家的和尚,但是头顶上没有戒疤,不是受戒的法师,这年月,许多饥民为了活命,避托于寺庙出家为僧,况且出了家也能还俗,本朝的开国太祖,也在寺庙中当过几年和尚。”

李昭云心思转动,点了点头,看起来十分认同刘宣的分析,于是接着说道:“刘贤侄说的话很有道理,但是这种元宝,不能随便拿去使用,这种元宝,是朝廷恩赏官员的礼物,本身没有一点杂质,几乎没有多少流通。”

“如果轻易拿出去,只怕会引起怀疑,不如先融化成银饼子,然后在拿出去,这样一来,才能保证安全。”

刘宣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李叔父所言极是,是在下考虑不周了,大家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如果没有,大家先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生火,将银子融化成银饼子,然后进入县城采买东西。”

李家众人七嘴八舌说了一通,几乎没什么重点,刘宣听了片刻,磊好了一个石灶,加起铁锅,将五个银元宝倒入铁锅,用火镰点起火,开始融化银元宝。

李昭云看起来非常喜欢这种精美的银元宝,从铁锅中捞起一枚,揣在衣服之内贴身藏好,开口说道:“这种元宝非常少见,价格不菲,以后也许有些用处,现在全部毁在这里,也有些可惜,况且四十两白银已经足够,能买不少东西,还是不要将好东西全部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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