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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玩物丧志

鸡中藏参,龙蛇盘燕。

肉香共舞酒气转,飞禽走兽一席遍。可怜无人咽!

一场春梦酒醒时,斜阳却镀窗台前。

“嗯……”

战凌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哼哼唧唧的醒转了过来。

不要误会,这里并非是在战凌的家中,而是在“天上人间”酒吧里的战凌专居--“死了都要喝”居里面。

谁说人睡觉一定要在自己家里睡?

与大多数人的生活习惯恰恰相反,纨绔大少爷战凌自“天上人间”酒吧开张半年多以来,他平日里睡觉睡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天上人间”的这个“死了都要喝”居。

为此,战凌也曾经给了广大好奇心特别强烈的,有硬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作风的,无敌的八卦爱好者一个非常非常生猛的解释:“哪里的地方不睡人?”

其实“天上人间”酒吧是纯粹的酒吧、茶楼加饭店。仅此而已!

只要你有钱。

你饿了,你可以来;你想喝茶,你也可以来;你若是想喝酒玩什么借酒销愁或举酒高歌什么的,同样欢迎。

但是你若要住店开房,不好意思,本店不插手“时间长利润低”的“旅馆业”。

用“天上人间”酒吧老板萧龙的话来说:“日进斗金的本店与铺大利薄的客栈住店业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

因此,“死了都要喝”居,在“天上人间”酒吧绝对是只此一间,别无分房。

至于天上人间酒吧的老板萧龙为什么要给战凌开这个只此一例的方便之门,破例特殊对待,这估计要从战凌的身上说起了。他花钱如滔滔江水一般,破财似风卷残云!

就拿他在天上人间酒吧里来说吧。

他平常没有事就点一桌价值千两银子的山珍海味,并且常常是一口不动,也不知道点了是干嘛的。难道是看着好玩?另外这个房间的租赁费可堪称恐怖,足足有一百万两银子!

鉴于此,那个对谁都爱理不理,并且貌似实力高深莫测的天上人间酒吧的老板萧龙,对于战凌这个万里挑一的冤大头是有求必应,热情有加,笑脸像菊花。

就连那个经得起离城全部人民一致审定,评为史上最不像店小二的店小二,也就是天上人间酒吧的店小二领班--萧晓,他在战凌战大少爷面前也要免费赔笑,点头哈腰,伺候周到,做足高标准、严要求的店小二模样。

综上所述,也就不难理解死了都要喝居能诞生的缘由了。

当然,战凌能混到这种地步,为此他所挥霍掉的金钱也是一笔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数据。

离城曾有人放言:“战家主战朝天假若没有意外生下战凌这个被乱刀砍死都不够让人解气的败家子,那么,战家的财富起码比当前还要翻一倍!”

这一段话引起了离城人民的空前响应。

于是,战凌也坐实了“离城史上第一败家子”这个“光荣”的宝座。

为了战凌能够“改邪归正”,向好的方向发展,有出息一些,战凌的父亲战朝天也曾经为此做出过诸多努力,但结局都是:战朝天想给战凌以感动,战凌只会给战朝天以伤痛。

亲生的儿子啊!那可是亲生的。打又舍不得下重手,杀更是不可能有的念头。

不得已,战朝天头疼了好一阵子,最终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

让他去吧,儿孙自有儿孙福,反正只要有战家在,再差也饿不死这个小兔崽子。

......

近半年内,战凌他曾多次和战朝天“斗智斗勇”。

武术?学武术?成为武者?有木有搞错,这是人干的事吗?!别逼我哦,再逼我我就跟你玩“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什么?博览群书?是黄色小说这类少儿不宜的书吗?其它的书我可是不看的......

......

等战凌彻底醒转过来,睡容一点点隐去,他环目一顾,自动忽略掉那一桌令人食欲暴增,食指欲动的山珍海味,目光注射在一条威猛而又漂亮的老虎和一只奇怪的鸟身上。

战凌在看他们,同时它们也在看战凌,目光灼灼。

这老虎和鸟都是战凌养的,而老虎和鸟也为战凌的纨绔公子的形象填上了浓墨重彩的重重一笔。

战凌管那只鸟叫“电闪”,管这条老虎叫“雷鸣”。加在一起就是“雷鸣电闪”。

“嘎,老大醒了。”

突然,鸟儿“电闪”开口说话了。

望着这只活宝似的小鸟,战凌露出了一丝无奈的苦笑。

这丫的臭鸟从来就不知道沉默为何物。想堵住它的嘴比堵住泛滥的黄河水还难。

“去。”

不去理它,战凌点头给了老虎“雷鸣”一个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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