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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胡冬朵的狗血恋情故事vs凯宾斯基池畔惊魂

大一下半年,私下有人传言,我们系有个女生,刚满二十岁,要嫁人了。

当时我就特震撼,虽然十八岁嫁人,二十岁生子一直是我的人生终极目标,但因为有悖于国家婚姻法规定,所以只能幻想一下。

那个时候在校大学生虽然已经可以结婚,但是对于我们那所连恋爱都禁止、每天半夜有老师拿着手电筒满操场溜达捉奸的学校,这不可不谓一个重磅炸弹。

更重磅的炸弹是,不久之后,听说这个女生结婚当天,新郎跑人了。

据说新郎是个骗子,明明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是个在社会上混的小瘪三,却还要骗那个女生自己是警方卧底,为了破获特大案件,而流浪在社会底层。以至于当时那个叫胡冬朵的女生,崇拜英雄之心萌生。

他们说,其实这个叫胡冬朵的新娘也挺可怜的,父母婚姻的失败,导致了她对家庭的渴望易于常人。所以,会如此轻率地想要结婚,想要证明自己的独立。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新娘的名字叫胡冬朵绿冬瓜还是大西瓜都没有关系,关键是据说,那个新郎的名字叫做辛一百。

我一听,顿时不知道找个什么词来形容我当时的内心,好奇?震撼?

简而言之,就是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女生,也遭遇了辛一百这个男人的欺骗,而且看起来比我当年还凄惨!我顶多算是个被抛弃的女朋友,而这个叫胡冬朵的,简直就是弃妇嘛。

所以,我怀着极同情又极好奇的变态心理,找到了这个叫胡冬朵的女子。我真的特别想看看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倒霉。

大概同是天涯沦落人吧,所以我们可谓一见如故,特别有共同话题。

那天,在唐绘pub里面,胡冬朵拼尽了力气数落着辛一百的不是,而我在旁边不时帮她更正或者添加佐料,以至于胡冬朵产生了错觉,觉得什么叫高山流水,知音难遇?这就是高山流水知音难遇!估计当时的我要是一男人,胡冬朵会立刻嫁给我这个知音人。

遗憾的是,她还没怎么开讲她和辛一百的爱情史,就因为跟我阐述她不幸的童年往事而伤心,喝酒过多,醉倒在桌子边上昏睡不醒了。我不得不喊来海南岛帮我把她拖回宿舍。

海南岛当时正在和马小卓一起喝酒,庆祝他们创办的杂志销量突破了四万册,两个盗版书贩子打算成立自己的文化公司,将地下小作坊半合法化。几个月前他就一直在我面前吹嘘,说,天涯,等我跟马小卓成立了文化公司,就把你打造成头牌啊。

我当时一听,这话怎么这么别扭啊,头牌,弄得我跟勾栏里卖笑的姑娘似的。

海南岛将胡冬朵送回宿舍后,对我说,你这朋友,没点儿心眼,幸亏咱们不是人贩子,要不,第一次见面就喝成这样,不被卖掉真是万幸。

第二天,酒醒后的胡冬朵找到了我,直截了当地跟我说,我要去海南度蜜月,你去不去?

我的眼睛立刻直了,新郎都逃了,还蜜月呢。

胡冬朵叹气,酒店机票什么的早就订了,钱都花了,空那里也浪费。全都五星级的,你去不去?

这种诱惑实在太大了,冒着逃课被老师发现的风险,我跟着胡冬朵开始了她的三亚蜜月之旅。

胡冬朵在飞机上笑,她说,真有趣!你说我没跟那男人一起度蜜月,居然跟那男人的前女友一起出来度蜜月,这个世界真是太神奇了。

陪着胡冬朵蜜月的那几天,我也算听完整了她和辛一百的故事——

她和他遇见时,他正在偷她的自行车,鬼鬼祟祟。

胡冬朵一看自己的自行车被贼行窃,连忙大吼,抓贼啊,说着自己就扑了上去。

有句话怎么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作为有大学毕业文凭的盗车贼辛一百,他的文化修养注定了他的可怕。辛一百在被胡冬朵抓住的那一瞬间,没有逃跑,反而一把回抱住胡冬朵,紧紧地将她揽在怀里,声音低沉而销魂,他说,别叫,我是警察。现在在执行跟踪任务,最近有贩毒人员在此交易。

辛一百突然流落街头,是因为刘芸芸抛弃了他。据说,刘芸芸已力追某政要那俊美无双的小公子去了。

遭遇抛弃的辛一百一直失业着。更不幸的是,他租住的集体公寓遭窃,手机钱包身份证全部失窃了。辛一百在这个城市里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黑人”。最后,只能铤而走险,打算盗窃一辆自行车暂时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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