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年二月十八,金国向周国宣布开战。
二月的春风似乎来得早了一些,冰雪在春光中悄然融化,空气不再寒冷,带着春天的轻柔。
十万大军已经整军待发,经过庄问一个多月的训练磨砺,周军变得更加英姿焕发,一个个满身肃杀,眼中都闪烁着无所畏惧,热血沸腾的光芒。
庄问站于高处,一身银甲经过萧怜雪的特殊处理,鎏金本身重量就很轻,防御力却惊人,在丝毫不影响速度攻击的情况下,大大加强了他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
周军被白炎分为先锋队和第一大队,第三骑兵队,先锋队的配备是极为精良的,除了盾牌剑刀以外,各自背着金羽长箭和长弓射击敌人,还有长靴中的三柄短矛用作投掷。除了远处射杀能力之外,就算是近战也足以强悍。
先锋队的装备虽精良却不多,可怜的是第一大队了。
第一大队所配备的东西可以说是全身武装,从头上到脚上全是武器装备,而这一切,都是百宝袋萧军师的功劳了。
这百宝袋称谓出自庄问之口,当萧怜雪取出那套闪亮坚硬的鎏金银甲时,自己咋舌了。
当她说明其中用处和优劣缺点时,自己只能瞪眼睛。
这萧怜雪就是个智囊百宝袋啊!
庄问是个美丽的男子,脱下白袍的他穿上银甲显得更加气宇轩昂,肤色苍白,五官看起来分外精致鲜明,却没有丝毫女气。
“众将士是否追随我去杀金国小儿?”
话语之间铿将有力,吐千丈凌云之志气,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
“杀!杀!杀!”十万将士举起手中长刀,浑厚的声音震惊四方,气吞山河,似撼狮子下云端。
白炎看着庄问满意地点点头,不愧为司杜康之子,颇有司杜康当年之风,他会是司杜康之后,又一周国英武猛将。
“表哥。”庄问看到白炎立刻满脸笑意的迎上去,原本叫喊震天的十万将士一下子安静下来,小心翼翼的看着端坐轮椅上,满脸清淡的男子。
如果说,边境将士对庄问是赞扬欣赏,那对面前的男子便是深深的佩服,只配对他仰视。
“明日王爷!”
众人纷纷放下手中武器,跪成一团高呼出声。
白炎一袭黄衣高贵不容侵犯,他仅是淡淡看了一眼脚下万千叩拜的周军。
衣裳于晨雾中纱袖翻飞,那眉眼之间闪动着俯览苍生又海纳百川的气度,他的风情不经意间流露,透着颠倒众生的繁华,一点血红朱砂倾尽天下。
他不屑外表,却依旧在不知不觉中,惊艳了人间。
“今日一战,将士可信我?”
轻轻浅浅的一句话,却激起万千将士热血澎湃的内心,掀起一股惊涛骇浪。
“我们永远相信明月王爷!”
仿佛事先商量好一般,声音出奇一致响亮,碧血丹心,雄心壮志无人能挡。
白炎轻抿粉唇,容貌如画,桃花眼闪动着琉璃般的光泽。
“石炮火器虽威力无穷,火力巨大,却有一个致命缺陷,它无法转动方向。炮火口虽同时发射三方,却是固定位置,无法变动。我们便可利用这一点,逃过火炮攻击,先锋队等会听我指令,鼓声次数代表方向变动,只要擒住金军前队,局势便逆转我军手中。”
“杀!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