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成。”
交易达成,双方还算满意这个结果。
名叫小芳女孩儿年纪小,身子弱,家里又特别穷,打被挤到一边之后,就再也占不回刚才她幸运挖到土芋福地;那儿已被几个比较粗壮女孩儿占了去,即使她们挖了老半天,也没挖到个什么能吃东西,仍不愿把地儿让人。
小芳四下看看,像找什么;未果,便敛下眼睑,慢吞吞地朝人少地方走去。她篮子里只有几根苦菜,别说抵不了她一顿饱食,家里还有四张嘴要吃饭呢,但能挖出土芋风水宝地都给占了,她又能怎样呢?算了,还是去西边田梗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吃草茎可采吧。身为村子里特别穷困人家之一,认命与识时务是必要具备生存技能。
“小芳,你哪儿去?”大妞忙着挖土空档,抬头关注了下小芳动向,扬声问。
小芳缩着身子回身道:
“我到那边看看有没有可以吃草茎。”指着北边光秃秃碉梗。
“那边啥都没有啦,我们都找过了,一点绿色也不见,翻过田梗之后全是枯草了,那不能吃。”大妞好心告知。
“我还是去找找吧……反正这边也没地儿让我挖了。”小芳怯怯地扫了眼那几个圈占了大块地女孩儿们。
大妞也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便不再说了,心中想着等会回去后就拿大块一点腌瓜送到小芳家吧,小芳篮子里可没有什么像样东西,就算有吧,也留不住。
“那你别走远,等会很就天黑了,我们可得赶天黑前回村子里去。”
“嗯,知道了。”
一大群小孩忙活中,天空很染上墨色;虽时辰还早,但天色却已渐渐黑了,刮骨山风是一阵阵吹来,让人冷得直打哆嗦,手指都冻得僵了,才有人发话说要回去。然后,一群大大小小男孩女孩便三三两两地结伴往村里走。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住得近,自然走一块儿;家境稍微过得去,与家境委实三餐不继,当然也很明确地分成了不同小团体。衣服上补靪少一些、穿得暖一些小孩昂首阔步地走前面;而满身都是补靪,或者说,那一身衣服根本就是以各种布料给混合着缝一起,勉强缝成一件衣裳小孩们,自是带着点畏缩地缀人群后面……或许,前头有一群人挡着风头,让这些衣衫褴褛且单薄得根本不足以御寒小孩们能心理上觉得少冷一些。
而那名叫小芳女孩,理所当然地走所有小孩后面。她家非常穷,村里穷人都住村子西北边,那里靠近坟场,又地处风口,是寒冷不过;但凡有点能力人,都不会选择住这边,而任何一个无依无靠无屋可住村人都可以来这边架屋居住。这片土地一直都属于无主村产,连白给都没人肯要。
小芳就住这边,她家从她出生就居住这里,算起来也住了七年了。不知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贫穷小芳,也是有邻居。
她家唯一邻居才从村里搬过来两年,挑了离她家二十步远那间破土屋居住,是一对孤女寡母。虽然小芳家里人口比较多,父母成天为了让一家四口人不要冬天饿死而拚命努力着,但比起这对母女来说,小芳觉得自己是有资格稍稍可怜一下她邻居。
小芳好歹还有个爹--虽然她爹断了半条胳膊,但至少还有命,且还能做点轻省农活。可她邻居白大娘与她六岁女儿小云可就惨啦!小云爹本来是村里一等好猎手,虽然自家没有田地,但靠着白大叔又当猎人又当樵夫,日子倒也过得挺不错;谁知道两年前白大叔进了深山猎捕野猪野兔什么,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大家都说定然凶多吉少啦。
果然,半年后,村里猎户一处山谷隐密处,发现一堆被野兽啃得支散白骨;从白骨上衣料判定,正是白家大叔无疑。
于是,本来算是村里不愁吃穿好命人家小云,一下子没了爹不说,她爹过世那年冬天,她与她娘亲就险险给饿死。幸好前年还算是个丰年,村家长有粮可以救济,才让那对可怜母女能拖着一口气捱到来春。
唉,小芳很大人样地叹了口气。
她是喜欢有个跟她处境一样玩伴,但看到小云家那么惨,就觉得真可怜。白大叔如果可以不要死掉,那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