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陈晚在来云南之前,就知道演唱会在这开,但和实习时间冲突,所以她没有订票。昨晚,在霍星一直不接电话的那刻,她已经明白这个男人的决定,不管他是躲还是逃,结果都是放弃。
放弃。这两个字像是一把匕首,每念一次,就在心头刺个窟窿,陈晚意识到,掉进去,就再无机会爬出来了。而这不是她想要的。
把心理透,就知道如何快刀斩乱麻。
她上网联系了一个卖黄牛票的,花三倍的价格买了两张超级vip座。第二天开车赶回大理,走之前问霍燕要到霍星的住址,路上高速拥堵,下午四点才进市区。陈晚在楼下等了两个小时,等到了想见的人,却没等到想要的回应。
演唱会的时间在晚上七点。陈晚不顾医生的嘱咐,腰上的伤还未完全愈合,她硬是洗了个全身澡,茉莉香氛的沐浴露用了两遍,出浴之前,她还用精油抹了遍身体。
够香,够净。
衣服倒没特意挑,白t恤打底,中性风的灰蓝外套,长发披肩,越简单越深刻。
她像是一个冲锋陷阵的战士,非生,即死。
城市另一边。
临近下班,卓炜收到赵琳发的照片,嗬的一声,拿给霍星,“这姑娘化了妆就是好看,看这嘴巴嘟的……”
卓炜模仿赵琳自拍照的表情,撅起嘴巴,手比剪刀状,捏细嗓子,“霍队长,你一定要来看人家比赛哟。”
霍星:“……”
卓炜被自己逗的哈哈笑,“赵琳的照片虽然是发给我的,但其实是给你看的。”
一听这话,霍星用指节扣响桌面,说:“你跟我开玩笑就行了,男人脸皮厚,但女孩子不一样,经不得说。你到外人面前,别过头。”
卓炜嗤声,“外头还轮到我去说?早他妈的传疯了。”
“赵琳是大学生,人也漂亮,又都是公安系统的,双职工啊,你真没想法?”
霍星:“没有。”
卓炜:“那个陈晚呢?”
霍星:“没有。”
卓炜像看怪物,“简直了!行行行,你以为我想当妇联主任啊,你爱干嘛干嘛。对了,晚上吃了饭别走啊,所里安排了车去看比赛。”
六点下班,同事都走完了,霍星捱在办公室整理案宗。墙上的石英钟一分一分地走着点,霍星抬头看了一眼,六点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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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中心的体育馆。
明星效应能够迅速带活一座城市,平日不觉得车多路堵,今晚让人见识什么叫水泄不通。平日不觉人头拥挤,今晚从四面八方赶来共襄盛举。
仿佛所有的年轻面孔,都获邀而来,有人为青春情怀,有人为脍炙金曲,有人只为和喜欢的人一起听一场喜欢的演唱会。
陈晚到的早,有很多卖明星周边产品的小贩,荧光棒,led灯牌,陈晚为了应景,买了一个可以戴头上的大号米奇蝴蝶结。
她拿着蝴蝶结,站在门口最显眼的位置,六点半之后,紧张就压不住了,她像热锅蚂蚁,恨不得前后左右都长眼睛。
人越来越多,排起长队进场。陈晚在逆流之中,像一艘破风定浪的船。
陈晚反复踱步,一脚一脚踩着小圈,手机突然响,像是一种召唤,陈晚心急的差点把包扯烂。
她接通,“陈朝阳。”
对方停了两秒:“你这生无可恋的语气…”
陈晚:“有事没事?没事我挂了。”
“……靠!你今天怎么了?”
这么句不咸不淡的关心,像是一个撕裂口,把连日来的委屈都引了出来。可陈晚实在不是一个会诉苦的人,她用一种近乎发泄的态度,把陈朝阳当靶子。
“反正你找我永远就一件事,要钱充卡玩你的渣游戏,不用给我打电话,发微信报数字!”
电话里一声巨响,陈晚把手机拿开了些,应该是凳子踢翻的声音。
“说话这么冲,你吃炸药了啊!炸一个试试!”
云层压低,夜色做掩,风云只需稍微变换,便猜不到阴晴*。
“轰隆隆。”
震天炸地,竟然真的打雷了。
在这一声惊雷里,陈晚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五米之外,霍星咬着半支烟,手里拿着门票,风尘仆仆。
他眉头微皱,走近,声音像从嗓眼挤出来,说:“……老子算是栽你手里了。”
陈晚异常平静,转身走在他前面,“走吧。”
因为只有背对着霍星,她才敢露出那副快乐的要升天的表情。
进入内场,vip座离舞台最近。整个场馆座无虚席,疯狂的尖叫,带劲的音乐,陈晚很快进入角色。
她是真喜欢这个歌手,诚意十足地讲述着自己的迷妹历程:“我初中就看过他的演唱会,省了一个月的零花钱,买了张看台票,我翘了晚自习,爬墙溜出学校,回来的时候从墙上摔下来,腿骨折了。”
霍星:“……”
舞台灯光变暗,吆喝声更加疯狂,霍星说了句话,陈晚实在听不见,她大声问:“你说什么?”
霍星张了张嘴,但陈晚突然对着舞台尖叫,歌手登台。
一首快节奏的嗨曲开场,现场气氛点燃到爆,烟花照亮天际之时,霍星茫然了。
在这里,所有人都变得简单,只因喜欢,所以追捧。
他好像有点明白,陈晚为什么带他来看演唱会。
他转过头,愣住。不知什么时候,陈晚头上戴了个巨大的蝴蝶结,像两只耳朵,很夸张,但也很…可爱。
陈晚全程尖叫,当唱到她特别喜欢的歌,还会边唱边蹦哒,虽然破音难听,但那股自娱自乐的劲,很是生动。
整场下来,霍星印象最深的是一首慢节奏的情歌,低沉的男音温柔干净。他看着身旁的女人,安安静静,找不到半点平日的凌厉劲。
陈晚突然回头,两人的目光在暗暗的灯光里相碰。她在笑,靠近他:
“霍星,我带你来见我的初心,我对你毫无保留。”
陈晚勇敢地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你可以不喜欢我,但绝不可以忘记我,我要你记住,你是我见过最混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