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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终结的甜蜜

闫素素一愣,寺庙,翔何以带她来寺庙。

正有些吃惊,元闵翔已经下了车,对她伸出了手。

闫素素一出车外,便被眼前的景象给迷醉了。

一片粉白相间的桃花,如云如霞的铺满了整个视线,白的如玉似锦,粉的如胭似粉,一阵暖风起,送来阵阵花香,醉人心脾,闫素素回头看向元闵翔,眼底里,俱是惊喜和感动:“怎么让你寻找着地方的?”

“喜欢吗?”他不答反问。

闫素素颔首:“很喜欢,但凡是花,我都喜欢。”

元闵翔爽笑了起来:“忘情花呢,那可不是什么好花,你也喜欢,还有臭臭花,那般的臭,你也喜欢?”

闫素素白了他一眼:“尽挑拣些煞风景的花。”随后依然转了兴致盎然,“快说,怎么让你寻见这地方的?”

“年幼时候,我曾听人说过,一到四月份,民间的桃花都已经开尽凋败了,这桃花寺的桃花,却是开的极盛的,我猜着你或许会喜欢,就带你来看看,如何?好看吗?”

闫素素轻笑,吟了起来:“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元闵翔闻着这一首应景之作,鼓起了掌:“我的娘子,果然是个才女。”

闫素素拿胳膊肘轻轻的顶了下元闵翔:“乱夸,又不是我做的,不过是拿来用用罢了。”

“那这作诗之人,想必也是来过桃花寺的!”

闫素素轻笑不答,只是往前走着,道:“去深处瞧瞧。”

“慢着点走,我已经和主持借了屋子,今天晚上,我们就在庙里留宿一日,你有的是时间看着桃花,若是你当真喜欢的紧,我派人来把这里的桃花,都移植到京城去,多半盛开了,但也还有小半留着花苞,估摸着移植到京城,还能开上个三五日。”

闫素素莞尔一笑,摇头:“大可不必如此麻烦,再大大不过眼睛,看看便是了,进来,好香啊!”她笑靥如花,桃花映人红,人比桃花娇。

元闵翔看的沉醉,一时不知是赏花还是赏人。

虽说是日夜相对,但是他却总也是看不惯她,只怕是此生都难以看够她了,她的一颦一笑,俱能牵动他的心神,她的一举一动,也能勾去了他的魂魄。

看着她在桃花源中来回穿梭,他看的痴呆,眼底盛着满满的柔情蜜意,嘴角,也勾起了一抹宠溺的笑容。

“慢些,怀着身孕呢,你若是再不听话,小心我对你不客气!”他威胁,好无力道。

闫素素咯咯轻笑起来,回眸道:“你尽管不客气吧!我又不怕你!”

“好你个女人,尽然不怕我,看我如何收拾你!”他佯怒,飞身上前,一把紧紧的搂住她,将她抵入树干和自己精壮的胸膛之间,却不敢压着她,只是悬空的控着她。

树干因为碰撞,一阵颤抖,落下一片桃花细雨来,落英缤纷,煞是美丽,有几片调皮的,甚至落到了两人 发梢,带着一抹俏丽的粉色。

闫素素素手一抬,轻轻的捏了他发心的花瓣,一吹,吹到了他的脸上,看着他因为吃惊眨了一下眼睛的样子,她又娇笑了起来。

元闵翔俯下,惩罚的吻住了她的唇瓣:“叫你笑。”

她依旧是笑,笑容越发的灿烂,好似从骨子里透出来一般,感染着人。

元闵翔的吻,也在她的笑容里,便的越发的予取予求,甚至有些狂野。

呼吸,均开始渐渐的急促起来,幸得闫素素理智为失去,眼看着要擦枪走火了,忙一把止住了元闵翔拉扯她腰带的大掌:“佛门清静之地,不要。”

元闵翔虽然并不怎么相信鬼神之说,但是也多少是晓得这是野地里,这边上是一座寺庙,他也只能强忍住蓬勃的欲火,转为轻咬住她的耳垂,说着让她害羞的话:“为什么,怎么要都要不够你,好似想把那三年里所有的,都一次要回来。”

闫素素的脸上,飞了两片比桃花还要红艳的云霞:“讨厌,不过是三年而已,就把你馋的,若是各个如你,那这寺庙里的和尚,还不得都痛苦了死?”

元闵翔调笑:“和尚住在这里,每日见的善男信女,不是些婆子妈妈,也是歪瓜裂枣,自然是无欲无求,若是将你放在他们身边,我保准他们看的见吃不着,保证痛苦而死。”

“你小心折寿了,在这里讲这些荤话,翔,你真是……”

“真是什么?”他问,目光带着一份调笑。

“越发的没个正经了。”

“我的不正经,只为了你一个人。”

他温柔俯身,目光灼灼的是注视着她如玉般娇嫩的肌肤。

闫素素晓得,他说的是实话,以前的他,温柔只对她一人,至于其他人,不看他的冷脸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如今的他,虽然变了样貌,可是行事作风却和以前无疑,对于属下外人,依然是面色冷酷。

若非是闫素素熟知了他,晓得他深爱着自己,她当真要怀疑元闵翔是不是有双重人格,性格分裂,不然前一刻他还可能板着面孔和人训话,下一刻看到她和季秋,他就转了柔情无限。

再回头,又是冷脸,又看她,还是柔情,这变脸变的,绝对和四川变脸有的一拼。

闫素素喜欢看着他这个样子,让她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因为这样,她才能晓得,她是特别的,在他心里头,她是无与伦比的。

从一开始的不屑他的爱,到后来的珍惜他的爱,到再后来的渴望他的爱,到如今的独揽他的爱,闫素素是感恩的,感谢自己,也感谢他。

她踮起脚尖,在这落英缤纷之中亲吻他的脸颊,柔声道:“翔,这辈子!”

“这辈子如何?”他笑容温润如玉,眸光深沉宠溺。

“你也秩序对我一个人不正经。”

这般羞人的话,从她口中,如此认真八百的说出来,还当真让元闵翔有种露笑的冲动,更多的,却是感动和心猿意马。

本因着周遭的环境而平息下去的欲火,此刻却又燃烧的剧烈起来,他好想不正经,现在,此刻,立马就对她不正经。

奈何,却又只能生生的瘪着。

再怎么说,身边三尺是寺庙,寺庙之中有神灵,即便元闵翔不为自己考虑,也想为腹中的孩子,积点德。

桃花寺中一夜留宿,闫素素和元闵翔被分到了不同房间,寺庙之中为防夫妻在庙内做男女之事亵渎神灵,倒也是颇具匠心,尽然分设了男香客,女香客的各自住房。

一夜醒来,元闵翔明显的精神不济,闫素素晓得,毕竟是被“折磨”了一晚上。

上午赏完花,下午两人就下了山。

下一站,早在元闵翔的计划之内。

闫素素曾想着游山玩水,享受人生,如今,在元闵翔的安排下,是真正的体会了一次所谓的游山玩水。

桃花寺,第一站,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在美极的桃花林下,她们深情相望,顾盼流情。

白鹭园,第二站,花开红树乱莺啼,草长平湖白鹭飞,湖边踏春,他揽她入怀,看日出日落,伤湖光山色。

黄溶洞,第三站,千奇百怪的溶石下头,他用内力在最高处,雕刻了素素我爱你五个大字,她则是捡起了一块小小的石头,在不起眼的缝隙间,画下了翔我也爱你的回应。

……

闫素素腹中的孩子,随着闫素素四处游玩,倒是十分乖顺,嫌少让闫素素觉得困扰。

只怀胎九月的时候,闫素素行动不再便利了,元闵翔也不愿孩子生在外头,所以在闫素素怀孕九月光景的时候,两人慢慢的行车,往京城返回而去。

一路之上,听到的都是关于少年太子的传说。

“小小年纪,就平定了东番,真是不简单。”

“听说北疆进宫了一头牦牛,脾气冲的很,谁都无法征服,就这小太子,一上去就直接将牦牛给征服了,当真是少年英雄啊,气势不凡。”

“虎父自然无犬子,闵王爷当年骁勇善战,气概决定,小太子又能输到哪里去。”

“好像不但武略,而且文韬,说是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不知道有没有这么神,不过才五岁不到。”

“神,这么就没这么神了,宫里请的最好的师傅教习他书画,又请了当今天下第一琴手残月公子给他做琴师,这琴技怎可能不好。”

“武功也是了得,两个壮汉也不是他的对手,轻功造诣,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

闫素素有些诧异的看着元闵翔,元闵翔亦是诧异的看着闫素素,然后,异口同声道:“我怎么不知道。”

说罢,相识大笑起来。

也是,他们怎么可能知道在,和一年,都在游来荡去,谁都不知道他们的影踪,谁也捕捉不了她们的足迹,京城的消息,自然嫌少有人送来。

倒是有一次遇到了余杭姚的一个伙伴,那伙伴认得两人,也才从京城回来,说了残月在教习太子殿下琴技,太子殿下学的十分刻苦,总得残月公子好评。

闫素素是欣慰的,以前总是一味的疼惜季秋,却不想她正有这个治世才略,若是假以时日,必定能成大器。

只可惜,季秋是个女孩,闫素素不想季秋为了帝君之位,为延误了女人该有的终身幸福。

她伸手,抚上了隆起的腹部,心里头,悄悄的祈祷,祈祷里头孕育的,是一个男娃。

回京不久,闫素素就顺利分娩了。

十月怀胎,孩子十分的乖顺,没有让闫素素吃一点苦头,只是当那呱呱坠地的娃娃,露出那象征着男女的小屁屁的时候,闫素素和元闵翔多少是失望的,居然又是个女娃,只秋末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哥哥会保护你,哥哥会给你全天下最好的”。

闫素素看着秋末,心里头便渐渐的释怀了。

谁说女子不如男,巾帼何以让须眉,她的女儿,即便是不得女子之快乐,却也必定能以男儿之身,赢天下,平家事,做一代明君,统千秋大业的。

季秋七岁,蒙得儿可汗驾崩,拓拔岩登基受阻,季秋亲自点兵三万,助拓拔岩一臂之力。

季秋十一岁,江南一带水患不断,恰北方草寇横行,官府发放之米粮,俱为草寇所劫,季秋带着任肖遥和星月,乔装混入山贼山贼,用了短短三天时间,仅凭三人之力,就讲三百余山贼尽数剿灭,并收回救济粮食万石。

季秋十三岁,江湖上出现了一名银衣侠客,专门打抱不平,劫富济贫,有见过他的人,说他带着银色的面具,穿着银色的衣衫,身材不高,但是武艺超群。也有得过她救助的贫民,说他医术了得,比神医蝶谷仙更是神医。

季秋十五岁,元闵瑞因为身子不济,自动退位,为太上皇,季秋登基,改年号季秋元年,国号不变。

季秋十八岁,太皇太后薨,享年七十岁整,举国哀悼五日。

季秋二十一岁,赐第一郡主豪宅一套,并将京城第一美男,赐第一郡主为夫。

季秋二十五岁,芳心,暗动!

【谨以此番外,送给一直追问的朋友们,谢谢一路相伴!若还是觉得不过瘾,俺就无话可说了。8000字番外,免费放送,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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