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一声脆响,豁口的碗里多了两枚铜钱。
虎头的眼里有着掩饰不住的羡慕,待那人走远后才说道:“李壮哥,你说这些人怎么回事?我蹲在这里大半天,我嗓子都喊哑了,碗里才两个铜钱。”虎头摇了摇自己的讨饭碗,待铜板和碗碰撞出声音,才又继续说道:“他们怎么尽投给你呢?”
虽说两人相处的好,虎头心里也难免有些吃味,虽说好手好脚的沦落为乞丐没什么好值得炫耀的,但就像行行出状元一样,乞丐之间也会分的个一二上下的。李壮不过在做起改几天,也没吆喝,面前放着一只碗,盘腿端坐在那里,居然有人源源不断的把钱送过来,这是虎头心里有些小小的不公。暗道这小子好运气,哪怕是当乞丐,财源也是不断。
李壮蓬头垢面,自嘲的笑道:“大概在旁人眼里,我比你更像个乞丐吧。不,是更适合做乞丐。”李壮学虎头的动作把讨饭碗拿起来晃了晃,“喏,收入还不错呢,穿破点,干坐着就行,多简单啊。”
乞丐,多可怜的一个职业称谓,这几天的生活却让李壮觉得,似乎他天生更适合这种乞讨的生活。听听,这铜板和破碗碰撞的声音不就是他今日的成果?
呵,他都忍不住自嘲地咧咧嘴角。
天生适合吗?
哪有人天生就适合当乞丐的?!
不适合吗?
可他怎么感觉到鼻子一股酸意?
虎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抓脑袋,他是知道李壮身份的,两人日夜形影不离,他也自认为两人关系最铁,却偏偏嫉妒起李壮。乞讨的再多也是乞丐,甚至在别人眼里是没有一点羞耻心的。他一直落魄倒也无所谓自尊心不自尊心的,李壮掌管地镇上数一数二的杂货店,虽然身份尴尬但也曾经风光过。虽然不知道为何落魄至此,杜家也从没跟外界有过什么说辞。但人人都有难言之隐。他还是不要去揭别人的伤疤了。做人,做朋友都要厚道。
虎头酝酿了一下,刚准备开口道歉,李壮就急匆匆站起来。把他得的十几枚铜板往虎头怀里一倒,说了句“我有事要先离开”就走了。
连个理由都没有就离开,就如他毫无预警在出现在他跟前,虎头有种感觉,李壮怕是不会再回来了。他会回到他原本的生活轨迹里继续做他的掌柜,将和作为乞丐的他两人之间将再无交集。每个人都有一段不能对外人言语的黑历史,很不幸的是他就出现在李庄的黑历史里,不愿被提及,不愿被发现。
真是好可惜,这么一个对味的朋友匆匆来。匆匆去。不知道将来还会不会记得他?
最可惜的是,再也没有人和他一起喝火焰刀了。
李壮一路疾行,才跟着一辆马车来到这镇上最大的酒楼,得胜楼。
以他现在的模样是决计不可能进入其中的,他到这里来也不过是因为刚刚他匆匆一瞥看到了李武的样子。思量着李武最近就要回家一趟。他想让李武带句平安回去。
李壮也不想李武看到他现在不人不鬼的样子,拿出他现在混饭吃的家伙事儿在得胜楼的大门旁边坐了下来。结果被小二驱赶了好几次才在巷口附近坐了下来。位置有点偏,若是注意的话还是能第一时间看见李武是否有出来。
“小李,谁惹着你了?那样看你,就差没嚷嚷出来你现在不高兴了。”一个穿着小二衣裳却一副大哥派头的人拍了拍这个叫小李的人的肩膀。
无论混哪行都兴排资论辈,说话的这人正是赵大柱,不过比他先进得胜楼俩月。就一口一个小李小李的叫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似的。不过形势比人强,他也识时务的没有表现出一点不满的表情,说道:“不知道是哪来的叫花子,这么不懂规矩,居然敢在咱们德胜楼大门口讨饭。这不是打咱们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