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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避难成都
夜行晓宿,将近月余的时间,罗松一家不知道走过了多少路程,身上的衣服早已被刮得破破烂烂,有限的一些银两也早就已经花了一个七七八八,令他们看上去就如同那些背井离乡的流民一般,唯一的喜讯就是罗欢的伤势已经渐渐痊愈,自己行走起来已经不会再拖累罗松和丁氏了。
转过一道不算大的山梁,一座磅礴的大城豁然出现在视野之中。
罗欢胸中忍不住一阵汹涌澎湃。
成都,我来了。
眼见这座有生以来首次得见的庞大城市,罗松不禁踌躇了起来。
当初决定来成都也是罗欢的主意,逃离罗牛镇之时,罗松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说白了就是抱着一个随遇而安的心态,只要躲开糜家,无论到哪儿都行。
不过罗欢在断龙崖上的超凡表现不仅令他一家人躲过了糜家的迫害,也使得罗欢令罗松刮目相看,在脱离险境之后,罗松才会就何去何从征询罗欢的意见,罗欢只是沉吟片刻就提出了前往成都的建议,他当然不会说出自己渴望亲临这远古大都会浏览一番,顺道瞻仰一下历史名人的心思,而是摆足了理由。
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如今蜀国沿袭汉制,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有三老、薔夫、游徼,三老掌教化,蔷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缴捕盗贼,官治安。乡下有里,什,伍。里设里长,什设什长,伍设伍长,亭设亭长,可谓是滴水不漏,如果乍然间多出一户人家必定会引人瞩目,而都会虽然同样也是管制严密,可是毕竟人来人往,要比乡野疏漏得多,反而更容易隐身,至于罗松所担心的成都乃是糜家根基之言更是被罗欢轻松化解,还是那句话,糜坚如果得势,又岂会舍弃繁华的成都而迁移到汉中地界的罗牛镇去居住,他必定是在成都混不下去才远避他乡的,如此说,成都对如今的罗欢一家来说反而应该是最安全的所在才是。
罗欢三言两语说服罗松,一家人取道直奔成都而来,临近成都,罗松眼见如此磅礴的大城,自然又是心生胆怯,毕竟他的见识受罗牛镇环境所限,还是浅了一些,更是远比不上他这个超越了他将近两千年历史沉淀的儿子。
满怀忐忑进入成都城中,罗欢心中更是澎湃。
汉末城池与罗欢记忆中的现代城市大不相同,首先一个字就是大,大到了超乎罗欢的想象。
一座城市就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座城市就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归属,所以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主要也是围绕着攻城战而进行的,这也就导致了这个年代的城池城防坚厚,占地面积也是极大,城中除了部分区域为官衙民居之外,还有适当配置的肥田沃野,如此就算被敌军围城,城中百姓也可农耕渔织,更有甚者甚至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就算被敌人围困个三五年也是不怕,历史中围城超过年余而不破的例子数不胜数。
而成都作为益州之首府,相对其他州府来说,成都所经历的战乱是为最少的,经过历年发展,其繁荣程度在各州府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向来有富甲天下之誉。其城市的规模更是远超一般的都市,这座西南重镇,一直以其历史悠久和文化积淀雄厚而知名于世。成都得名是以周太王从梁山止岐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因名之曰‘成都’。
罗欢一家人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看得眼花缭乱,而罗欢更是因为跨越了将近两千年,亲历这古都市而更多出了百般感受,入目的一切,在他眼中看来都是货真价实的‘文物’,只是可惜这些文物看得见摸得着,就是不能让他带回应该属于他的世界去。風雨小說網
又是经历了好大一番周折,罗松一家终于在成都偏僻的西城浣花溪畔找到一处被人遗弃的破烂民房居住了下来,一番修缮之后,总算能够遮风挡雨,也算是有了个落脚之地,罗松在房前屋后开辟了几亩菜园,种些瓜果蔬菜,闲时在浣花溪中捕捉些鱼虾,丁氏也在院中放养了几十只鸡鸭,将这些收成挑到附近的市集贩卖,暂时倒是也无需为衣食担忧了。
在成都定居下来,罗欢心思活泛了起来,没事总是偷偷溜出去,就连罗松夫妇也不知他在忙些什么。
其实罗欢也并没有什么深远的打算,他只是想近距离的瞻仰一下那些闻名遐迩的历史名人,第一个当然就是鼎鼎大名的刘备刘皇叔。
说句心里话,罗欢心中对这位刘皇叔多少有点不太感冒,也许是受了后世那些影视剧以及网络上评价的影响,后人对这位刘皇叔的评价是褒贬不一,有说忠厚仁德的,也有说假仁假义的,特别是新三国中于和伟童鞋饰演的刘备形象,总是让罗欢觉得跟李雪健老大饰演的宋江有得一拼了,同样的猥琐。当然,既然已经穿越到了这个年代,而且还来到了成都,罗欢当然想要亲眼目睹一下现实中的刘备长得是什么样子的,特别是要看看他那一对耳朵,是否真如传说一般双耳垂肩,目能自顾其耳。
麻痹,耳朵长的垂到肩上,罗欢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长这么长耳朵的人呢,真要能亲眼目睹也不枉穿越这一回。
【此处对于刘备样貌的描写版权归罗贯中老大所有,书友勿喷。原文如下:那人不甚好读书;性宽和,寡言语,喜怒不形于色;素有大志,专好结交天下豪杰;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姓刘,名备,字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