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圈亲戚里,柯凌霄最怕的两个人,一是柯迅霆,一是郭镇东,这两人都是他要讨好的,现在被郭镇东当中斥责,顿时涨红了脸,咬着嘴唇,低下头去,眼泪止不住地就要往碗里掉,好在即使忍住,不再说话,只是埋头苦吃,把面前盘里的排骨不停地夹光。
吃到九成饱,柯暮霭放下筷子,拿了螃蟹过来,掀开蟹壳,把饱满的蟹黄递给景云松,然后自己吃剩下的蟹爪,赵木果又不平地喊:“木木,我也要吃蟹黄。”柯暮霭又给他揭了一个。
“也给我剥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柯暮霭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一看,竟然真的是柯迅霆,他正襟危坐,表情十分正式地看过来,“给我也剥一个蟹黄。”
柯暮霭很是不喜欢他这种近乎命令的口气,而且里面又带着两种情感,一种是我让你给我剥蟹黄是看得起你,别人我不稀罕用;另一种则是弟弟给哥哥做这种事是理所当然的。这两种感觉柯暮霭都十分地讨厌:“螃蟹盘子离你那么近,你就自己整呗。”他愉快地把蟹钳咬开吃里面的肉。
柯迅霆皱着眉头,在他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生涯之中,还是很少有人这么直白地拒绝他的要求,不管小孩还是大人,面对他的时候,都是讨好的居多,就算是柯永利,跟他说话也是大侄儿长大侄儿短的,柯迅霆给他一个防风打火机,就能乐翻了天。
气氛有些尴尬,柯迅霆还要说什么,柯晴雯在一旁说:“不就是蟹黄嘛,我给你弄。”她麻利地拿了一个螃蟹,揭开盖子,递给柯迅霆。
柯迅霆把螃蟹放在碗里,看着饱满的蟹黄,已经没有了要吃的欲|望。
“迅霆,你倒是吃啊,看看合口味不?再加点姜醋?”
柯迅霆没有回答她,皱着眉站起来,到电视前面,拿过光碟本,在里面找了一张,等前面一个人唱完,他把机器打开换碟,然后选歌,是一首刘德华的《忘情水》:“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
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圆润清晰,很是好听,而且身材修长,雪白的毛衣,配上修身的牛仔裤,细腰长腿,半闭着眼睛,唱的十分投入,竟然长出了有点诱人的抑郁气质。
所有人都停止说话,听他唱歌,直到最后一句:“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不会看见我流泪。”
大家爆起了十分热烈的掌声,王森林把手指伸进嘴里打口哨,柯凌霄站起来鼓掌,大声喊着:“迅霆哥,再来一个!”
柯迅霆并不作回应,大步流星走到景云松旁边,把麦克风递过去。
景云松敏锐地感知到对方今天有点针对自己,但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来到柯家好几年,他跟这位大堂兄没说过一句话,有点不好拿捏分寸,转头看向柯暮霭。
柯暮霭把话筒接过去:“我先唱一个吧,然后松松再唱。”他去光碟本里翻了一张,选的是一首《追求》,是现在大街小巷都十分流行的歌曲,“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去追求,让我一次喝个够。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我为,爱情,流过太多的泪,只好现在才能找回……”
他嗓音清亮,唱得也十分投入,而且调子很优美,大家听得也挺入神。
“唱这歌,得喝酒才应景。”柯迅霆端着一杯啤酒过来。
柯暮霭看着他,四目相对片刻,柯暮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唱:“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
唱到一半,他抄起一瓶打开的啤酒,举起来对嘴咕嘟嘟喝起来。
“木木!木木!”景云松和郭镇东都过来,“你别这么喝。”说着要把酒瓶挪开。
柯暮霭却不肯撒手,摇了摇头让他们别抢,把那酒一口气喝干,最后把空瓶倒转过来,只流出点沫子,同学那桌齐声鼓掌,比方才声音更大:“是爷们!纯爷们!纯的!”
柯暮霭满脸通红,端起话筒继续唱第二段:“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满脸都是爱情的泪……嗝!”他打了个嗝,“洁白无垠,散发青春的光辉,这样的男孩真让我陶醉……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
他看着景云松唱,他今年才十二岁,这里的有都是一群孩子,谁也没有往别处想,都只以为他一时兴起,临时该词玩笑,只有柯迅霆看向他们俩的目光里闪烁起不明意味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