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之前所想的一样,镜子里的那张脸和他在现实世界中的一模一样,皮肤略微苍白,单眼皮,眼睛圆圆的,两颊还有点儿婴儿肥。这模样要是安在小姑娘身上还能说是可爱,可安在一张完完全全的男人的脸上,就是标准的宅男长相了。
而此时这宅男一身飘逸的蓝袍,悬浮在水面上,脚下踏着虚空,面前还悬浮着凝聚而成的水镜,要多炫酷就有多炫酷。
精怪这种东西是没有灵根的,实际上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都没有。不过庄向晨显然不是一般的精怪,他用自己的雷神之力很快就给自己制造出了一根崭新的雷属性灵根。
再次伸出右手,这一次掌心里凝聚出的不再是水镜,而是一个拳头大的水球。水球的颜色看上去比水镜要深,周身还闪烁着暗蓝色的电光。如果是一个正常的这么大的水球砸到人身上,可能也就让他淋湿一下而已,连全湿都做不到。可要是加上这雷电之力......嘿,别说凡人,就算是同等级的修真者也要麻上一段时间。
金丹期的修为在修真界就已经不算低了,绝大部分修真者都只能止步于练气期,甚至连筑基期都到不了,更别说渡过第一次天劫凝聚出金丹来。原文中的单灵菡也就仗着自己这一次是个精怪,受天道爱护,压根就没有天劫心魔这种玩意儿的存在,否则就照她原本只是个看到修真者都要当成是仙人的凡俗女子,恐怕金丹期晋级的第一道雷劫就把她给劈死了。
庄向晨倒是不怕雷劫,不过就凭他的灵魂,恐怕雷劫就算是下来了也会绕着他跑,压根就不敢往身上劈。
话又说回来,修真界上了金丹期的修真者少之又少,这种能让金丹期都麻痹一段时间的雷水球,真打起来可不是好玩的。现在这种等级下,战斗时只要略一分神就有可能丧命,更别说这么长时间身体不受控制了。
“嘿嘿嘿。”庄向晨意味不明的笑了两声,把手心里的水球给撤掉了。最好不要让他找到上一次究竟是哪个龟孙子杀的他,否则......
既然已经修炼成人形,那就不再会被困在这条沧浪河之中了。虽然说精怪们在自己的本体里攻击力才是最强的,可庄向晨毕竟本来就不是个精怪,变成一条河整整十四年的时间,就算他是个宅男也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家里蹲的滋味了。
他准备去找男主,顺便弄清楚对方上次捉弄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没错,身处一个耽.美,还是n.p耽.美的时间里,庄向晨要是还那么笔直笔直的那就是不正常了。上次男主那种莫名其妙的举动,尤其是现在这跟原文完全对不上号的个性,被他这些年来翻来覆去的想了无数遍,好像也只有三个解释。
第一,对方确实是不知道他在那。
可这怎么可能呢?要真不知道是他,正常人都会好好查查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吧?可孟煊鸿压根就像是忘了这码事一样,实在是不合清理,假的一笔那啥。
第二,对方不知道是他,而是把他给错认为别的精怪或是什么人了。
然而原文里根本就没有身为精怪的攻君,再说了之前的沧浪河压根也没有灵魂。要知道照这本书作者那种“只要是个好看的男人都会成为男主的老公”的架势,这一点也不太可能。
第三,对方就是冲着他庄向晨来的。
要真是这样,那可就微妙了。一个大男人面对着另一个男人做出这样暧.昧的举动,只要是个人都会想歪的。
再说了,说实话现在的庄向晨早就已经被那本书里的剧情调.教的也不是那么笔直,至少他自己想想要是跟男主那张脸朝夕相对甚至是滚床单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的......他唯一感到犹豫的就是,孟煊鸿早就已经不是书里那么身娇体柔易推倒,一身白衣性格温柔的存在了,要是俩人真搅和到了一起,他反而成了被压的那个怎么办啊。
被一个总受推倒?还不如洗洗干净抹了脖子算了呢,简直是丢尽宅男界的脸面啊!【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