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是这么说,庄向晨的心里还是有些不得劲儿的。
小孩儿好歹是他养了这么久的——虽然小孩儿自己不知道,他对这乖巧聪明的孩子感情很深,要不然也不会为了照顾他费那么大的力气。自己放在心尖上的宝贝团子现在被人这样对待,想说不愤怒不心疼是不可能的。
再说他也还有些担心小狼崽子,它和小孩儿向来亲密,可现在却突然分开,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样了。
“好了好了,我们回去吧。”庄向晨抱起小孩儿往回走,王涝原本受尽了莫须有的委屈,确实是准备去找孟老爷说个清楚的,但现在身体里的是庄向晨,旁观者清,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是个好想法。
孟老爷岂会不知道自己的贴身侍卫是被冤枉的?可他不说。
一是真正的“隔壁老王”他惹不起,二是......也许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小孩儿自己身上。
古代文里常有的“命格不好,克家人”啊什么的,反正庄向晨从来不忌讳从最狗血的角度出发来揣测真相。
“小......哦对,鸿少爷。”他想起来小孩儿的真名叫做孟煊鸿,挺好听的名字,“晚饭想吃什么?”
“涝叔说了算。”小孩儿乖乖窝在他怀里说。其实以前的王涝可能是心里有怨气,对他也不怎么样。但从刚刚开始,他突然很奇妙地就对对方有了种极其依赖的感觉,否则也不会脱口而出一个“爹”字。
庄向晨以为他是在喊王涝,可实际上他以前并没有这样称呼过王涝。
“那就涝叔说了算。”庄向晨笑道,“炒饭好不好?加点葱,香喷喷的。”
“好。”
小孩儿和王涝住的院子还不算太破,就是很小,也没别的小姐少爷们那样的花花草草,反而是长满了蔬菜。什么白菜小白菜,长的到处都是,包括台阶的缝隙之中,一看就知道是不会种菜的人把种子乱撒,结果弄成这幅模样。黄瓜和丝瓜交缠着攀向天空,汗菜长得有半个人那么高。
庄向晨:“......”
这原主也真是绝了。
厨房里总是克扣这边的吃食,原身也是没办法,只能自己种。
这才两个月的时间,正好第一批菜长出来,白白便宜了庄向晨。
身为一个宅男,大概庄向晨最优良的品格就是会做饭了,不用吃泡面,反而能自己一个人过得很好。
炒一大碗饭,虽然没有肉也没有鸡蛋,小孩儿仍然吃的很高兴。庄向晨看见他高兴,一边欣慰一边也有点难受,他这一醒来就直接是两年以后,孩子都长这么大了,也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苦。
“还吃不吃?吃完了锅里还有。”
“不要了。”
庄向晨起来收拾碗筷:“那就睡觉,乖。”
以前当狼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吃完就睡,睡醒了再吃。
小孩儿盯着他忙碌的背影看了半晌,才终于点了点头,爬上床睡觉去了。
他们院子里没有水井,原身在时,两个人为了避免人家白眼,都是两天才洗一次澡。
庄向晨则纯粹是当狼当久了,忘了这茬,想起来的时候小孩儿已经睡熟了,舍不得打扰,只好就这样凑合着过一夜。
夜色渐深,庄向晨仰面躺在光床板上,搂着小孩儿,怎么也睡不着。
这地方窗户小的可怜,从中望过去,除了半个大脸盆似的月亮,啥也看不见。
“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是要么爱恨情仇要么波澜壮阔,怎么帅怎么来,可我就这么惨?”他不禁悲从中来,喃喃自语道。
【因为你蠢啊,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