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反正现在他也实在是想不到别的办法,不如这样试上一试。
庄向晨把一小块兔子肉撕成碎末叼到河边,不停地喝水再吐水,这样反反复复漱干净口后又开始用水冲肉,冲净血液,最后才咬烂成肉糜,嘴对嘴用舌尖喂给小孩儿吃。
小孩儿起先依旧不习惯,把肉糜含在嘴里不啃咽下去,吃多少过一会儿就又全给吐了出来。庄向晨耐心地继续喂,最后总算是成功让他吞下。
万事开头难,第一次喂肉成功后,小孩儿就不再排斥吃肉了,每餐都乖乖地再没浪费过粮食。至于小狼崽子,这小家伙早就已经断了奶,现在长得飞快,已经有庄向晨肚子那么高了。
唯一让庄向晨感到羞愧的是,他自己本来就是个半吊子的丛林猎手,而小狼崽子母亲死的又早,跟着他一个人类学捕猎,学得简直不伦不类的。
可一条狼还能去哪儿找老师去?别的狼碰见他们,只会把父子俩当做是来抢食的敌人。
一个月很快就在这手忙脚乱中过去了,期间猎队又进来数次,又弄死几只狼虎豹子,庄向晨爷儿仨躲得很好,并没有被发现。
最后一次进来的时候,猎队往林子里放了不少活鹿和别的温顺动物。直到听见林外传来嘈杂的人声,庄向晨才恍然大悟,这是那“鹏少爷”来了。
他爬上山顶的巨岩往下看了一眼,那“鹏少爷”被众人簇拥在最中央,一身骚包的红色大麾,还骑了匹雪白雪白的高头大马,手里拎着把黑木大弓,整个人油头粉面,庄向晨怎么看怎么觉得他长相猥.琐。
真希望这家伙的面相完全是遗传那什么“大夫人”来的,否则万一将来二儿子长大了也变成那副模样,他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那个林猎长也在这里,庄向晨看这行人的目光里带着点恨意,他想了想,偷偷往他们的方向过去了。
他绕道到了“鹏少爷”等人的前面,小心翼翼从荆棘丛中拔下不少细小的刺,绕着圈儿插在地上,插了不少,确保那群人无论从哪条路走都一定能碰的上。
随后他就远远地躲了起来,傻子才继续留在那直面那帮人的怒火。
“啊,嗷。”小孩儿看见老爹回来,很高兴地站起身迎接。他现在学狼叫学得越来越好了,半夜里长嚎的声音跟庄向晨的一模一样。
这小子的模仿能力实在是可怕,若不是担心“大夫人”对他不利,庄向晨早就把他送下山去了。山下有人可以教他,而自己只会写字,写的还是简体字。
庄向晨舔舔小孩儿的脸表示亲昵,又和小狼崽子互相蹭来蹭去。小狼崽子还没有睡醒,双眼半睁半闭,口中呜呜地低叫。它昨天晚上去了另一条路打猎,也捉到一只山耗子,够它自个儿吃饱,这样庄向晨就只需要喂两张嘴,轻松了很多。
远远的方向隐约传来嘈杂的声音,庄向晨眼中流露出一丝笑意,挤着两个儿子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