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窝......热的......”风向变了,风中伴着血腥气飘来破碎的声音,夹杂着间歇的狗叫声,“......跑了......”
庄向晨从来没有如此感激过上苍,不是让自己落到一个语言不通的世界里。
随着人类的靠近,声音也逐渐清晰起来。
“算了吧,跑就跑了。”
“那怎么行?鹏少爷下个月就要来野猎,万一被狼伤着了,大夫人非扒了我们的皮不可!”
“哪有那么巧,都杀了这么多了。”
“这山可没多大......”
大夫人,鹏少爷,野猎,已经杀了很多。
短短几句话就已经可以说明很多事情,庄向晨气得两眼发花,空气中的血腥味更让他双眼通红,恨不得扑出去将那些人全都给咬死。小狼也嗅到了那股浓重的气息,虽然还有些懵憧,但也直觉感到了危险,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就为了个富家子弟野猎的安全,这帮人竟然准备杀光这座小山上所有的猛兽!
更别说那个“大夫人”......这个词他已经是第二次听见了,第一次是在几个月前,那个意图杀死他家小孩儿的猎人口中所说的人。
母狼和他通常打猎的地方正在那些人来这里的方向。庄向晨想了想,在周围转了一圈,找到一个树洞,顶进去一些干草,再将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塞到了里面。
“呜?呜呜呜呜。”两个小崽子都想往外爬。庄向晨没有再纵容他们,从喉咙口发出威胁的声音,让他们有些畏惧地又缩了回去。
乖儿子。庄向晨有些心酸地想,弄来干草石头之类的东西将洞口遮掩住,自己则悄悄地往那些人的方向去了。他和母狼在一起养了这么久儿子,虽无夫妻之实——这是当然的,也有夫妻之名。他断然做不到不顾母狼生死,一个人带着俩儿子就这么跑掉。
万一母狼只是被那些人给吓跑了呢?万一它之后还会再回来呢?不说它回来有可能直接撞到那些人,就是为找他们爷儿仨而到处逛,也有可能遇到危险。
他尽量悄无声息地潜过去。那些人有狗,但血腥味这么重,他们一定是把所有的“猎物”都随身带着,用来吸引新的猎物。
但这样也必定会干扰猎犬的嗅觉,它们不一定能发现他。
必须要去看个究竟。
几个月来逮鸡逮兔子练出来的隐藏技能总算是看得过去了,他顺利来到了峭壁边,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或者一条狗。
这队人足足有十多个,每人都穿着兽皮精制的猎装,手上拎着刀,背上背着弓箭。其中七个人还牵了狗,清一色的狼狗,膘肥体壮。
他们每个人都带了马,但是没有骑,马背上放着他们各自的猎物。
其中一只枣红马的背上有一只毛色灰白的母狼,睁着眼睛,已经死去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