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口一家普通简陋的小酒馆里,小二懒洋洋的趴在桌上打瞌睡,几个生活不如意的流浪汉坐在里头买醉。一个人从外面走进来,挡住了阳光。小二清醒过来连忙招呼,“先生要点儿什么?”
那人却不理他,径直走向角落的一桌,那里坐着一个男人,他低着脑袋,端着酒杯,默不吭声的喝酒。
来人在他对面坐下。
“要来一杯吗?”他把酒杯推到前面。
“听说普鲁士人进攻有一种策略,他们先很小心的潜伏,做好侦查工作,偶尔还故意误伤自己,然后就包围住草丛里失去警觉的小兔子,扬起斩肉大刀和烤肉铁叉。”
“呵呵,我父亲也是这样被你骗过的吧,想不到我也重蹈他的覆辙,”对方的笑声沙哑阴森。他抬起头露出一张平凡的脸,有两道狰狞的疤痕贯穿额头和下颌。
普尔曼啧啧,“谁把你的脸伤成这样,约瑟夫?还是高棉人?看看吧,这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你和你的混蛋爹没有区别,罪都是自找的。”
这句话终于激怒了对方,盯着普尔曼那股恨意简直要从胸腔溢出来。没错,他就是改名换姓的巴克莫博森。
“再瞪我也没用,”普尔曼笑着,对他作出一个口型,“你完了。”
话摊开来,两人之间的气氛反而不那么剑拔弩张,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巴克承认自己输了,莉莉娅发疯冲撞订婚宴时,他就该察觉到不对劲,可是他对自己过于自信,又或者说普尔曼和丝楠的圈套设计的太深。当费奈斯被抓起来,他才反应过来,普尔曼根本没死,中了枪又被洪水冲走的人命怎么如此大,巴克觉得自己被老天耍了。
说他败给普尔曼,不如说败给了丝楠,这个女孩比普尔曼更让他恨得咬牙切齿。他和丝楠本没有瓜葛也没结下梁子,所针对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服从自己父亲的命令。
那年绑架丝楠把她交给高棉人后,他就马不停蹄的跑到金边,投奔约瑟夫总督。后来事情被普尔曼闹大了,他才得知丝楠逃了出来,巨大的隐患就此埋下。
普尔曼一把大火烧了金边总督府,巴克趁乱跟着恐慌的高棉人出了城,搭上船回来。并想方设法进入军营,成为一名三等兵也就是费奈斯的手下。他当然是有意为之,约瑟夫背后的靠山就是邦尼特家族,可以说他是为费奈斯在殖民地卖命。
巴克得到和费奈斯独处的机会后立刻向他表明自己的身份,之后他的军职一升再升,不到两年就成为团长。事情都很顺利,直到丝楠又出现了。一开始巴克还不知道,是玛丽找到他,说一个女孩妨碍了他们的计划,他一听名字还以为是巧合。
巴克起先并没起杀心,小打小闹给丝楠警告,让她自觉离开巴黎,可是丝楠一点都不自觉浪费了他的好心,他准备下更重的杀手时,更大的阻碍普尔曼回来了。巴克的阵脚就是从这时开始乱的。不惜暴露自己当街狙杀丝楠,如果一次逃脱是她的运气好,那么后来呢,次次化险为夷,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在保护她,连普尔曼也被她救了回来。
巴克看着普尔曼,明明他们是同龄人,他看起来丑陋又沧桑,浑身都是狼狈,而普尔曼呢,从容不迫还年轻英俊。巴克又想起那年在棒球场上,与之对立的时候,所有观众都被普尔曼吸引,为他惊叹,为他加油。而他自己浑身是伤的躺在场外,无人关心,连他父亲都嫌他无用,好像他永远都是见不得人的小可怜虫,而普尔曼在任何地方都是聚光点。
原来人与人的差距从出生就注定,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怎么乖乖听话,都赶不上人家一句任性的调笑,连上天都偏爱这样的人。
巴克有种万念俱灰的挫败,他认命了,他不想再为父亲的一句话卖一辈子的命,他没有逃,因为他知道逃也没有用。于是在这家小酒馆买醉求得最后的安宁,他把那杯给普尔曼的酒喂给自己,自嘲又仿佛为自己悲悯。
“米歇尔总督给你找了一个好妹妹,莉莉娅跟她完全不能比,也难怪你要抛弃她,莉莉娅比不上她,真的。”
说完这句话,巴克突然喷出一口黑血,滴在桌上触目惊心,下一刻,他从椅子上倒下去,重重的摔在地上,吓了其他人一大跳。
“见鬼的,”普尔曼倏的冲到巴克边上,他双眼泛白四肢抽搐个不停,普尔曼掐着他的衣领,“你们到底在佛像里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