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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玉翁仲

也许是在火海中他在地上打滚的缘故,也许是因为靠近了火焰承受不了的高温,玉翁仲上的裂痕更多了。那些像极了鲜血般的沁色,更让玉翁仲看上去狼狈不堪。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枚玉翁仲,甚至连上面原本的裂纹有多少条,哪里有,闭着眼睛都能记得起来。指尖在伤痕累累的玉翁仲上划过,王俊民还是把它重新拴回了腰带上。

这一年的上舍评考,张师正得到上等评价。

王俊民一直想去当面感谢张师正的救命之恩,但又怕影响到他温书,所以一直等到科考结束之后,才提着谢礼到了他的舍斋登门拜访。

其实张师正的舍斋,就在他的斜对面,但王俊民却是头一次敲门。

张师正开门的时候,王俊民就看到了他正在收拾东西,并不是回家暂住的架势,而是把书架上的书籍都一摞摞地放进箱子里。

“你这是……要搬走了?”王俊民下意识地问道,随即回忆了一下张师正的字,扬起了笑容道,“恭喜不疑兄,此次定能金榜高中啊!”这样仔细地收拾东西,不是考砸了以后不再念太学了,就是考得太好了以后也不用念了。王俊民虽然不善于言辞,但自然也不会认为张师正考得很差。

开玩笑,上等的上舍生,又怎么会考得很差?一想到自己连去参加考试都做不到,王俊民就不由得黯下了神色,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诚恳道谢:“当日多亏不疑兄相救,前几日怕太过叨扰,所以今日才来致谢。”说罢就把谢礼递了过去。

张师正自然推辞,婉拒道:“救人乃义不容辞,就是换了其他人在里面,我也是要救的,康侯不必如此。况且我发现康侯的时候,你已经在门口了,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门口?”王俊民一呆,初虞世之前和他说过这事,他以为好友记错了,没太在意。但此时这当事人再次提起,让王俊民不得不疑惑。

难道那个人是他自己在火海中产生的幻觉?主簿大人也没说还有其他受伤的人,在那样的火势之下,若是有其他人救他,肯定也少不得会被火烧伤。

王俊民压下心中的疑惑,坚持要求张师正收下谢礼。其实他们都是读书人,送的也不是金银之物,而是几本王俊民特意淘换来的孤本。说值钱也不太值钱,但却是有钱也买不来的。

张师正推脱不掉,只好勉强收下。他的眼角余光扫到王俊民腰间的玉翁仲,状似闲聊地叹道:“康侯,你别嫌我多言,这玉翁仲我也不信邪戴过一阵,当真是诸事不顺。有次在街上差点被受惊的马车撞上,若不是那马正好被石头所绊,先行摔倒在地,我说不定就会被那匹疯马踏断了脖颈。”

张师正一边说一边惊魂未定,显然也是无比后怕:“如今你虽然侥幸捡回来一条性命,但终究是误了这次的科考。以往太祖朝每年一科,到真宗朝两年一科,往后说不定还会三年一科甚至更长。”

王俊民抿紧了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好这时又有其他同学前来拜会,张师正的人缘在太学中是最好的,王俊民却觉得没有办法融入到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索性告了辞。

回到自己的舍斋,王俊民摸着腰间的玉翁仲,手指在触到上面的伤痕时,脑海中却闪过刚才张师正说的话,心中不免有些郁结。

这玉翁仲伤成这样了,也不适合每天都戴着了吧。

最后怜惜地摸了一下玉翁仲,王俊民把它放进了一旁的漆盒里,浑然没觉察那本来玉色莹润的玉翁仲,瞬间黯淡了下来……

随后的科考殿试成绩公布,张师正擢甲科,赐进士及第,但却没当上状元。他们的学长刘辉摘了魁首。

这位今年才二十七岁的学长,在太学之中也是个传奇,他行文辞藻靡丽,堆砌典故成风,被世人所追捧,在好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京城名士。但上一届主持进士考试的知贡举欧阳修对这种浮靡文风深恶痛绝,他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据说在那届科考中,欧阳修评阅文章,卷子虽是糊名的,但他立时就认出了刘辉的文风,拿着朱笔从头批判到尾。名落孙山的刘辉毅然辞了太学,回乡苦读,体验民间疾苦,行文日渐成熟朴实,终于在今年被御试考官欧阳修大加赞许,一举得魁。

王俊民得来他人誊抄的状元文章,反复研读数遍,也自愧不如。

初虞世参加内考的名次也不算太理想,他便退了太学,回家去念医书了。旁人都觉得他太傻,但王俊民其实在心底里微妙地羡慕他。

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并且坚定地做下去,某种程度来说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王俊民心无旁骛,愈发苦读。只是这回并不死读书,而是在温书之余,尽可能地走访更多的地方。《荀子·儒效》曰: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他渐渐地身体力行地体会了书中所说的那些话语,而并不是单单从字面上来理解。

一晃又是两年,此次的上舍评考自然是王俊民这个唯一上等上舍生,而后的嘉祐六年辛丑科举在众人期待中到来。

已经二十五岁的王俊民在太学中已经算是年纪颇大的了,若他今年再不中举,那么就要从太学退学,当个无关紧要的师爷,或者是留在太学中当一名普通的学正或者学录,领取微薄的俸禄。家里的弟弟们已经长大,需要花销的地方日益增多,他已经不能再给家里增添负担了。况且他一直借口苦读诗书,并未娶亲,也是因为这彩礼钱家里恐怕都拿不出来。

收拾考场用具时,王俊民翻开了漆盒,看到了那枚被他遗忘许久的玉翁仲。拿在手中把玩片刻后,终是把它拿了出来,放进了文具漆盒之中。

会试如同王俊民所预料的一般一帆风顺,答完试卷之时,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榜上有名,至于名次高低那真的是需要上天安排。

在舍斋狠狠睡了两天,在殿试名单尚未公布之前,王俊民出门打算回家看看。只是在他出门后却忽然觉得,每个路过他身边的人,都隐约对他指指点点。他向来都独来独往,自是不会在意他人眼色,可这太学中几乎他遇到的所有学子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他也难免疑虑地放慢了脚步,渐渐地议论的声音也陆续传到他的耳内。

“有人传言这王俊民就是本科状元!”

“也许呢,王康侯可是太学上舍的第一人呢!”

“那也不对了吧……这金榜还未出,这等传言就四散开来,我看是有人八成不想让他中举。”

“也是,若是知贡举大人为了避嫌,或者会觉得王学长故意为自己造声势,当真会把他刷下去啊!”

“可不是?这次辛丑科举的知贡举是王安石王介甫大人,最看不惯那等沽名钓誉之人,这回可有人要惨喽!”

王俊民听着那一声声或羡慕或厌恶或冷嘲热讽的话语,就像是被人在脑后当空打了一拳,脑海中“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差点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咬紧牙根,才没在他人面前出丑,勉强地一步步转身踱回自己的房间。

浑身冰冷地呆坐在书桌前许久,王俊民才举手抹了一把脸,发觉手心湿润,也不知道是脸颊的汗水还是手心的。

不遭人妒是庸才,他自然也是懂得这样的道理。但问题绝对是出在他身上,否则又怎么会只传他的流言,而不去传其他人的?

两年前的上一科,张师正和他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可完全没有人会给张师正下绊子。

所以……一切成空吗……这样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让他中进士吧?

几年来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巨大压力彻底爆发,王俊民几乎是在这次科举孤注一掷。将近二十年的苦读终究要白费了吗?也许是他的错觉,屋外的议论声好像更大了一些,吵得他头昏目眩。

精神崩溃的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恨,起身拂袖扫落桌上的文房清玩,一时间叮当噼啪的脆声接连不断地响起,倒是让屋外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王俊民呼哧呼哧地重新跌坐在椅子上,眼角余光看到一枚熟悉的玉翁仲打着转滑到了他的面前。

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怨天尤人。王俊民一下子就想起了这枚玉翁仲的厄运传言,又想起了自己这两年什么事都没出,就在科考的时候把它放进了文具漆盒,结果……结果现在就成这样……

虽然知道这种事和玉翁仲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若是人人都总能保持理智的话,就没有“迁怒”这个词存在了。

王俊民弯腰抓起地上的玉翁仲,正想要泄愤似的往墙上砸,但手心碰触到润泽细腻的玉石,那种早已忘记的触感立刻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张开五指,低头看着静静躺在他掌心的玉翁仲。

玉翁仲的穗绳已经脏污,还带着焦黑的灼烧痕迹。自从那次火场之后,他都没想起来更换它上面的穗绳。王俊民怀念地摩挲着玉翁仲,感觉着那本来冰凉的玉质渐渐与他的体温变得一致。

也许是刚刚掉在地上的缘故,记忆中的裂纹又多了几道。王俊民微微一叹,激荡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把文具漆盒捡了起来,先是把手中的玉翁仲重新放了进去,又把散落一地的物事收拾了一遍。

也罢,他还是离开吧,留在这里岂不是丢人现眼?学官们恐怕看到他也会不自在,等金榜公布后再来向他们告辞吧。

真是……可惜了主簿大人的厚望……

灰溜溜地收拾完包袱,王俊民顶着众人的目光回了家,闭门谢客,蒙头大睡。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几日,到了发榜那天,他听着沿街此起彼伏的报喜声鞭炮声铜锣声,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院门口的鞭炮声大作,居然有人在冲着他的院门高声贺喜道:“中了!中了!大少爷中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等王俊民彻底回过神时,他都已经考完殿试,游完街喝完酒,不知道是几天以后了。

“康侯,你可算是醒了?”初虞世取笑道,他倒是觉得好友真是太好玩了。不过换位思考,若是他今日也能这般荣耀,恐怕表现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我……我真的中了状元?”王俊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但隐隐约约的记忆中,确实是有着在殿前谢恩,以探花使的身份和同榜二位少年在名园探采名花,到杏园参加探花宴。觥筹交错的情景就如同一幅幅模糊不清的画面,让酒后宿醉的他难以把它们都串联起来。

“是是是,一甲第一名,不是状元能是什么?王魁首!”初虞世递过去一碗刚熬好的醒酒汤,笑眯眯地打量着这新科状元郎,“这次还真多亏了临川先生,若不是他看中了你写的文章,一力推荐,恐怕这状元也危险。”

王俊民一口喝掉那微苦的醒酒汤,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临川先生便是王安石王大人,王俊民却因为考前的那番流言怀有芥蒂,皱眉道:“这岂不是让临川先生难做?”

“无妨,康侯你是有真才实学,之前是有人故意传言害你,这一下倒是有了上天注定的意味,倒是能被传为美谈。”初虞世不以为意地说道。他的视线落在了一旁打开的文具漆盒内,正好看到了那枚让他印象深刻的玉翁仲,不禁不满道:“康侯,你怎么还留着这玉翁仲?你上次差点被烧死,这次又差点被流言害死,就差一死表清白了。这读书人最看中的就是名声与性命,你两个都差点丢了,难道还不是这玉翁仲带来的厄运?我看,还是扔了为好。”

“……”王俊民捧着脑袋,他还没完全清醒,好友的声音他有听见,但脑袋转得比较迟钝,没法理解。半晌之后,才期期艾艾道:“要不……就还给那家古董店的老板吧……”

“还给他干吗?让这玉翁仲继续害人吗?算了,你舍不得扔,我来替你扔。”初虞世利落地把那枚玉翁仲捞在手中,决心一定要让好友脱离厄运的阴影。

“这……”王俊民想要叫住好友的话一顿,不禁扪心自问,难道他真的没有把这玉翁仲送走的念头吗?承认吧,事实上他也觉得自己厄运缠身,只是不想亲手抛弃那枚玉翁仲,不想做恶人罢了。

所以,他静静地看着好友走出房门,缓缓地闭上眼睛。

是的,他已经是新科状元了。

好好睡一觉,再睁开眼时,他的人生,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初虞世其实更想把这玉翁仲直接砸碎,但他也怕这邪门的玉饰会缠上他,所以出了王家之后,他便找了个巷子的角落,随意地把玉翁仲丢掉了。

待初虞世哼着歌走后不久,一个身穿秦汉时期黑色绕襟深衣的男子,走到这里停下,弯腰把那枚玉翁仲拾了起来。

他轻轻地用手拂去玉翁仲上面沾染的尘土,看着它身上又多出的裂纹,深深地叹了口气。

“痴儿,汝为人挡灾,却被误认为不祥之物,真是何苦来哉……”那男子似是对着玉翁仲说话,又似是喃喃自语。片刻之后,却忽然抬头往巷口某处看去。

空无一人。

果然是他多心了吗?

公元2013年。

“哎呦喂!差一点就被以前的老板发现我们在偷窥了!”医生大喘着气,刚刚经过一次空间旅行的他干脆整个人躺在了哑舍的地板上,整个脑袋都是晕乎乎的。

“幸亏罗盘来得及。”陆子冈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还是站起身捞了两瓶矿泉水。

医生起身接过一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这才有了精神,嘿嘿笑道:“古装的老板啊!这还是头一次看到,上次我们穿越到唐朝压根都没见到老板。”

“以后要注意,老板可是一直都有记忆的,若是对我们有了印象,说不定历史就会出现分岔路,我们的罪过可就大了。”陆子冈不厌其烦地叮咛道。

“知道知道。”医生随口答应道,对他来说,失踪的那个老板才是真正的老板,古代的老板并没有关于他的记忆,还不算是他的朋友,“对了,刚刚老板拿着的是什么东西啊?”

陆子冈的眼神很好,回忆了一下,便道:“应该是那枚玉翁仲。”

“玉翁仲?”

“是的,我还记得我前世在哑舍时,老板曾经跟我聊起过。那枚玉翁仲本是汉武帝随身所配的辟邪之物,后来辗转流传,虽然裂纹处处,却不似普通玉饰那般会被邪物所占,依旧可以保护主人免于厄运。”

陆子冈喝了一口水,继而喟然道:“但可惜的是,每个拥有那枚玉翁仲的人,都认为是它带来的厄运。老板每次都会事先说明有裂纹的玉会招来邪物,但每个口中说着不在乎的人,每每都会遗弃它。人都是这样的,永远都看不清楚真相。看街上那些人的服饰,应是北宋中期,玉翁仲那时的主人应该是个状元。啧,扔了玉翁仲之后,没两年就狂病大发死了。死后还被人诬陷与青楼女子不清不楚始乱终弃,最终怨鬼缠身,丢了性命,声名尽毁。真是可惜了玉翁仲为他产生的那么多裂纹。”

当年的陆子冈是天下顶尖的琢玉师,自然对玉器极为喜爱,一回忆起那枚遍体鳞伤的玉翁仲,陆子冈就难免被前世的怨念所影响,语气中充满了不忿。

“啊?那老板怎么不对客人说实话啊?”医生表示不解。

陆子冈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卖块破玉,还舌灿莲花地说这玉可以挡灾,不把你当奸商?傻子才会信吧?”

医生表示他信,兴奋地站起身四处打量:“在哪儿呢?这玉翁仲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想要啊!”

陆子冈拧紧了瓶盖,勾起一抹讥讽的笑容,淡淡道:“谁知道呢!也许是在哑舍的某处……也许它现在还在不同的人手中流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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