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早餐的时候,云骁的心情都是非常美好的,心里想象着兰沁吃到爱心早餐之后,脸上的幸福表情,他就觉得牺牲一会儿腻歪在一起的时间,还是非常值得的。
他做的是自己最拿手的煎蛋,而且还是溏心的。
去美国之前的时候,他还没有掌握那项高难度的技能呢,不过在美国勤学苦练之后,现在他已经能够非常完美地把握火候了。
不过这番练习也有一个副作用,就是曾经有一段时间,他看见鸡蛋就想吐……因为连着吃太多了。
那时候他为了能够做出火候完美的溏心煎蛋,一有空就下厨房练习。做出来的成果,要是尝一口就直接丢掉的话,未免太过浪费,要是被一向崇尚节俭的云老爷子知道的话,肯定会狠狠骂他一顿的。
没办法,云骁只能硬着头皮自己吃了。
一开始的时候倒还好,可是持续半个多月以后,他就再也受不了了。
为了不给自己留下无法恢复的阴影,他只好不再硬逼着自己去吃煎蛋……改成逼着苏锦痕吃了。
那段时间也刚好是苏锦痕最辛苦的时候,每天都在熬夜,整个人都消瘦了一大圈。于是,云骁就把自己做出来的所有煎蛋都塞给他,并且美其名曰“补充营养”。
于是乎可怜的苏锦痕同学,就过上了一天三顿,顿顿有煎蛋的生活。
嗯,除了胆固醇摄入有点超标以外,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不好。
那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一段儿,云骁的“溏心煎蛋**”终于练成了,火候控制得心应手,发挥得无比稳定。
云骁轻车熟路地煎了五个溏心蛋,又做了五份三明治,全都端到餐桌上放好以后,才去叫兰沁和两个小家伙起床。
好在他们都没赖床,而且洗漱速度也挺快的,上桌的时候,煎蛋还没变凉。
兰沁发现煎蛋是溏心的以后,立刻眼前一亮,惊喜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学的呀?”
云骁微微一笑:“在美国的时候,有时候闲得无聊,就随便练习了一下。”
兰沁用筷子把煎蛋夹起来,轻轻地咬了一小口,吸出里面半凝固的液体,随后发出了一声满足的长叹。
“真好吃。”她的眼睛亮亮的,每次吃到美食的时候,她总是会这样,“云骁,你的厨艺都超过我了……我煎溏心蛋的时候,都没法把火候把握得这么好。”
兰沁说的是实话。
她其实最爱吃溏心煎蛋了,也曾经非常努力地练习过,只可惜成效一般般。她虽然也能煎得出溏心的,但是水平非常不稳定,有时候会比较生一点,有时候又会不小心让蛋黄全都彻底凝固了。
像云骁这样,做出五个一模一样的溏心煎蛋的本领,她真是做梦都想要拥有啊!
被她这样夸奖,云骁的心里美滋滋的,觉得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的了,风一吹就能飞起来。
可是这样还远远不够,他还没有听到两个小家伙的夸奖呢。
“轩轩,然然,你们也赶快尝一尝呀。”云骁笑着说,“等下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呢。”
两个孩子这才回过神来。
原来呀,他们俩是被那么漂亮完美的溏心煎蛋给惊住了!
兰沁以前做的那些,全都没法跟他们面前的相比。所以呀,他们两个长大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漂亮的溏心煎蛋呢!
他们俩甚至都有点舍不得吃了。
可是看着云骁满含期待的眼神,他们又不忍心让他失望,只好狠狠心,吃掉了自己盘子里的那份煎蛋。
云骁始终没动筷子,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个,不愿放过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
在商场上与人谈判的时候,他都没有这样紧张这样小心翼翼的。说起来实在有些可笑,他堂堂云大总裁,竟然会变得这么在乎两个毛孩子的意见。
以然是最先吃完的,冲着云骁直挑大拇指:“云叔叔真棒!做得比妈妈做的好吃多了!”
兰沁的嘴角抽了两下,没有说话。
还在小口小口吃着煎蛋的以轩,闻言僵了一下,心里头暗暗感叹,妹妹可真是不会说话呀……她那样讲,让妈妈的面子往哪里搁?
于是,他赶紧咽下嘴里的食物,笑着打圆场:“其实妈妈做的也很好吃呀,我还是比较喜欢妈妈做的那种实心儿的。我在网上看到过,溏心蛋其实就是没熟透的,很容易有细菌……”
以然怨念地看了他一眼,无限委屈地说:“人家都吃完了,你不许说这些嘛……”
“好吧。”以轩垂下眼睛,看着盘子里仅剩的一小块蛋白,小声地做了个总结:“反正我就是最喜欢妈妈做的煎蛋。不过嘛,云叔叔做的也还不错。”
其实他说的这番话,是违心的。他和妈妈、妹妹一样,非常喜欢溏心煎蛋的味道,可是,为了不让妈妈感到难过,他还是小小地撒了个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