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沙滩边缘,海水一***地,轻吻着她的脚趾。
她滞步不前,只是低头看着这海,这浪,这大海的颜色。
小时候读文章,总是有蔚蓝的大海之类的词云云,可实际上,蔚蓝这个词是专属于天空的,再透明的海水,也倒映不出天空的蓝,就像再明媚的生活,也成全不了一颗纯粹的心农。
“怎么不下水走走?”他牵着她的手问遏。
她看着那一汪无边无际的墨蓝色,太阳的光在水中交织成片片金羽,人之于海的广袤,滴水不如……
仰头凝视他,他眼里的棕褐色融入了海水的墨光金流,却远比这海水柔和温暖,就像一盏鎏金的旧灯,黑暗中,清曦里,一朵暖光,直入心田。
她略哽,移开了目光,眼角浅浅湿润,“二哥,我不敢。”
“不敢?”她从来那么勇敢而坚强,什么时候有过不敢?
“我也不知道……”她摇着头,“觉得海太广阔太深远,自然的力量有时候太可怕,如果它想摧毁这个世界,谁都抵挡不住……”
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说此类内心描白,说出来的还是和她平素为人截然相反的话,他震惊之余,也对她心生更多怜惜。
她如此瘦小,身世堪怜,原本确该如此般小女孩一样柔弱,可她却偏要做一枚劲草,强撑着风中颤抖的躯体去迎风抵抗,或者,这才是她真实的想法?
他在海水边拥住了她,“不喜欢,我们就回去吧……”
她贴在他胸口摇摇头,手指抓住他胸前的t恤,“不喜欢的事太多了,可是不能一一避开的,就像,我不喜欢没有爸爸妈妈,可爸爸妈妈还是会离开我,我不喜欢仇恨,可仇恨它实实在在存在,我不喜欢夜晚,我……”
说到这里,她止住了,头埋在他胸口,藏起了她眼里纭纭而生的悲戚。
他想要捧起她的脸,想要看清她镜片后的眼睛,她的额头却用力地顶着,不愿意抬头。
他想,她是在难过的……
终是放弃了,只是抱紧她,“妹妹,你昨天说,很累,想靠一会儿,其实我一直想对你说,你早就不必那么辛苦,我这儿,这个地方……”他按着她的后脑勺,贴着他左胸口的位置,“这个地方,是给你依靠的,而且它足够强壮,完完全全可以承担你所有的不喜欢和你心中的恨,也可以在你没有爸爸妈妈的生活里,给你一个家,妹妹,我早不是从前的二哥了,你感觉不到吗?”
她身体微微颤抖,眼中的润湿,还是模糊了她的视线,越长大,反倒是越脆弱了,可见情之为物,最是柔肠……
“二哥……”她哽了嗓音唤他。
“妹妹,我在这儿。”他的声音愈加轻柔起来。
“我只是想……”她吞吞吐吐地,尝试着说一些以她的性子和过往完全不可能说出的话,“只是想……那些避不开,逃不掉的事可以有人一起走……”
“所以,那个人是我,是吗?”他问,压抑不住的喜悦。
她终于抬起头来,镜片后微微泛红的眼睛,而后,用力点头。
没有言语可以用来形容此刻他的心情,狂喜吗?惊讶吗?欢腾吗?不,这些都不够!这句话带给他内心的充盈和膨胀甚至超过了昨晚的初花绽放。
昨夜原本无心摘花,却出乎意料达成所愿,清早大梦初醒,纵然拥她在怀,也不敢相信这一切均属事实,生生把自己大腿掐紫了,才确认这不是一场梦。
那一刻,得意、满足,只觉人生圆满不过至此。
然而,此时此刻,他却觉得,他愿意用他的全部来换取她这一句话,于他而言,人生最重要的幸福,就是陪伴。
她伴了他九年,早已是他生命里剥离不开的部分,他曾比喻,是他的皮肤,他渴望与她继续相互陪伴下去,不愿意的人始终是她,而今,算是苦尽甘来了吗?
“妹妹,再也不走了,好吗?陪着我……”他曾听过的,她给父亲的承诺,再也不走了,可他必须听她在他面前再说一次,以求确认。
那年在学校的林荫道,他说:别走,我舍不得你……
可是,她走了。
三年前,他送她到学校门口,对着她的背影问她:如果我让你回来,你
还回来吗?
她坚定地摇了头。
这一次,她不会再摇头了,轻轻吸了吸鼻子,告诉她,“二哥,我不走了,我会一直陪着你,陪到不能陪的时候……”
他心中一烫,眼眶也随之发热,一生,只为这一刻……
凝视着她泛红的眼睛,微微蹭红的鼻尖,还有她水润柔嫩的唇,他没有忍住自己的冲动,捧着她的脸,快速而准确地吻了下去。
初时,她是紧张而僵硬的,甚至有过一瞬的抗拒,毕竟,这是海滩上,人来人往。
可是,转瞬便释然了,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在乎别人看法的人,不是吗?
深长的拥吻,彼此都有些情不自禁,尤其初识人事滋味的萧伊庭,一番纠结难舍才离开她的唇,将她紧紧抱入怀里,感叹,“妹妹,你不喜欢夜晚,我可是相当喜欢……”
这话又隐着怎样的意思?但凡从他嘴里出来的,没一句是正经……
海水清凉,一阵阵漫上她的脚背,她没有退后,反牵住了他的手,说,“二哥,走吧。”
他看着她笑,牵着她往海水里走,一直走到水没了膝盖,他停住了,笑她,“还走?你那半吊子游泳技术没救生圈行吗?”
她也微微一笑,“回去以后教我。”
“什么?”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教我游泳。”她又说了一遍。
“好……”他真的没有听错,这一次妹妹回来,真的变了……
不过,这种变化,他很开心。
没到夏季,海水有些凉,她的裤子也打湿了,他不敢让她在水里待太久,怕她生病,拽着她上了岸,带她回酒店换裤子去。
她的纤足沾满了细细的沙子,出了沙滩,不便直接穿鞋,他便在她面前蹲下,让她趴上来,而后提了她的鞋子,背着她回酒店。
天空中的太阳,又爬高了一尺,无遮无拦地照耀着整个海滩,处处金光耀眼,乱人眼目。她眯起眼来,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他也是这么背着她去教室,还曾背着她爬香山,那些画面,不知不觉,他的肩背愈加厚实,性格也愈加沉稳,人,总是在变化的啊,有人变得强大,也有人变得虚弱……
不变的,是他耳背上的那颗痣,小小的,也没见长。
他的耳朵长得很好看,极端正。
相学上说,耳部轮廓生得极其端正的人很聪明,作任何事情都秩序井然,圆满而周到。不拘泥于小节,也不会受别人的影响而轻举妄动。这种人通常是非常幸运的。
而耳朵上长痣的男人通常经济优越,一生奢华,喜欢保守的女孩,幸福指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