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炫酷的银色兰博基尼在车流中显得格外扎眼,它轻快如幽灵般超过一辆又一辆车。
驾驭这辆豪车的正是李世华。他带着不羁的神情,扭头瞅着坐在副驾驭座上双臂交叉,抓着胳膊的吴佳琴。那神情,像无助的羊羔,好像害怕他忽然间变成狼,扑上去,把她撕成碎片。
“你要在哪请我吃饭啊?死人。”
吴佳琴一抖,咬了咬唇,心里想:“王八蛋,不得好死。”
李世华提高声音,加重语气:“死人,在心里骂是没用的,快点说地点。你想让我载得你满城跑吗?”
吴佳琴稍转目珠,余光便见对方瞪着自己,目光中透着凌厉。她意识到不能再拖下去了,还是速战速决好。于是,她在心里挣扎了一下,低声说:“我可请不起五星宾馆。”
“无所谓。”
吴佳琴恨恨地想:“哪有强迫别人请客的。”
忽然,她说:“到地铁站。”
“地铁站?”
车速慢下来,停住了。因为前面亮起了红灯。
“对面有西餐馆。如果你不嫌弃,我只能请得起吃那里的牛排。”说着,吴佳琴转过头,见对方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自己。
“死人,你还不如让我把你送回家,然后你在你的厨房给我做一份牛排。”
“李总监,你别得寸进尺。”吴佳琴瞪视李世华。
“死人,得寸进尺的是你,做我的豪车,跑了几条公路,忽然说回地铁站,耍我啊?”
“你想在哪吃?”吴佳气怒气冲冲地说,“好啊,我把几个月的工资拿出来请你吃一桌法国大餐行了吧?”忽然,她看到对面坐落着一家大酒楼,抬手朝李世华的头上一指,狠狠地说,“就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