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没有脚的鸟(一)
(下面两章是冯天伦的番外,想了想还是在这里交代一下他的心理活动还有情感变化,免得后续剧情大家看得迷糊,如果有不喜欢的,可以书评区留言提意见,下次我就换种形式来表现了,谢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香港的旧电影,常常在深夜,看那些有小雪花闪的屏幕,听那些用粤语慢慢讲过对白。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只看电影里面的故事,男人女人,爱恨生死。
不刻意选择片子,也不着意牵挂读者,看过写过,便渐渐淡忘了自己的故事。
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片子是《阿飞正传》。
特别有名的片子,在深夜里细细咀嚼过很多遍。
所有的噱头都已听过,关于无脚鸟,关于四月十六日的下午三时,关于最后的梁朝伟的长镜头。
故事推进,似乎只是在等待了它们一一出现。可是,电影毕竟并非所有这些细节的拼盘,声色光影讲述的是一个并非笔墨可以描绘的世界。
遇见蔷薇的那年,我感觉自己的世界里突然闯入了一个女人,像刘嘉玲,又有些像张曼玉,又似乎是她们两个的合体。
安静的楼下女孩,和吵闹的歌舞女郎,在她的身上都体现地淋漓尽致。
我承认我爱上了她,从第一眼看到就爱上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上面点缀满了盛开的蔷薇花,大朵大朵的,与她明丽的笑容结合在一起,刻在人心里,就没办法抹去。
她跟在周禹谨的身后,不说话,只是微笑,淡然地让人欢喜。
可是一开口说话,又是那么吸引人,边蹦边跳,像极了闪着妖媚灯光的酒吧里的女子,跟她的穿着压根不符合。
却又不让人觉得突兀。
尤其是她站起来帮周禹谨挡酒的时候,浑身上下闪着一股子侠女的风范,朱唇微启,嘴角全是笑意,一下就摄住了我灵魂深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
是真的爱上了。
我知道我不是阿飞,那个没有脚的鸟,我是剧里的刘德华演得超仔,穿得中规中矩,是每天早上中环站地铁一开门涌出的人群中的一员,黑色西装整齐,勤勉肯干,一步步向上。
所以我明白,蔷薇是周禹谨的女人,我不敢带她走,所以我克制那一份爱,不让这份感情恣意生长。
可是我压抑不住那种情感,有时候越是压抑,那份感情就会越发生长,冲破土壤,真正让你无法抑制。
但还是又相爱了,有时候姻缘的东西,奇妙地让人害怕。
周禹谨要去南华处理一些事,把蔷薇留在了欢城留给我照料。
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内心各种欢呼雀跃,挂掉电话的那一刻,我差点激动地从二楼跳下去。
我不比周禹谨差,所以蔷薇爱上了我。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开心,可是我们都明白,他会回来,那个少年,身披着这世上最大的荣耀,无所披靡,脑袋转动的速度让人害怕,即使年纪轻轻,可是早就了天下王者的气质。
我虽然比他大几岁,可是我却害怕他,从骨子里怕。
害怕他的不止我,还有蔷薇,所以她还是走了。
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临走的时候,她说了爱我的。
我笑笑摸着她的头,其实那时候我真的很想带她私奔,可我说了,我不是阿飞,我是超仔。
蔷薇也只是蔷薇,不是无所不能的女子,即使她聪明机灵,但因为聪明她才更明白,自己如果跟我私奔了,会导致怎么样的下场。
我们身后不是空无一人,我们走了,那些亲亲戚戚怎么办?
周禹谨狠毒起来的时候,连自己的亲哥哥都杀,更何况我们。
他就像是一个暴君,而我跟蔷薇只是他手下一个玩物而已,没法反抗。
蔷薇走了之后,我在我们住的地方种了满园的蔷薇花,盛开的时候好看极了,甚至连所有的家具我都换成了带蔷薇花样的。
我很想她,时时刻刻。
偶尔她会跟周禹谨来欢城,我见过她几面,可是从她的神色中我并不觉得她快乐。
也是这样让我更想带她离开了,可是在我没有周禹谨强大之前,我是不会轻易带她走的,我不会让她跟我余生都在颠沛流离里渡过。
我希望给她一个更为安稳的未来,给我们彼此一个保障。
毕竟百无一用是情深,生活也不是儿戏,能光靠激情就能存活下去的,所以我很努力去经营赌场,让自己慢慢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