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不是这只鸟有多聪明,你当真以为我就这么紧张我养的灵雀,只是因为养的久了,被我养出了感情?”
“难道不是吗?”而且你还威胁我,若是找不回来,就将我做成药材,人家都还记着呢。
“若说这感情,难道还有什么比得上咱们之间的姐妹情深?”
你最爱的难道不是你做实验要用的兔子、乌龟、鸟之类的宠物,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药材吗?还有平日里,看你对活生生的动物扒皮抽筋的架势,说是冷血真是一点都不为过吧,我怎么能指望咱们的姐妹情深超过你眼里可爱的宠物啊。
“我之所以紧张那只灵雀,只是因为,那是我几乎快要成功的试验品罢了。”
“试验品?”红袖疑问。
“不错,试验品。你不妨想想,我的那只雀儿,原本只不过是一只平凡的麻雀罢了,是我整日里用自己配置的各种灵药喂养着,才慢慢变得如今日这般灵性十足的?”
解说到这里,红袖立马就懂了,“也就是说,如果实验品不是麻雀,而是换成了普通的人,最后也是极有可能,会变得像生有灵纹的人一样,忽然就具有了各种天赋对不对?”
“不愧是红袖,真是一点即通。可不就是那样?只要想想,若是最后我真的研究成功,让普通人也能像灵纹者一样具有各种天赋,我也不求青史留名,只要所有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参加科举的机会,也就心满意足了。”说着神色就变得很是黯然。
红袖听了也是感通身受,说来,有多少像红袖、侍药这样的家庭,本来也应该是书香人家的小姐,却因为家里的男人没有灵纹,不能参加科举,家族变得愈发的潦倒,甚至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那丢了那只实验用的灵雀岂不是功亏一篑,需要从头再来了?”红袖内疚的问。
“那倒也未必,灵雀没有安全的回来,本身就说明其在灵性上还是有所欠缺的。不过,你这次拿回来的鹦鹉,是真真正正的灵禽,对我的研究,起到的帮助肯定会是非常巨大的。”说着还笑眯眯的瞧着那只神气活现的鹦鹉。
“那个……侍药?”
“恩。”依然是满脸开心的笑。
“所谓的研究,像开膛破肚,放血取胆,全身拔毛之类的程序,包括在这次研究中吗?”
“怎么可能”侍药满脸爱惜的瞧着凤歌儿。
放下心来的红袖,刚想着夸夸自己是怎样辛苦的得到这只罕见的灵禽的,就听侍药接着说道,“这么珍贵的灵禽,怎么能开始就用这么血腥的手段,至少要等到与他配种的母鹦鹉们,生下十个八个的小鹦鹉后,才能考虑刚才的事。”
难道在鹦鹉的世界里,也流行一夫多妻吗?侍药凶残的等级啥时又升了一个高度?
刚才还神气活现的凤歌这回是听懂了,是说等到有母鹦鹉为他生下小鹦鹉后,就将他拔了毛吃掉吗?人类真是太凶残了,咱是娱乐用的宠物啊,用不用还要客窜一把食用性的动物吧。决定了,以后我只会喜欢公鹦鹉了,在动物的世界里,搅基什么的是完全没有任何压力地,而且还绝对不会有小鹦鹉的出现。
是说,凤歌儿你真是多虑了,等到你拿出来自己真的本事,就算做惯了变态医师,残害了无数小动物的侍药,也会对你退避三舍的?所谓的灵禽若是没有一些本事,又怎么能够在山林里面称王称霸?
只不过这只鹦鹉的天赋本领实在有些特殊,特殊到凤歌自己都没发现,还自以为聪明的逃出山林,来寻找人类的庇护。
山上的暖阳肆意的铺洒,光束笼罩着万物,红袖慵懒地斜倚在文华院门前的石壁旁,一边的侍药提着笼子,眯着眼在脑中勾画着一个又一个邪恶的研究计划。明明将近午时,差不多该是一日之中最热的时候,小凤歌还是双翅收拢着小身板,可怜紧缩着身子躲在笼子的最角落,话说被人惦记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
等到日当中午,终于听到一声铜锣脆响,只一会的功夫,便有学生陆续的从里面走了出来。红袖与侍药赶紧让开门前的大道,远远地躲在一边,还要仔细瞧看自家的小姐是否也在其中,生怕一不留神间,就与小姐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