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落时霎时间目光古怪的盯着初晴,皱着眉头说:“我当然没事了!倒是你,从哪儿看出我有事了?我真没有故作坚强,你不就是觉得我为陈皓程伤心么?我这几天也想过了,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一个男的,他不喜欢我我还不想死皮赖脸的缠着他呢,弄得我陆落时好像没人要似的。”
初晴瞪了瞪眼,听着陆落时这番说辞,赶紧说道:“落时姐,你们俩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有没有也没什么关系了。”陆落时无所谓的耸了耸肩,眉眼舒缓,坦坦荡荡的,没有了一丝颓废伤心的模样,就好像,刚才那个人不是她一样,“就算他回来了又怎样?我有不是刻意等着他的,他后悔了,我还不想吃回头草呢,当初他怎么拒绝的我,我现在就一一还给他。”
初晴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陆落时就斜睨了她一眼,语气幽凉, “初晴,他是不是收买你了?你们才见了一面,怎么你就帮着他说话。我也是有傲气的,当初,他要走,我不挽留,但我说我等他,他说不要,他说他会离开很久,不想有牵挂,我说那我跟着他,他说外面的世界太残忍,我实力不足,离开不适合我。那我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呵,现在他后悔了,回来了,我就要欢欢喜喜的和他在一起?想得倒美!”
初晴这下不说话了。
陆落时说得没错,人都是有尊严,有傲气的。若是这一点东西都失去了,那么,一个人就会变得自卑。一旦她就这样屈服了,陈皓程就太轻易得到了,而陆落时在他面前也会变得完全屈服,失去自我。
轻易得到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珍惜。
所以,陆落时的坚持未尝也不是一件好事。
更何况,陆落时骨子里的傲,比起其他人一点都不逊色,她从小生活在安逸的环境里,典型的千金大小姐,虽然她没有一丝娇惯,对于年纪比她小的,哪怕是不会小很多的,她也有姐姐的样子,给予了帮助与包容。更何况她很有领导人的风范,一手成立了校社。
这种成就感与优越感,都使她的傲气瞬间飙升,尽管平日里她没有表现出来,但这种傲气,是埋藏在骨子里的,无法抹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