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突然有人闯进来,阿逊一惊,一手圈住霁云,另一手用力拍向旁边的桌子,桌子上的碗碟顿时如同长了眼般,朝着李奇和安云烈就砸了过去。
饶是安云烈反应奇快,也只来得及托住李奇的腰,一起退出门外。
“阿逊——”霁云吓了一跳,忙抱住阿逊的手,急急道,“莫要再动,是老公爷和李伯伯。”
“老公爷?”阿逊声音低哑,凌厉的神情虽暂时缓和,却仍很是不愉,什么老公爷,和自己有何相干?自己好不容易能抱到云儿,却偏要跑进来打扰,委实可厌。
“哈哈哈——”安云烈瞧着惊魂未定的李奇,忽然仰天大笑——安家本就尚武,安云烈最瞧不起的便是那些文人书生的迂腐样子,偏嗣子安钧之喜文厌武,安云烈每每想起逝去的爱子,便不由黯然神伤,却没想到孙儿甫一醒来,便展现出如此不凡身手,顿时老怀大慰。
李奇定了定神,冲安云烈一拱手:
“恭喜公爷,后继有人啊!”心里也着实赞扬,不愧是安家之后,果然都是练武奇才!
后继有人?阿逊也明显听到了这一句话,神情微微一怔。
李奇帮阿逊诊脉已毕,冲安云烈点点头,又瞧了一眼霁云,低声道:
“公子,天霭谷的药方我已经参详过,只是老夫以为,还需再添加两味,不如我们出去斟酌一番。”
霁云明白李奇的意思,自是同意,悄悄捏了下阿逊的手:
“阿逊,我去去就来。”
又冲安云烈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离开房间。
“孩子——”安云烈定定瞧着床上的阿逊,似是唯恐自己一眨眼,人就会从眼前消失。
房门已经关上,阿逊不得不收回胶着在霁云身上的眼光。淡然的打量了那所谓的老公爷,神情渐渐疑惑,竟然是丹东客栈中的那位老人:
“你是,客栈中的,那位老伯——”
“好孩子,你果然还记得我。”安云烈内心酸楚,已然确知,这少年果然如安武所言,正是客栈中偶遇的那个谢弥逊。那日见时,自己只纯然好奇,曾经声名狼藉的谢家纨绔,本人却是和传闻大相径庭,再没想到,他竟是自己的孙儿。
若是自己早知道这一点,有安家护着,孙儿又如何会受这许多苦楚?当日俊美如骄阳的少年,现在脸上则是遍布疤痕,让人不忍卒睹……
“孩子,我,是你的爷爷啊!”安云烈起身,一把扯开衣襟,露出布满伤疤的紫铜色胸膛,伸手拿了盆水朝着□的胸膛淋下,很快,一匹汗珠四溅昂首奔驰的红色骏马胎记,在老人胸膛上显露出来。
此种胎记,乃是安家嫡脉所独有,其他族人,则要么模糊不清,要么仅得马身体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何,那日安武救回昏死在河滩上的阿逊时,安云烈一眼便认定阿逊便是自己的孙儿的原因。
阿逊却是垂下眼角,神情淡然:
“不过一个胎记,又如何能做的了准?亲人什么的,还是不要乱认的好。”
亲人吗?三岁之前,那个弱小的,只知道对着蛛网遍布的房间内甚至会啃咬自己脚趾的老鼠哭泣不止的谢弥逊,或许需要,现在的自己,只要有云儿就已经够了。
谢家那样的亲人,自己还是不要也罢。
没想到阿逊竟是这般漠然,安云烈愣怔之余,却又了然,忽然抬手勾出阿逊脖子下的玉玦: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当年,我亲手给你爹爹铮之戴上的……我之所以,会认定你是我的孙儿,除了那胎记外,还有这块玉玦。”
说着不待阿逊反应,解下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另外一块模样相似的玉玦,一拨一按,两块玉玦瞬时成为一个完整的玉佩,玉佩的中间赫然是一个龙飞凤舞的“安”字。
小心的把完整的玉佩放回阿逊胸前,安云烈声音哽咽:“臭小子,现在,你还敢说,你不是我安云烈的孙儿吗?”
“阿逊,”看着安云烈黯然离去的身影,霁云蹲□子,伏在阿逊膝前,仰头瞧着阿逊道,“你莫要如此固执,难道你看不出,老公爷心里,真的很重视你啊。”
阿逊握住霁云的手,淡然道:“我不是已经承认他是我爷爷了吗?”
但承认是一回事,从心里认可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却是另一回事。
霁云双手合拢,把阿逊冰冷的手指包了起来,神情很是心疼:
“阿逊,我只是不想你错过什么。就如同我,我曾经误会爹爹,那般,对他,可是到最后,我终于知道,其实这世上,爹爹才是最爱我的人……”
却已经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阿逊没说话,下巴搁在霁云的头上,鼻翼间全是霁云特有的气息:
“云儿,推我去外面走走吧。躺了这么多天,骨头都要烂掉了。”
这般撒娇的语气,明摆着是不想自己再说下去。
霁云顿时哭笑不得,回身拿了手炉让阿逊抱着,又拿了件火红色的狐狸毛斗篷,阿逊忙伸手去接,霁云却往后一退:
“莫要动,身上那么多伤口,抻着了可怎么好。”
口里说着,一手按在霁云的肩上,另一手轻轻撩起阿逊的头发,帮阿逊把斗篷披好,又绕到前面,手从阿逊颈间伸过去,顺好两根丝绦。
霁云神情专注里又流露出不自觉的温柔,甚至垂下的一缕刘海不时蹭一下阿逊的额头。那段弧度优美白皙的颈子更是在阿逊眼前晃来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