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进去了,再见。”既然是领居,以后就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弄得仇人一样。和气地告了声别,季心苗开门进了屋子。
直到季心苗的屋门关上,齐达朗的薄唇突然向左边勾划,淡淡地笑弧眨眼即逝:他是不是得多在这里呆段时间?创业重要,可是娶个老婆也同样重要是不是?
老婆二字一跳出来,齐达朗自己都吓了一跳:他真的动心了?不会吧?
不会,肯定不会。看来是自己空得久了,久了没女人,难得看到一个自己有感觉的女人,他才如此的。
季心苗回到屋里,才懊恼地想起来,她不是要去菜市场大采购的吗?冰箱里空荡荡的,如果再不采购她今晚又要去消耗更昂贵资金去买晚饭。更懊恼的是,她从一开始出门就忘了带钱出门。
季心苗趴到自己的席梦思床上,脑袋发昏的还在嗡嗡作响,脑海里一幕幕地闪现她与齐达朗认识的经过。想着想着自己又不停的嘟喃,真是有够狗血的。她渐渐的冷静下来,慢慢地在脑海里拼接着齐大郎那张憨实的俊脸,想着想着,她又把齐大郎和齐达朗的脸重合在一起。
发现脑海里的想法,季心苗捂着发昏的脑袋晃了晃。
“别想了,齐大郎是齐大郎,齐达朗是齐达朗,两个人不可能是一个人的。季心苗不管别人怎么像你的男人,你也不能把别人当成你的男人。”
季心苗再次晃了晃脑袋,直到将齐达朗那张脸晃出自己的脑海,怔怔地躺在床上,她有些楞头地盯着天花板,慢慢琢磨着以后的生活方式。她的专业在那个时代有着无比的优势,可是在这个科技发达的社会里,她只能做一名小小的研究人员。
以后她真的就这么朝九晚五的过公务员的日子么?虽然这是她二十几年的梦想。可是一朝醒来,她才发现,她要的不是这样的日子。以后,她要做什么呢?
季心苗躺在床上想了一个小时也没有理出头绪,结果双眼干涩地居然躺着睡着了,梦里她梦见自己回到了古代,她梦到齐大郎和孩子们在焦急地寻找她,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她几乎都能在齐大郎炯炯有神的大眼里找到了熬夜后的血丝。
当季心苗在梦里与齐大郎相拥的时候,另一头一墙之隔的齐达朗也在午时小憩在梦乡。大白日的他也做起了梦,梦里他发现自己是个古代人乡野的农夫,一个参过兵打过仗回来的农民,他却碰上一个长相姣好的未婚妇,梦里他与她成婚、与她欢好,又一起承担了家里的种种,他与她还共育了孩子,可他却怎么也看不清那个长相颇好的村妇五官。
“相公,别走!”季心苗从梦里的惊醒,乍起的身子弹跳在床上,直到看到四周现代化十足的建筑,她伤心地落了泪,她真的好像齐大郎和孩子们,可是她也许永远也见不着了。想起齐大郎说过,他会生生世世都找到她。可看着如今空荡的屋子,季心苗抱着枕头哭了
季心苗像个被世人抛弃的寂寞女人,又像只被主人深家过后双抛弃的宠物,她坐了起来,双手抱着头颅深深地埋入曲起的双膝之间,眼角无声地落泪。
另一边的齐达朗好似听到了季心苗痛苦的嘶鸣声,猛地从睡梦中醒来,不等他回顾梦里那道凄然的哭声时,床头的电话铃声响起。
齐达朗接了通电话,挂断时,他的眉梢都染上了明显的喜色,他的策划被通过了,一时他忘记了刚才听到的痛哭声。
忘却心底对梦中人的疑惑,齐达朗噌然地起身往卫生间走,再出来时,他脸上的络腮胡都被刮得一干二净,棱角分明的脸型搭配着精致不俗的五官,比起齐大郎来,他更加的英俊,原来那络腮胡去了,他与齐达朗并不是十分相像。
齐达朗穿上衬衫,打上了领结,一身黑色西装皮革,抱着公文包看了下手臂上的手表,快到三点了,他还有充足的时间去签下那份策划后的合同,打开了屋门。
与此同时,收拾好心情出门去菜市场大采购的季心苗正好对上一身职业干领装的齐达朗,对方干净不留胡茬的俊脸,季心苗一时间居然没发现他就是齐达朗。
直到齐达朗对她打了声招呼,季心苗才反应过来,那人居然是刮了络腮胡茬的齐达朗。眼前满脸光滑的男人,有着成熟男人的英俊。
“原来他与大郎并不是一模一样。”季心苗低低地评价,胸口有什么东西在沉下,她此时即矛盾又欣慰。难过的是这个人不是她的爱人,她以后也许再也找不到了她的心上人。欣慰的是他不是她的齐大郎,所以他当然不认识她。
季心苗想要和齐达朗打招呼的时候,对方已经甩给她一个帅气挺拔的背影。
☆、509第509章 再见不识
季心苗讪讪地一笑,自己果然变傻了,怎么以为认识了,大家就成了熟人了呢?其实这个男人与自己并无关系,而且从这个男人的一身穿戴就看得出,他是个事业成功的男人。确实,不是事业有成的男人,也不会买得起这里的房子。这里的房子虽然是老房子改造,可是这黄金地段又是学区,那价格也是一等一的。
有事业有钞票的男人,哪里会真正的看得起自己这种穷人?想想这个男人与她无关,季心苗抚抚心,许久才无所谓地抓紧自己手里的粉色小钱包,往电梯的方向走。
电梯正在下行,看来齐达朗刚好赶上了那一趟。
季心苗无聊的站在电梯门口,刚要打开手机,手机却响了起来:“苗苗,你在哪?是不是还在你那实验室?”
姐妹熟悉的声音传来,季心苗心中一暖:“我在家,实验昨天结束了,好多天没熟悉,有点累了,今天在家休息。”
朱茜一听立即兴奋的叫了起来:“那你今天来找我,我请你吃晚饭。”
这是她高中时代的好友,朱茜是城里长大的,上高中的时候,两人坐一桌。那时的友谊,只要两人合得来,感情就会好。朱茜学习很一般,可是家境很好。而她学习好,却是农民的后代。
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两人就成了好朋友。
高中三年朱茜在季心苗的帮助下勉强考了个本科,只是毕业后根本就不务正业。不管她父母如何哄她,她就是不回家乡那个县城,在这里开了个酒吧。
“我才不要你请我吃晚饭呢,晚上的时候,你那里最忙,哪有时间管我?”其实她是真的不想去,那酒巴里形形色色的太多,她长得好,总会让人误会为陪酒女。
朱茜知道自己这个姐妹就是个书呆子,她对这社会上的东西是一点都不感兴趣的。不过她很喜欢季心苗的温柔敦厚又心灵手巧,而且这个人还有一个很不错的大脑。知道自己劝不了她,可自己又想跟她聚聚:“苗苗,这个周六你休息不?要是你休息的话,我星期五晚上去你那住。星期六我跟你玩半天,到时你陪我一块来酒巴如何?”
“噗!我才不要你来住呢,否则你那跟班半夜老打电话来,那还让不人休息啊?再说我又不是你情人,跟我住什么?要来你周六早上来吧,周六中午我给你烙韭菜盒子外加炖牛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