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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对 决

关忠勇略一思索,也是点头:“不错,金狗的铁骑虽然纵横天下。鲜有匹敌,但他们的战术却极简单实用。就是利用其骑兵优势,以拐子马从侧翼反复袭扰,从而令我大军疲惫、损伤、士气动摇,最后再以步兵冲击,破我大阵。金狗南侵以来,就是以此战法,将大宋百万大军,打得溃不成军。”

张立与关忠勇,都有过与金军大战的经历。而且他们与杨奋、杨折冲兄弟不一样。这两兄弟虽然也与金兵交过手,并因此被俘,但兄弟俩是作为普通的士卒参战的,对金军战法的观察角度与身为指挥者的张立与关忠勇自然有所不同。相对而言,张立与关忠勇更有发言权,他们一致判定,可以作为随后采取的应对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招鲜,吃遍天!”狄烈丰富的军事知识告诉他,最好的战术,就是简单易行、并能将自身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战术。战术战阵这种东西,并不是越复杂、自己人及敌人得越眼晕越好。譬如宋军,由宋太宗亲制《平戎万全阵图》,这个战阵的复杂精密程度,差不多比得上八阵图了。所以赵老二很是得意,每临阵皆授图依图列阵而战。结果呢,就是被那些连什么是阵法都不知道的西夏人、辽人、金人打得满地找牙。

这并不是说,平戎万全阵不行,这个世上,没有不好的阵法,只有不懂正确使用的将军。哪怕是最简单的一字长蛇阵,用好了都是威力无穷。

两军对战,军情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排兵列阵越简易、越快捷越好。能够将自己jūn_duì的优势发挥出来就行,那有功夫弄太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实践证明,越是精密的东西,实战中的效果就越难保障。譬如后世二战时期的苏德大战,在冰天雪地的战场上,德军最希望的就是把手上被冻得拉不开枪栓的mp40冲锋枪扔一边,弄一把苏军的ak47或转盘冲锋枪。同样,美军的m47无论是精确性与性能都更优,但各国**武装通常选择后者……

金军的拐子马战术,简单实用,稍有军事常识的指挥官,一眼就完全明白,可问题在于……你明白是一回事,真要对付起来又是另一回事。这跟后世的热兵器作战一样:大炮轰,步兵冲;步兵冲完大炮轰;大炮轰完步兵再冲……从拿破仑时代起就是这么干的,一直用到现在。简单吧?简单!有效吧?有效!你要破?可以!拿出同样的兵力出来,打阵地战,双方死磕,谁坚持到最后,谁就赢了。

在这个冷兵器战争时代,对附拐子马只有两种方式:以骑对骑,或是以弩克骑。

大宋的骑兵就不用说了,那些马训练都不够,别说作战了;弩倒是有,也很好用,可惜这训练……所以宋军对上金军的拐子马战术。就跟猪对上猎豹一样,那就是一个被屠宰的命。

天枢城新军呢?天枢城并不缺战马,更不缺良马,但是却缺少合格的骑兵。

狄烈不错是有四个骑兵营,但谁都知道,骑兵的训练周期之长。就目前来说,狄烈手上的两千骑兵。只是两千名骑在马上的步兵而已。他们能做到的,也就是能坐稳马背,并将手中的武器挥劈出去。现在这四营骑兵。能发挥的作用只有两个:一是机动快速作战;二是可以追杀溃兵。至于要与那些能在马背上吃喝拉撒的游牧民族战士对阵撕杀,那火候差的可不止一星半点。

所以狄烈干脆打发杨折冲的半个直属骑兵营去栾城捡便宜,再让杨再兴率一个半骑兵营来一个战术大迂回。截断敌军退路。以骑对骑这一点,就别想了。

弩克骑!昨日的峡谷之战中,的确表现得不错,战果最大的就是弩兵。但是弩兵的训练同样也不够,这不仅表现在配合衔接方面的脱节,更由于初临战阵的紧张,手忙脚乱之下,有不少弩弓被损坏了——说白了,弩的威力虽大,但这玩意真心不好伺候。制造不易、保养不易、维修不易、配件更换不易……但操作时一不小心,或用力不均匀,对某一部位的施力点过大,就很容易损坏。

好在狄烈前几个月东奔西跑的,总算没白忙乎。手头的缴获甚多,很快就将缺损的弩弓补足。这样,四个营依然有三行十二列共六百名弩手。

四个大方阵,每阵一营,五十人为一列,每阵十行。前三列为重甲刀斧兵。第四列为神臂弓手,五至六列为弩弓平射手;七列为火枪手,八列为弓箭手;最后两列是手持旁牌大橹的重甲枪牌手,他们的职责,是护卫后队与防御侧翼,确保远程攻击兵种不受敌军骑兵箭矢打击。

弩弓手为远程打击,火枪兵与弓箭手为中程打击,重甲刀斧兵则是近战主力。这种兵种配合相宜,攻击层次分明,排兵布阵简单实用的方阵,是狄烈在对比了手下文武班子提供的诸多阵法后,指定的新军基本作战阵形。

这种豆腐快一样标准的方阵,对经过现代队列强化训练的士兵来说,排列迅速、攻击指向明确;而底下的基层士官也很容易具体指挥到每一队、一什、一伍、甚至是任意一名普通士兵。

与金军的拐子马战术一样,天枢城新军的大方阵,走的路线也是,最简单、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就是最好的。

“大家都是一招,你用你的战术,我用我的打法,不招不架,就是一下,就谁能扛到最后。”狄烈为这场大战定下了基调。

“先以拐子马给这些南蛮贼一个厉害,等火候到了再压上全部步兵,我希望能在一个时辰之内结束战斗。”完颜阿古也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定下了作战进程时间表。

“拐子马”这个称呼,最早是河北的汉签军叫出来的。金军自己的叫法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肯定不如汉签军称呼形象。所以金军也很爽快地接受了这叫法。

现在,完颜阿古派出的拐子马,绝对是整个金国大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五百名原金东路军右副元帅完颜宗望的中军亲卫,每一个人,都是身经百战,骁勇剽悍,能开八斗至一石骑弓的勇士。正是因为手头上有这样一支战力强大的亲卫军,完颜阿古才有这个底气,放言一个时辰之内结束战斗。

这还是考虑到对手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凶灵”,他手上有威力强大的武器,并且还有实力将前锋军四百人马杀得片甲不留,显然不可小觑。所以完颜阿古把时间尽量放宽了,若是一般的小毛贼,出动中军亲卫,基本上就是雷公打豆腐,打完收工。

完颜阿古只留下一百骑守卫中军,其余四百骑全部派出去。这支亲卫骑兵的装备,自然也是相当精良。他们身穿镶铁叶的半身皮甲,头戴铁盔,臂有护盾,腰挂强弓;主武器是骑枪、狼牙棒、骨朵等重武器;副武器是弯刀、短斧、连枷……就连战马也是披着一身朱漆皮铠具装,只露出眼、口鼻、四肢等部位。这样一支不是重骑,却胜似重骑的铁骑,黑压压往阵前一站,就给任可一支面对的敌军沉重的心理压力。

“怎么样?阿鲁虎,有必胜的把握么?”完颜阿古对奉命出击的亲卫骑兵统领,也是自己的副手谋克孛堇阿鲁虎询问。

阿鲁虎在阿里喜仆役的帮助下,将身上披挂一一穿戴好,然后踩着爬伏在地的仆役的后背,胯上战马,再伸手接过主武器,一根沉重的狼牙棒。阿鲁虎将这三、四十斤重的重武器在粗壮的手臂上挽了个花,张开那几乎被浓密的胡子掩没的大嘴,发出粗哑难听的笑声:“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战马不会再为巨响所惊扰,勇士们也已经知道,他们面对的不是什么鬼怪,而是一个能够远距离杀人的家伙而已。敌人的那件可以杀人于无形的武器,一次只能杀死一个人,就象弩弓一样,我们的勇士会害怕弩弓吗?更何况,我们还得到了神师祈祷的神灵保佑——如果上一次在易水河畔,有神师的祷告,我们就不会溃乱而自败了。”

完颜阿古沉默了一下,点点头:“你有这样的信心,这很好。敌军虽然不少,但我们都知道,那些是什么人——无非就是从我们手上逃跑的俘虏而已。这些人并不比绵羊强多少,他们倚仗的,不过是坚甲固盾而已。你们要做的,就是用箭雨破掉他们的阵脚,但要小心南蛮贼的弩弓。去吧,去夺回你们失去的荣耀!”

阿鲁虎重重地行了个礼,掉头策马来到阵前。这里,行将发动攻击的四百亲卫骑兵,已整装待发。

阿鲁虎虎目环顾一圈这群龙精虎猛的手下,突然吐气开声,声如金石:“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没能回到安出虎水畔的白色毡帐里,享用着香浓的酥油菜与细白皮肉的女人?”

亲卫骑兵中一名虬须大汉脱口而出:“因为一个人,一个带给我们耻辱的人!”

“没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那个人就在对面盯着我们。”

阿鲁虎此言一出,立刻在亲卫骑兵中引起一阵骚动。令完颜阿古与阿鲁虎大感满意的是,这股骚动不是惊惧、恐慌;更不是胆怯、气沮;而是激愤、是仇恨!

“用那个黑巫邪恶的鲜血,来洗涮我们合扎骑军的耻辱!”

“用他的脑袋,向先元帅献祭!”

“杀了他,杀了他!”

刀弓齐举,声遏行云。

阿鲁虎深吸一口气,厚厚的胸肌向外鼓出,狼牙棒向晴碧的长空一指:“为合扎骑军的荣耀!为易水之败的耻辱!为我大金折翼的雄鹰——宗望郎君!杀光他们!”

“杀光他们——”

铁蹄奔踏,地动山摇。

历史的天空下,这个时代最强的一支骑兵与一支未来最强的步兵,即将展开宿命的对决!(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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