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珩很肯定地说有,“她那件风衣我印象很深,之前有听她手下的几个年轻人议论过,是世界著名奢侈品品牌巴宝莉burberry,她到美国参加活动时买的,价格差不多两万元人民币。”
这样昂贵的奢侈品,沈曼莉决不可能轻易丢失。“我想去那家杂志社打听一下关于风衣的下落,你能帮我吗?”阿珩说会站在我这一边,我相信他的话。
“好”,他爽快的答应了,“那家杂志社的采访部主任我认识,现在太晚了,我明天一早就联系。”
我想说谢谢,但话到嘴边,终是又咽了回去,太见外。
他伸手为我拢了拢散乱的长发,“早点休息,明早联系好后我会通知你。”
我也累了,缩回床上。然后,有个念头电光般在我脑子里闪现,并直接经由我的口说了出来,“为什么你会有窃听器?你是不是早就在你大哥的书房里安装了窃听器?”
他的沉默让我印证了自己的猜测,一股寒意爬上了我的背脊,不管他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窃听总归是不正当的手段。
他默默不语,只是扶我躺下,为我盖上毛毯。他那对柔和的眼睛变得沉郁了,眼光也从我的脸上移到地上,地上有他的影子,黑沉而暗淡,“这是我的秘密,本来不该告诉你的,但是……我不能对你透露太多,希望你能理解,我相信你能够替我保守这个秘密。”
“你放心……我……”,我期期艾艾的,“我……口风很紧。”我心里浪潮激荡,连孩子这样的天大秘密我都能够严守了,其他秘密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
他叹了口气,把我脖子两边的毛毯掖了掖,低声的说:“睡吧,晚安。”
“晚安”,我轻声应着。
他缓慢的转过身去,又回望了我一眼,大步走向房门,开门而出。房门关上的砰然轻响荡在我的心头,久久难以消散。
翌日中午,阿珩带着我去了《尚城》杂志社,采访部主任名叫郑枫红,是个戴眼镜的女青年,很有知识分子气质,她很客气地接待了我们。
在会客室落座后,阿珩直接说明了上门的缘由,“我大嫂丢了一件白色的巴宝莉风衣,不知道是不是那天到杂志社接受采访时落在这里。
“是哪一天?”郑枫红问。
阿珩说了婚纱秀举办的日期,4月20日。
“稍等一下”,郑枫红到办公室取来一本记事本,翻看了一阵。“不对呀”,她疑惑的说,“4月20号下午原定6点的采访临时取消,后来改到4月21号上午进行的。她丢失风衣,是20号还是21号?”
“20号”,我抢先回答,春英说得很清楚,沈曼莉的白色风衣是婚纱秀举办的那天不见的。
“如果是20号,就和我们杂志社没有关系了,20号那天,我也去观看了婚纱秀,结束后,蔓莉原本搭我的车要到杂志社的,但是车子开出不远后,她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立即说有急事,让我停车,她要在路边等人来接。那天她并没有来杂志社”,郑枫红的面部表情放松了,她肯定知晓巴宝莉风衣的价值,自然担心和杂志社扯上关系。
“潘维伦,以前是在你们杂志社工作吧?”阿珩换了个话题。
郑枫红的眼神变得有些怪异,“维伦以前是我们杂志社的副社长,非常优秀的青年才俊,前两年跳槽去了简·爱集团。”
阿珩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那天在婚纱秀现场,我看到你们聊得很开心。”
“我和维伦是老同事了,他这人不爱说话,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只有和熟悉的人在一起时,才会说笑几句。不过也难怪,他那样的不如意……”郑枫红停顿住,没有再往下说。
“我听说过他和我大嫂的故事,是大嫂亲口告诉我的”,阿珩淡淡一笑,“我和大哥的感情一向不太好,和大嫂倒是更像一家人的感觉。”
郑枫红一脸了然的表情,她对汪家的事情想必很清楚,“蔓莉和我也是老相识。汪思贤是个很难相处的人,蔓莉嫁给他,日子一定不好过。何苦呢,蔓莉和维伦原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情侣,可蔓莉一心想攀高枝,她自己倒是出人头地,却把维伦害惨了,维伦直到现在还是单身。”
“豪门媳妇哪里那么好当,蔓莉和从前相比可是苍老太多了,以前那叫一个娇嫩水灵,现在浓妆艳抹也掩盖不住她的憔悴。维伦那个痴情的傻子,心疼了”,郑枫红叹了口气,“其实那天,蔓莉就是接到维伦的电话后才改变采访时间,他们应该是有约会。我原本不想说的,不过既然你知道他们的事情,也就无所谓了。蔓莉的那件风衣,确实和我们杂志社无关,恐怕是约会的时候,丢到什么地方了吧。”
“你还记得那天我大嫂下车的地点吗?”阿珩问。
郑枫红说是在海边的书法广场前面,刻有“书法广场”四个大字的大石头就矗立在环海道旁,非常醒目,所以她印象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