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哪怕林坤要就之前的事情怪罪他,也找不到理由。
“没事。”林坤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阳光温暖的大男孩。
车上的人看到这极富感染力的笑容,神经不再紧绷,放松了不少。
青年心底暗自松了一口气,以眼前这人的能力,万一一生气,他估计就得和那几个劫匪一样的下场了。
没有多说,林坤轻飘飘从青年身边经过。
青年就好像被人平地绊了一下一般,踉跄着摔倒在地,手中的坛子砸在地上,摔个稀碎。
坛子里的东西跑了出来,在车厢地板上,滴溜溜滚出去很远。
“啊!”
车上几位率先看清楚那东西模样的乘客,忍不住发出一阵惊呼和尖叫声。
这是一颗头颅!
一颗年轻女生的头颅。
肤色惨白,表情狰狞,看上去死之前多半痛不欲生。
瓜子小脸上布满刀刮的血痕,皮肉翻卷,一双眼睛瞪的很大,就好像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一般,极为可怖。
“乔乔,乔乔。”青年顾不上被坛子碎片划伤淌血的双手,连滚带爬的来到头颅跟前,一把抱在怀里,“你没事吧?乔乔?”
一边说着的同时,还用淌血的双手不断抚摸着头颅的面庞,本来就极其狰狞头颅被抹上猩红的鲜血后更为可怖。
车上的其他人,看到这一幕,鸡皮疙瘩都起来,恨不得立刻跳车,离这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变态远一点。
林坤却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朝着前门走去,准备离开,他可不想去警局里做笔录。
“大哥,大哥,先别走。”一个坐在前排的中年男子连忙喊住他,指了指后面那个抱着头颅的青年,“大哥,后面这个人……”
这人的意思很明显,想要林坤把那个变态也顺手解决了再离开。
一个三四十岁的人对着二十来岁的林坤左一句大哥,右一句大哥,实在是有些搞笑。
不过也确实说明了,这个社会,有实力就是哥。
见林坤不为所动,旁边一个女生也忍不住道:“帅哥,你就帮帮忙,把这个变态一起给处理了吧?”
瘫坐在过道末端的青年像是听到了这话,猛然抬头,怒吼道:“我不是变态!”
“你不是变态会把别人的脑袋藏在身上?”由于林坤在场,其他人狗仗人势,大声质问道。
“这是我女朋友。”青年紧紧头颅抱在怀里。
“那你也不能这样亵渎别人的尸体啊!”又有人义正言辞道。
“她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就算死了也不分开。”青年像是回忆起了某些甜蜜的瞬间,傻傻一笑。
但紧跟着,他神情又变得狰狞起来,“可她违背了我们的诺言,她居然跟其他男人上床,她居然想离开我,我怎么能接受!”
“所以你杀了她?”其他乘客头皮发麻。
“只有这样,她才会永远跟我在一起。”青年痴情的看着手中狰狞至极的头颅,“我可以带着她,环游世界;我可以带着她,隐居山林;我可以带她去任何地方,我可以跟他永远待在一起。”
“好一条舔狗。”其他乘客浑身直冒鸡皮疙瘩的时候,林坤忍不住笑出了声,摇了摇头,转身下了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