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明天我还有事要做,他再三强调一定要见见我,看看我现在发展成什么样子了,还盛情地邀请我吃饭。
见就见吧!毕竟是同学。虽然前几天他冷落了我一次,但是,总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吧!
这几天,我跟着常有理在一个小宾馆维修电路,快12点时,我挺得意地说:“中午我有饭局,你自己去吃饭吧!”
“这个活,我的老板是管饭的,你不吃的话,是给他省下钱了。”常有理说。
“一顿半顿的,无所谓。”我浅笑了一下,又用湿毛巾简单地拍了拍工作服上的灰尘,来到了天桥口。
赵天与红头发并肩站在广本车旁,都穿得很时尚,尤其是发型很潮流。
“我说了,他是我的同学,一个大作家,和我的关系相当铁。”赵天大大咧咧地说。
“你有当作家的同学,我的脸上也有光啊!”红头发说,“只是上次我们在新天广场和他碰了面,没有理他,今天他还会来见你吗?”
赵天肯定地说:“没事的,我了解他,他不是那种人。”
“他既然是作家,为什么那天穿得那么平常?”红头发问。
“他就是那种性格,喜欢隐藏真实的自己。”赵天提出这个观点,你赞同吗?
“赵天——”我在他们的背后,唤了声。
赵天转回了身,眼神里露出的惊讶并不是很久没有见过面的那种同学情谊,说话的口气有点别扭:“你怎么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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