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山坡以后,薛建军步行了足足是十里路,然后来到了一个位于市郊的垃圾场,从垃圾场开着一辆农用的三轮车,薛建军又一次来到了红旗市。
无论是任何社会,恐怕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都是最无关紧要的人,没有人会对这样的人感兴趣,更何况还是长得如此恶心的一个人。薛建军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收破烂的人。
薛建军并不是沉不住气的人,也不是一个蠢人,自己为陆炎办事,但出了事以后陆炎却迟迟不救他,这让薛建军对陆炎已经产生了恨意。不用想明白陆炎给自己下套的事,只要是有了这么一点点恨意,就足以构成薛建军要杀陆炎的理由。
做事都是需要底线的,每杀一个人,薛建军的底线就降低了一点点,现在他不但要杀姚晓东跟陆炎,甚至他还要杀沈天龙!
今天是薛建军儿子的生日,而薛建军之所以迟迟不动手,一方面是等陆炎回国,一方面他是想在自己临死之前能够在儿子生日那天祭奠一下儿子。
世界上最深沉的爱莫过于父爱,但是就连自己这种卑微的,想要祭奠一下死去儿子的想法都被沈天龙给掐的死死的,薛建军现在心里已经恨透了沈天龙!
尽管是沈天龙的求情他才被放了出来,尽管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沈天龙还去看望了他,而且还留下了一百块钱,尽管他老婆跟儿子的葬礼沈天龙不遗余力的操办!
但是,已经发狂了的薛建军却根本就不在乎过去这些细小的感动,祭奠不了自己的儿子,让薛建军痛不欲生,他已经等不得陆炎回国。
现在,他就要去市里,去市里杀了自己的仇人姚晓东,也要杀了对自己赶尽杀绝的沈天龙!
而在红旗市最热闹的钢铁大街上,姚晓东跟小张这对神仙眷侣依旧在你侬我侬的秀恩爱,他们的身后依旧跟了一大堆看热闹的人。
人群当中有一个收破烂的老头,提着一个臭气哄哄的麻袋,在人群中来回穿梭着。
雪糕棍、糖葫芦棍、牛皮纸壳子,汽水瓶的盖子……捡破烂的老头虽然上了年纪,但腿脚却还算灵活,一会在人群左边出现,一会又跑到了人群右边,哪块有宝贝他就往哪钻。臭气哄哄的麻袋不时的蹭在人的身上,所到之处人们纷纷掩鼻躲避。
“星期天的早上白茫茫,捡破烂的老头排成行,队长一指挥,冲进垃圾堆,破鞋烂袜子划拉一大堆……”
一群十多岁左右的顽童似乎还不懂感情,他们也闹不明白两个男人拉着手有什么可看的,这些顽童对姚晓东没什么感觉,反而对人群中这个捡破烂的老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追着老头喊着歌谣,孩子们笑着,跳着,带头的孩子还不时的捡起小石头扔向老头的脑袋。
“草,在欺负我把小鸡子给你们割喽!”破烂老头冲着孩子们大声嚷嚷着,声音苍老但却中气十足。
这个老头的整张脸都是脏兮兮的,眼角处更是夸张的密密麻麻全是皱纹,但是如果你仔细看他的眼睛,却如同一泓秋水一样明亮与清澈,眼神偶尔在人群中扫射一番,一双眸子更是精光四射。
扮演个捡垃圾的老头子,这就是沈天龙今天的造型!沈天龙不是诸葛亮,但是无巧不成书,他今天跟薛建军两个人却不谋而合的选择了同一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