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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血色征途:东北那些年 > 第十五章 市区就出大流氓

第十五章 市区就出大流氓

循声望去,一群人围在一起,人群之中还传出了一个女孩子嘤嘤的哭声。

“走,看看去!”俩人放下自行车,朝着人群走去。

只见学校围墙下面,一个身着跟杨海娥一样火红色运动服的漂亮女孩,正哭的梨花带雨,紧紧贴着墙壁站着。而一个烫着钢丝发,长的有点尖嘴猴腮的男人,双臂扶住墙,把女孩整个圈在怀里,正在说着什么。

十多个穿着喇叭裤,花毛衣男人站在旁边,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围在钢丝发男人的身后,不停的哄笑着,口中说着污言秽语。

80年代初,钢丝发是在红旗市的混子当中很流行的发型。头发很长,通常都齐肩,烫着很小的卷,像是弹簧的钢丝被拽直了一样,故名钢丝发。

烫钢丝发,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头发足够的硬。只有又硬又粗的头发,才能烫成钢丝发,而且头发看起来一根是一根的,不乱。要是发质软,烫完了以后头发会团在一起,乱的跟个鸡窝是的。

第二:就是手头足够的硬。红旗市民风彪悍,在80年代尤其如此。甚至俩人走在路上,只是看对方走路的姿势不顺眼,就可以打起来,更别说如此标新立异的钢丝发了。所以,必须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自己的发型。

陈铁柱曾经就遇到过一次这样的事。陈铁柱走路,一向风尘吸张、虎步龙行,把脑袋抬的高高的,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有一次,他陪着沈天凤到市百货大楼买东西,就忽然被几个人叫住。

“你走道那么得瑟干啥?”一个人问道

“我得瑟惯了,咋地吧?”陈铁柱身经百战,在矿区那都是凶名在外,又怎么会把市里的混子放在眼里。

几个人一言不合,开打。

当陈铁柱抓住其中一个混子的头发,一下子把他的脑袋撞到百货大楼前面的石狮子上面的时候,其他几个小混子,见了血,竟然一哄而散,跑了。

“真几把没刚!”陈铁柱骂了一句。

“市区的混子,太软!”这是煤矿上的混子一致的评价。

伟大的地下诗人二回子还曾经做诗一首,对红旗市各区混子的特点,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总结。

虽然陈铁柱一听到回家兄弟就来气,但是当他听第一次听到二回子这首诗的时候,不由得猛地一拍大腿,干了大半碗40多度的高粱酒,连声了三个好。

“好、好、好,二回子别看打架不咋地,写诗写的可是真急吧好,太他妈有才了!”

陈铁柱文化不多,能让陈铁柱拍手叫好的诗,必定是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诗,类似于诗经里面的那些什么“风”啊、“雅”啊、“颂”啊什么的,必定不入陈铁柱法眼。

诗很短,但是写的很精辟。这首诗是这样的:“矿区的虎,牧区的狼,市区净出大流氓,生了孩子送二中,二中都是状元郎!”

关于二中出状元郎的情况,暂且不做评论。单说前三句,就贴切形象的写出了红旗市人们心目中各处混子的形象。

用陈铁柱的话来说就是:“市区的混子,就搞破鞋还行。打架,他们跟本不是对手。”陈铁柱在矿区卖肉,又从市区的冷库进货,还偶尔客串下二道贩子,上牧区去收牛羊。算是对矿区、市区、牧区这三个地区的混子,都有所了解。但是了解归了解,陈铁柱可没二回子那两下子,绝对写不出如此精辟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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