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兽人帝国最会做生意的是哪个种族,也许会出现两种答案。
帝国的贵族自然回答的是狐族,毕竟他们垄断了绝大多数的生意;但对于中下贫民百姓来说,他们能接触到的生意人大多是地精!
我能闻到金币的味道!
这是地精一族伟大的前任族长——金·史密斯·拜金的座右铭。
地精在他的领导下有史以来第一次完成了大统一,一度成为了兽人帝国的新贵,只不过在他死后,因为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地精一族又很快分裂了。
扯得有点远,不过地精一族非常擅长赚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赵鲁第一眼看见这个比自己还低半个头,头上长角,全身绿油油的家伙就感到亲切,这是同行啊!
从烧烤架上取下烤的滋滋冒泡的大腿肉,赵鲁用分配给他们小队的唯一一把匕首在上面切了一块。犹豫了一会儿,他手一抖,那块原本就不大的肉块又分成了两半。
“来来来,兄弟,先尝尝我的手艺!”赵鲁挑了一块小点的,伸到那个地精面前。
“呲溜!”那地精饿死鬼一样,完全不在乎会不会被烫伤,舌头一卷,匕首上的烤肉就被吞进了肚子。
见他似乎还有舔匕首上油渍的想法,赵鲁赶紧将匕首丢给了一脸嫌弃的小狐狸。
“怎么样,好吃吧?”赵鲁笑容不减,搂着地精消瘦的肩膀问道,心里却恶心的不行:mmp,这家伙多久没洗了,脏成这样。
“好吃好吃!”地精忙不迭地点头。
“小弟赵鲁,兄弟怎么称呼?”
“祸金。”
赵鲁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不是因为这家伙跟某个人重名,兽人语言中祸金和霍金并不一样。作为一个金钱至上的种族,取祸金这个名字总感觉是在打其他族人的脸。
祸金?能祸祸,败金还是金子是灾祸?
“哈…兄弟名字真是……很有境界!”赵鲁决定不在乎这些小事:“祸金兄弟,看你们混的不怎么样啊!来跟我说说?”
祸金眼巴巴地看着赵鲁的烤肉流口水,但也知道这家伙不会轻易再给自己。作为继承了地精优良基因的他,很清楚刚加入的赵鲁想要的是有用的情报。不过,祸金没有装作没听懂的样子,反而说起自己的经历。
祸金生在一个勉强温饱的地精之家,家里兄弟姐妹二十多个,也许是吃穷的,或者什么其他原因,总之,祸金没过上几年安稳日子就沦为了贫民窟的一员。
地精从来不以武力著称,祸金也不例外,已经接近成年的他实力还不到一环。于是很自然的,他成了第一批炮灰。不过他还算幸运,进入百万大山不久就遇到了黄金狮子等人。
在新进来的队友们都换了一茬的情况下,祸金奇迹般地生存到现在。跟着大部队,对祸金来说实在是利大于弊,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吃不饱。
本来嘛,多劳多得,但一个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地精能有什么功劳,除了打打下手,战功?一丁点儿都捞不着。
而且,从赵鲁他们付出这么多的情况下,才区区赏了一块肉。可以看出,那些狮族的酬劳标准订的非常之低。对于半强迫加入的贱民来说,吃不饱才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