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律师事务所韩冲知道,因为它的两位首席大律师都为高盛公司服务,是高盛公司法务部的特聘律师。
韩冲也没多想,毕竟他不是什么政要,估计也没人给他寄个定时炸弹、炭疽病毒什么的。
直接把信封拆开,反着手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看了看。很厚的一份文件,看标头,赫然是一份房产让渡函,让渡人为保罗,受渡人则是空白,委托律师是索普?威尔逊大律师。
韩冲摇头笑了笑,这个保罗,且不管他这个人的秉性如何,至少他在待人接物方面的确算得上是八面玲珑,做事做的点滴不漏,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人家都能先一步办到。
这份房产让渡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受渡人那一栏天上谁的名字,这栋房子就是谁的,唯一的后续手续,就是到律师事务所去办理一下交接,再缴纳一定的税款就成了。
韩冲将文件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上面罗列的东西很详细,包括这栋楼在什么地方,门牌号多少,什么建筑风格,多少层,多少个卧室、客厅等等等等。
文件翻到最后,一张收据从里面掉出来,韩冲拿着收据瞅了一眼,赫然发现竟然是一张涉及金额1700多万的完税单据,这就是说,保罗不但把楼让给了他,还替他把房产转让的税款给交了。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在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把文件送到律师事务所就成了。
暗自叹口气,韩冲将文件拿在手里,转身上楼,直接回了卧室。
因为拉着窗帷的关系,卧室里的光线显得有些昏暗。韩冲将文件随手扔在床上,又从自己的衣服里取出手机,找到保罗的号码,犹豫了几秒钟才拨过去。
电话那边并没有让韩冲等太久,忙音不过响了两下就接听了,保罗的声音从那边清晰的传过来:“嘿,韩,早上好,昨晚睡得怎么样?”
“不太好,”韩冲笑了一声,说道,“房子太华丽了,而且,律师来的有点早。”
“呵呵,我在毕士达喷泉这边晨跑,有没有兴趣一起?”保罗在电话里说道。
“还是算啦,昨晚过来什么都没带,”韩冲推辞道,“穿着正装晨跑显然不太合适。”
“ok,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保罗很干脆的说道。
“看到今早的新闻了?”韩冲转口问道。
“嗯,看到了,”保罗说道,“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公司的作风一向如此,只要下定决心去做的case,就绝不会拖沓,更何况针对的目标是野村证券。”
“不只是野村证券,还有巴克莱银行,”韩冲沉默了片刻,说道。
韩冲制定的整个计划,一共涉及两个目标,一个是野村证券,另一个就是巴克莱银行。只是他之前从未在保罗面前提起过巴克莱,而保罗能够参与的部分,也不涉及针对巴克莱银行的那部分计划,所以他并不知道这部分的存在,公司高层也绝不会告诉他这部分内容。
高盛的构成模式很有意思,类似韩冲他们这样的高级合伙人除了为公司服务之外,各自还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一摊。比如说韩冲有赫尔斯金融,而保罗则有nvdb风险投资公司,高盛并不阻止旗下的高级合伙人经营“第二职业”,尽管这种模式会造成一种“食尸现象”。
所谓“食尸现象”可以理解为跟风吃肉、吃里扒外,拿韩冲做例子,他在为高盛操作大项目的时候,往往也会带上赫尔斯金融,比如说对大米期货的操作,他就从赫尔斯金融抽调了3亿资金投入期货市场,而这部分资金产生的盈利,是在高盛的项目基础上获得的,受益方却是赫尔斯金融。
不过同样也是这种模式,却能分担高盛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高盛所操作项目的场外资金。仍旧以大米期货为例,韩冲为高盛操作的是做多,他带来的3亿资金自然也是做多,如此一来,也就等于是为做多方拉到了3亿的资金量。这对高盛来说显然是有利的。
正是因为如此,高盛才会默许这种模式的长期存在。
这次,高盛运作韩冲的计划,如果不出意外,保罗应该会从他的nvdb筹资金过来分食,因此,韩冲是否将全盘计划告诉他,对他来说极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