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蟾长老约见常霄,来的却是一名女子,而且这个女子的身份出乎意料,竟然是出现在官船的皇家公主。因为服饰反差太大,常霄一时没有认出来,后来才想起这个人,心里自然惊诧,她到这里做什么?难道是她约自己来的么?只见这位公主等了片刻,显然沉不住气,自语道:“什么第一刀客,不过是浪得虚名。”转身就要走,常霄已经可以确定,约自己的人就是这个女子,于是无声无息出现在大殿门口,女子见到常霄,上下打量片刻,不耐烦道:“为何不守时?”常霄一笑:“是你不守时,我早就到了。”女子面『色』一变:“草莽之人竟然要本公…本帮主久等?”常霄心里诧异,这个皇家公主竟然是丐帮的帮主,实在想不到。于是微笑道:“想不到丐帮帮主竟然是皇室的公主,难怪金蟾长老讳莫如深。”女子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公主?”常霄解释:“群芳会上见过一面。”女子点头:“不错,我就是当今皇室的玫瑰公主。”说完就等着常霄大礼参拜,可是常霄没有任何动作,这位玫瑰公主心里恼怒,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对方不过是一个草莽江湖人,知道自己身份后竟然不行礼,实在是大逆不道。在常霄眼里,这位玫瑰公主实在配不上丐帮帮主这个重要的位置,心里已经在后悔这次会面。可是已经这样了,只能做些表面文章,淡淡道:“皇室公主有这样身手确实难得,此番约见常某有何大事?”玫瑰公主皱眉道:“不是你要见我么?怎么反过来问我?”常霄心道:如果知道你就是丐帮帮主,我才懒得搭理你,这次会面金蟾长老铁定不知。想归想,口里只能搭讪:“金蟾长老把丐帮客卿首位的位置给了我,按规矩我要见一见帮主,没有什么大事。”玫瑰公主大失所望,本来就看这个人不顺眼,听到这话更是泄气,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开口道:“听说你是江湖中首屈一指的高手,既然没什么事你就展示一下让本公主看看。”本来常霄心里已经很不耐烦,听到玫瑰公主居高临下的语气更是不满,可是对方是丐帮的帮主,总要留几分颜面,于是自谦道:“在下微末之技不值一提,承蒙江湖朋友抬爱,名不副实的紧,修为远不及帮主。”
这只是一般的客套话,可是玫瑰公主却信以为真,心情好了一些,点头道:“大内侍卫统领都不如我,称我是京城第一高手,还说我要到了江湖上,肯定所向无敌。”听了此话,常霄简直哭笑不得,如果没有皇室公主的光环,你这样的人连二流都算不上,普通的镖头都比你强。这位玫瑰公主还在得意,继续道:“最近江湖上有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不妨说来听听。”常霄心里别扭,难怪行事如此马虎,原来是高高在上,根本没有江湖常识。跟这样的人有什么话好说,于是常霄敷衍道:“如今政清民安,江湖也没什么动静,就数群芳会算是大事,其余不值一提。”玫瑰公主点头:“倒是满热闹,我要回去了,有什么事让长老告诉我。”自顾走出大殿,有意卖弄一下轻功,不走大门,轻轻巧巧越过墙头,心道: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高手。这点功夫在常霄眼里实在算不得什么,此番会面总算有一点收获,知道了丐帮帮主的真正身份。常霄已经可以确定,朝廷扶植丐帮对付醉霞道人的目的就是让江湖人自相争斗,可是让这位公主出任丐帮的帮主太过儿戏,想来还是有高手在背后协助,否则根本躲不过齐士真的眼线。回到聚龙山庄,常霄对会面的事只字不提,今后自己的立场很难确定。眼前的事最紧要的是寻一注财帛还万俟嵩的人情,其实也就是赔偿南海金库的损失。燕南楼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今后恐怕得不到南海船队的支持了。万俟嵩虽然不会开口问自己要,可是这么大的数目,总要给众多属下一个交代。常霄左思右想,没有好办法,刚巧月影公主抱着女儿骑着烈焰兜风回来,进门时月影公主对女儿道:“蜻蜓,有机会娘带你到大漠见识一下火龙驹,那可是名副其实的万马之王。”常霄心里一动,马的寿命比人要短,按常理推算,火龙驹已经是老年了,自己应该去探望一下,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可就遗憾终生了。
主意打定,马上与妻子商议,这一次不准备全家出去,只自己一人就可以了。月影公主还有些不满,常霄劝解:“这个季节是大漠风沙最盛的时候,你们可受不了,我一人就行了。”另外叮嘱一下钟元,钟海凡事小心,稍做准备就离开聚龙山庄,单人独骑远赴大漠。烈焰正值盛年,体力充沛,奔走如飞。常霄心念火龙驹,路上并不耽搁,很快就出关进入大漠。烈焰回到久违的故乡,更加兴奋,不用指引,直接奔向火龙驹的绿洲,大漠中风沙虽大却无法奈何这样的武林高手。常霄心里惦记火龙驹,许久不见,不知火龙驹有多大的变化。烈焰对风沙颇为敏感,知道该怎么躲避,顺利来到绿洲。这里没什么变化,风沙大的时候,马群一般会到避风的地方躲避,绿洲里空『荡』『荡』的。常霄来到泉水边,烈焰口渴,喝了几口水,蹦跳着撒花,常霄知道它的心情。回到久违的故乡,喝到甜美清凉的泉水,自然心里欢喜。捧起泉水喝了几口,泉水清凉,直透肺腑,说不出的舒服。路上奔波多日,常霄也有些疲惫,就在泉水边草地上休息。天『色』渐黑的时候一个红『色』的影子冲了进来,常霄飞身跃起,这个身影再熟悉不过。火龙驹以为有人侵入了自己的领地,看清楚是常霄不由大喜。靠近之下常霄不由一愣,火龙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虽然鬃『毛』长了不少,可是没有半分衰老的迹象,眼神依旧明亮,筋骨依然强健,精神比烈焰还要好,仍然是傲气十足的万马之王。烈焰乖乖躲在一旁,不敢靠近,常霄抱着火龙驹的脖项喃喃道:“好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火龙驹与常霄颇有感情,久别重逢极为欢喜,就在泉水边互相依偎着。常霄问道:“我还担心你老了,想不到你还是这么有精神。”火龙驹甩头朝向泉水,意思是说多亏了泉水。常霄想起,当初南海龙王赠送寒玉瓶的时候就说过此瓶有延年益寿的功效,沉在泉水中日久,泉水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普通泉水,对火龙驹颇有好处。再加上火龙驹本来就不是平常的马,这才能保持良好的状态。看到火龙驹精神如昔,常霄极为欢喜,比较起来,火龙驹才是自己最贴心的朋友。天明时分,火龙驹要巡视自己的领地,带领野马群纵横驰骋,常霄与烈焰加入了野马的队伍,一时间大漠中黄烟四起,沙尘漫天,万马奔腾,马蹄声惊天动地。看到这样的场景,常霄觉得心胸开阔不少,天地空旷,万马狂奔,没有恩怨,没有江湖,把一切烦心事都抛在脑后,自从进入江湖就不曾体会过这种感觉。马群跑累了,各自离开休息,常霄发觉火龙驹从来不进入一个沙丘地带,心里觉得奇怪,来到火龙驹跟前问道:“好兄弟,为什么你们不去那边?”火龙驹把前蹄踩到沙子里,常霄登时明白,那里是流沙,谁也无法驻足。一般来讲,流沙下面肯定有很大的空间,可是谁也没办法移走这些沙子,不要说自己一人,就连皇帝也没这个本事。火龙驹久居大漠,自然知道流沙的厉害。常霄与火龙驹在一起,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把所有的烦心事抛在脑后,在大漠中尽情驰骋。这一呆就是五天,常霄与火龙驹一直在一起,睡觉也不分开。作为万马之王,价值不仅仅是自身,只要得到火龙驹,就等于得到了大漠中数万匹野马,这个价值难以估算。虽然火龙驹不好捕捉,还是有人惦记,不过常霄已经公告武林,没有江湖人愿意得罪这位聚龙庄主。一般的人物又无法奈何火龙驹,所以火龙驹的日子很是平稳。说来凑巧,偏偏有人在这个时候动起了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