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仇得报,常霄心里畅快之极,对刻骨思念的情人陈霞已经没什么好留恋的,不过那一份感情注定会印在心里,永世难忘。火龙驹也感觉到常霄的心情,撒花不止,好像在向常霄祝贺。常霄叹口气:“火龙驹,仇是报了,恐怕我也活不长了,杀了那么多人,我的『性』命也难保,走一步算一步。”经过一场恶斗,常霄有些饥渴,直奔附近的城镇。进城之后先找酒楼,火龙驹仍然要跟常霄一起吃喝,常霄吩咐伙计把桌椅搬到外面,跟火龙驹一道进食。这一顿吃得极为痛快,结账的时候常霄才发觉手里已经没有多少银两了,这是报仇之前,生死难料,大把花钱造成的。结账之后,常霄在街市上缓行,寻思着到哪里弄些银两。正走之时有人迎面施礼,却是一名乞丐,常霄把剩下的一把铜钱拿出来,乞丐却摇头:“壮士,小人不是乞讨,堂主命我相请。”常霄跟随段奎做生意,听说过江湖中有丐帮,势力不小。于是点头道:“前面带路。”乞丐领路,来到一个破旧的城隍庙,火龙驹不肯留在外面,跟着常霄进门。院中有一张八仙桌,桌后一名壮汉,筋骨结实,浓眉大眼,抱拳施礼:“壮士请坐。”常霄点头落座,壮汉自报家门:“在下是丐帮本地堂主丁进宝。”常霄报名之后问道:“堂主何事相召?”丁进宝一笑:“手下禀报,发现一匹罕见的龙驹,请壮士前来本意是想收买宝马,看壮士形容必不肯卖,就当结识一场。”常霄点头:“原来如此,火龙驹身价十万两以上,难怪堂主动心。”丁进宝苦笑道:“原来是火龙驹,就算壮士肯卖我也买不起。”两人闲谈,丁进宝询问常霄来历,常霄不愿提起往事,丁进宝岔开话题,忽然一皱眉头,笑道:“原来壮士初入江湖。”常霄纳闷问道:“堂主怎知?”丁进宝解释:“阁下身上还带着血腥气,必定刚杀过人,如果是老江湖,早就把衣服换过了。”常霄点头:“我倒忘了。”
丁进宝混迹江湖多年,看出常霄身手一流,有意结纳,常霄的刀在清风观毁了,想寻一口刀,手里没什么银两,刚好有这个机会,于是试探道:“在下囊中羞涩,想在此地寻一注财帛,堂主能否相助?”丁进宝笑道:“这有何难?江湖规矩,我负责提供消息,通风报信,事后要分三成。”常霄心里欢喜,满口应承,丁进宝道:“本地有一名恶霸,抢男霸女,聚敛金银无数,手眼通天,无人敢惹。壮士如果出手,既可为民除害,又能得到不少好处。”常霄微笑:“堂主身手不差,自己不动手是不是这个恶霸身手了得?”丁进宝脸一红:“不错,此人练过鹰爪功,在下不是对手,另外此人还养着几十名打手,等闲难以靠近。”常霄可不在乎,如果上清宫前来报仇,『性』命难保,趁对方还没找到自己,除掉一个恶霸也算做件好事。于是把事情定下来,丁进宝详细介绍地形,给常霄准备一口刀,就在当晚动手,丁进宝负责善后,派人接应。一切安排妥当,常霄收拾一下,悄悄潜入恶霸的府中。此时府中灯火通明,前面大厅里酒肉杂陈,几十名恶贼正在寻欢作乐,搂着花枝招展的美女丑态百出。经过清风观一战,常霄对自己的刀法颇为自信,下手毫不留情。清风观主林清乃是内外兼修的高手,尚且抵挡不住,这些小角『色』根本不值一提,糊里糊涂送了命。至于丁进宝口中的恶霸,比之林凤鸣还差不少,哪里是常霄的对手?盏茶时分,全府上下近百人尽数丧命。丁进宝带着人在外面接应,等常霄得手后马上进府,把所有财物搬空,放起火来,消灭证据。仍然在城隍庙碰头,望着一大堆金银珠宝,常霄摇头:“怎么这么多?我可带不了。”丁进宝道:“说好三七分成,这里全是壮士的。”常霄思索一下开言:“我用不了许多,就劳烦堂主把这些财宝救济穷苦百姓。”丁进宝赞道:“壮士非但刀法如神,还有侠义心肠,佩服,敢不尽力。”常霄点头,只取了一些散碎金银,三千两银票,辞别丁进宝离开城镇。
丐帮一向侠义为怀,丁进宝说到做到,果然把这些财宝救济穷人。常霄长了记『性』,换了一件红袍,带着一口钢刀,心事已了,正好游玩一番,于是尽情游览山水。他却不知,一张大网已经罩下来。清风观的事轰动江湖,上清宫掌教灵木真人发出武林贴,全力追寻凶手。各地武林人闻风而动,很快就查到常霄的行踪,灵木真人亲自出山,会同武当掌门玉虚真人,少林住持惠远长老,华山掌门赤霞真人,星夜兼程前来捉拿常霄。对于这些情况,常霄可毫不知情,十年辛苦,一旦心愿达成,何去何从自己也觉得茫然。火龙驹倒是不在乎,随『性』而游。虽然灵木真人派出不少人,不过火龙驹脚程太快,常霄又没有个明确的目标,所以要找到常霄不是容易事。常霄尽情游玩,任火龙驹自择,想到哪里都可以。这一日登山,山道狭窄,迎面走来一名樵夫,担子上挑着两大捆柴。火龙驹不耐烦让道,奋力一跃,竟然从樵夫头顶跳过去,樵夫吃了一惊,坐倒在地。常霄连忙下马,埋怨道:“让一下怕什么?踢伤了人怎么办?”火龙驹抖抖鬃『毛』,不当回事。常霄扶起樵夫问道:“伤着没有?”樵夫叹口气:“吓了一大跳,倒是没受伤。”常霄从怀里取出二两银子放到樵夫手里道:“这点银子给老兄压惊,就当赔礼。”樵夫喜出望外,吓一次就给二两,踢伤了还不给个十两八两。于是满面堆笑道:“壮士真是大方,多谢。”山里人一向朴实,不再耽搁,高高兴兴下山。常霄步行登山,火龙驹『乱』跑撒花,颇为快活。
山风凉爽,常霄来到山顶,极目远望,山川河流,村庄市镇历历在目,正出神时听到有人呼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名戴着斗笠的樵夫从山道走来。常霄问道:“何事呼唤?”樵夫满面堆笑:“壮士,方才的樵夫是我兄长,得了壮士二两银子心里不安,特地让我送些吃食表示谢意。”常霄笑道:“些须小事,不足挂齿。”樵夫取出酒食,常霄正觉得口渴,就与樵夫到树下对饮。细看之下,见这樵夫浓眉虎目,浑身皮肤都是古铜『色』,手上满是老茧。两人对饮,樵夫道:“壮士出手大方,我们这里的人都把壮士当作财神爷下凡。”常霄当然听出樵夫言外之意,于是笑道:“难得你的美意,我不能白喝你的酒,给你五两。”樵夫大喜,连连道谢,手却不收回,常霄猜测,这个人一定是想捞些油水,于是取出五两银子放到樵夫手里。樵夫马上收进怀里,喜不自胜,赞道:“我就说壮士是财神爷,这下我老婆生孩子不发愁了。”常霄知道自己生死难测,对金银毫不在意,点头道:“既然要生孩子,我就再给你十两。”樵夫喜出望外,接过银子道:“这回连修房的钱都有了。”常霄一时高兴,拿出一个小金锭,二两左右,樵夫瞪大了眼问道:“这是不是金子?我活了几十岁,从没见过,能不能让我『摸』『摸』?”常霄笑道:“给你了。”樵夫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问道:“壮士,我不是做梦吧?”常霄觉得好笑,樵夫仔细端详金锭,乐不可支,深施一礼:“壮士,我要让全村的人都开开眼,见识一下金子的模样。”转身飞跑下山。常霄心里好笑,也没当回事,天『色』不早,又怕樵夫把村里人都领来添麻烦,招呼火龙驹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