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则是越听越糊涂了,什么人回来了,惹得秦三爷跑来问毛家兄弟的意见?这个秦三爷,也是深藏不露的主啊。
沉默了好一会儿,明月忍不住了,打破沉默道:“爹,谁回来了啊?”
她自讨了个没趣,没有人回答他。
又安静了一会儿,毛远山问秦三爷:“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些天
,我们兄弟几个昼夜在外转悠,时刻注意着,根本就没有发现他啊。”
听了毛远山这话,我才明白他这几天干啥去了,包括今天,他带着毛有庆跟明月在村子里瞎转悠,都是在盯人呢,那人是什么身份?似乎让他们挺忌惮啊。
秦三爷说:“应该回来不久,当年我祖上与其交好之时,一起出去做事,为了双方不至于分散,他曾给我祖上一枚虫卵,那虫卵被称为“子”,而有子既有“母”,那母虫就在他的手中,合称子母虫。
子母虫是一种很神奇的虫子,只要将母虫的卵密封,它纵使过千年也不会孵化,打开密封之后,虫卵遇水则活,遇见空气或者光则会很快死掉,而子母虫,子母相连,子死掉的那一刻,母虫会心有感知,通过感知,纵隔千里,也能找到子虫的尸体。那母虫并非恋子,它找子虫是为了把它吃掉,因为母虫只有吃掉子虫,才能再次产子,一只母虫一生可产三次子,一次三五枚不等,三次之后亡,而若子虫遇水孵化,母虫无法食其尸体产卵,那在不遇见意外的情况下,它便可永生,因此又称永生虫。这种虫子,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曾被有心人大量的繁殖,作为人与人之间相互寻找的一个渠道。”
“当年,我祖上未用上那枚虫卵,它一直被蜡封在一个瓷瓶内,保存了下来,这几日,我料想他可能会回来,就将那虫卵取了出来,子虫孵化,见光既死,尸体被我盛在抹了胶的桶里,今天下午,我在那桶中发现了母虫。”
秦三爷详细的讲了一下经过。
毛远山听后,冷哼一声道:“你自个儿也说了,那母虫若吃不到幼虫,便会一直活下去,那枚虫卵被你保存至今才拿出来,谁知道那母虫是从哪儿跑来的?这么些年了,他或许早就将那母虫抛弃了。”
秦三爷说:“你有所不知,母虫究竟是能行会走的活物,它在被人利用的那一刻起,人为了防止它逃跑,都会喂它食用人血,食了人血的母虫就算是认了主,之后,便会一直追随在主人身边,即使主人死了,它也会因为血缘关系,追随在主人的后代左右,除非主人家绝了户,它才会独自离开。”
“说不定他已经后继无人了呢?”毛远山说。
秦三爷道:“我也曾有过这种想法,所以我放了那只母虫,跟踪了它,发现它去找了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来人是个小伙子,难道他家没有老家伙了吗?”毛金山嘀咕着。
毛远山这时道:“一个毛头小子有什么好怕的?不用管他,他要回来看个热闹也就罢了,到时他若敢无理取闹,就别怪我等出手无情!”
毛远山话毕,从始至终一直没说话的毛青山开口道,“秦三,你既然来找我们,想必那小子
不简单吧?”
秦三爷说:“是啊,那小子确实不简单,出于对他的好奇,我想跟着他看看,我自认追踪术还算可以,可那小子,三拐两拐的就把我给甩开了,我反过头来一想,他一个毛头小子,要没有两把刷子,又怎么敢只身回来?又或者,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在他的背后,还有厉害的主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