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要让俺说,别瞅着海里大鱼小鱼的品种花样儿那么多,其实这大鱼除了刺少点儿外,肉质和别的都差不离。”喜子大咧咧的说道,同时将筷子伸向鱼盘。
今天他和窦福成收拾这条长鳍大金枪可没少费劲儿,最后弄回来留用的鱼肉高达三十几斤,估计能吃上好一阵子,其中大部分都放入冰柜中冷冻起来了。
“啥差不离啊?海里的鱼差别可大了去了。就拿这金枪鱼来说吧,正经的名贵货,比平鱼、明太鱼那些玩意儿好吃太多了,市场上价儿也差老了。”石锁儿做为资深吃货,显然并不赞同喜子混淆一切的说法。
江逸晨没有理会他们的争辩,将一块煎鱼放入口中,轻轻咬下。
鱼肉质地细密,无刺,香气浓郁,味道很鲜。与以往吃过的鱼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结实,弹性明显更佳。
据资料上说明,因为金枪鱼必须时常保持快速游动,才能维持身体的供给,所以肌肉纤维相对于其它鱼类更为发达。
另外,由于金枪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海域深处活动,那里的水质更好,所以其受到海洋污染的影响较小。再加上肉质中蛋白质和氨基酸丰富,营养价值高,因此被称之为现代人不可多得的健康美食,备受各国市场推崇。
确实是好东西,今天运气旺,算是搞着了。江逸晨一边咀嚼一边暗想。
“不错,好吃。”
“连刺儿都没有,省事儿了。”
“嗯,挺香的,还有嚼头儿。”
喜子、来顺儿等人品尝过后,也纷纷赞道。
不过好吃归好吃,但他们的脸上却并无惊喜,对于这盘煎金枪鱼块的评价也就仅仅停留在不错的级别上。
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都是资深岛民,海岛上那些经过特制营养水滋养的鸡肉、鸡蛋以及滩涂养殖池中的大虾等等,都吃过不少。珠玉在先,所以相比之下这金枪鱼肉也并不显得特别突出。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舌头被养刁了。
再加上大伙儿都想尝尝金枪鱼本身的滋味儿,所以烹饪时并没有添加岛产花椒、大葱、生姜、小茴香等辛香调料。在这样的条件下,味觉对比结果自然更为清晰。
至于窦福成,因为上岛时间尚短,对于这盘煎鱼块自是十分满意,嘴里嚼着,不时又呡上一口小酒,一脸享受的表情。
要说在这儿的工作条件还真是不错,环境好,收入不低,又能尽享口福,其它地方可没这待遇。美中不足就是稍显冷清点儿,但也无所谓了。他心中暗暗感慨。
因为这煎鱼块毕竟是新菜,大伙儿都优先招呼,盘中的货色很快就下去了一半儿。
“要我说啊,其实金枪鱼最正宗的吃法就是生鱼片,那些个大鼻子老外还有小日本儿,都特别好这口儿。”过了一会儿,石锁儿提出新的建议。
“啥,吃生的啊,那里面要是有寄生虫卵可咋办?”来顺儿质疑道。
“对啊,我以前听说有人喜欢吃生猪肉片蘸酱,后来犯病了,脑子疼得不行,到医院检查照片子。结果你猜咋地?嗬,原来脑袋里面长出了好多条肉虫子,跟大蛆一样,个个儿都到处乱钻乱拱的,那叫一个欢实。啧啧啧,没法子,最后还得动手术打开天灵盖儿,用镊子一条条往外夹。”喜子顺势一惊一乍地讲起了从前曾经听过的奇闻异事,但真假尚不得而知。
“靠,恶心死我了,好好的一顿饭,让你搞得啥胃口都没了。”石锁儿听罢胃中不由一阵翻涌。他将筷子啪的一下撂到碗沿上,怒视面前这个不分场合、口无遮拦的家伙。
“得得,俺不说了,你还真够娇气的。”喜子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伸筷子又夹起一块鱼放入口中大嚼,以示自己就丝毫不受影响。
窦福成自然不会参与毛头小子们的斗嘴,对那个恐怖故事也不太相信。他仍在一旁自顾自享受这难得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