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小霞正在看手里的小鸭子,送阳毅礼物的时候她没有说,其实这赠品是一对鸭子,而不是一只。鸭子是作情侣打扮的,雄的那只艳黄色,这只雌的粉红色。
阳毅昨天已经走了,带走了艳黄的那只,留下这只粉红的还在自己手里。温小霞怔怔的看着它,觉得它们像阳毅和自己一样,这就算是分开了,相见无期。
其实她心里一直有着一个小秘密的,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就喜欢上这个笑起来一脸阳光的少年。只是,温小霞从来都不敢说出口,眼下两人就像这对鸭子一般,分隔东西,从没有出口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心里惆然着,一整天卖报卖杂志时都是懒洋洋的提不起什么劲。
看到有个高大的男人快步向这边走开,温小霞强打起精神,笑脸相迎:“您好,请问买什么?今天的日报还剩下最后一份。”
男人掏钱买下最后的这一份,却仍是不走,眼光在打量温小霞。
温小霞心里奇怪,禁不住也抬头打量他。
很高大英武的一个男人,三十多岁吧,身高一米八好几,腮边有剃掉胡须后的铁青,大约胡子太硬不好对付,嘴角边还留下了一道小伤口。这人脸形方正,浓眉下双目微带血丝有点疲惫的样子,不过看上去仍是很有神采。现在他正温和的看着自己,目光正派,让人生不出讨厌的心情。
“请问,您还需要什么?”温小霞客气的问。顾客都是上帝,而上帝有钱能养活开报亭的自己一家人,这温小霞从小就知道。
那人微笑,问道:“温小霞小姐?”
听他口气,谨慎而温和,温小霞就知道他称呼小姐的意思确实是客气,而不是阳毅妈妈嘴里的那种小姐。
点点头,又对这人多了几分好感。
“打听件事,你认不认识这个人?”那人递出一张相片。
温小霞伸头一看,正是阳毅的大头照,相片中的少年剪着个小板寸,似笑非笑,仍是一脸阳光的表情。
温小霞心中一动,看看那人,摇了摇头,道:“不认识。”成天在报亭里呆着,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也知道有种生物叫做披着羊皮的狼,温小霞纯真是纯真,但不笨。万一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事,会给阳毅带来麻烦。
“麻烦请仔细看一下。”
温小霞又看了眼,眼光落回粉红小鸭子上:“对不起,不认识。”
那人心中微晒,一般人遇上这种事,若是真不认得,耐心的好的会多看两眼,耐心不好的会直接拒绝,而不会像眼前这个少女一样,眼神不定,就是避过不看照片。这是明明认识而又要故作不认识的普通反应,没经过训练的人都大体都会这样,其中各人反应只会有微小的差别。
想了想,诚肯的道:“麻烦小姐帮帮忙。我叫作杨仲华,有重要的事找这位阳毅,请温小姐诚实的回答我。”
语气很诚肯,态度也很好,温小霞抬头看他,发现这个叫杨仲华的一脸正气,确实不像什么心怀不轨的人。便叹了口气,道:“是,我认识,他叫阳毅。”
杨仲华脸腾喜色,问道:“他现在在哪里?我去他家看了一下,人已经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