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宛饭店不是那种富丽堂皇的饭店,它物廉价美,适应平常的需求。原本我还以为霸王这种人高档次惯了,蛮担心霸王会嫌弃呢!他熟练点了几道菜就埋头开吃,这样子的霸王倒是没有平时高高在上的王八样。我抬起头正眼看了他一眼,老实话说他长得蛮养眼的,浓眉大眼,高鼻梁。
我也就是仅看一眼,就把注意力转移到鸭爪上,对于我来说无论霸王长得啥样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填满肚子更加实在。
吃了中午饭,我们就回了小白楼。一回来,霸王就进了浴室,他叫我帮他擦背。我帮脱衣服的时候,嗅到他身上属于另一个女人的香味。霸王的身边没有女人,可他绝对不会缺少女人。
因为上次的经验,我加重力度帮他擦背,他的后背有几道捉痕,一看就是女人指甲的杰作,我有些佩服那个女人的胆色,居然敢得捉上霸王,据说不少男人喜欢这种豪放的女人。霸王突然间回过头,他又黑又大的眼睛用力瞪了我一眼,他骂我是不是想搓下一层皮。重也不是,轻也不是,根本就是少爷的挑剔脾气。
他从浴缸里站出来,拉着我就压在玻璃上从后面闯进去。我非常不喜欢这种姿势,那让我想起家门前交配的两只狗。不过从陈桑的口中得知男人们都喜欢这种姿势,可能给予他们男人想要的控制欲和占有欲吧!
他拖着我扔在席梦思上,又捣鼓一次,我睡眠明显不足,体力跟不上,节奏也比他慢。他完事后,我有气无力地摊在床上,再也动不了。
霸王吃不饱,脾气也大了,他不满地哼唧你吃什么的,两下子就奄奄一息,太没劲。我很想矫正他奄奄一息是形容呼吸微弱,生命垂危。不过瞧他那个随时都要掐死我的样子,我还是闭口什么话都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