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实并没有直接把背篓里的几只鸡送到冬宝家,先放到了自家的地里,让被草绳拴了脚的鸡自己在耙捞过的麦地里啄食,麦地里蝗虫蚂蚱到处飞,还有散落在土壤里没办法捡起来的麦粒,放进地里的鸡们一啄一个准。
大中午的麦地里晒的厉害,几乎没有人这会儿上下地割麦,都在树荫下歇息,全子已经靠在秋霞身上睡着了,秋霞婶子跟丈夫指了指站在日头下看着几只鸡的大儿子,悄声打趣道:“看看,儿子都要是人家的了,送个鸡还要喂饱了再送!”
林福看着儿子精心照顾几只鸡的模样,嘿嘿笑了起来。林老头在一旁抽着烟袋,半晌才小声说道:“别高兴的太早,眼瞅着人家秀才娘子家的日子越过越好,咱家再好,也就这样了,将来……”说着,便摇了摇头。
他年纪大了,看事情比林福夫妇多了几分世故,若是将来人家秀才娘子的日子过的比林家好很多,当娘的也不愿意让女儿嫁到穷家受苦,更何况,林老头藏在心里没说的是,冬宝那丫头之前可是和镇上的单家定过亲的,有那么一个有钱的“前夫家”做对比,也不知道日后嫁到他们家,心里会不会有怨气。
秋霞婶子脸色也不大好看了起来,公爹说的是实话,人家一个摊子,一天少说能挣半两银子,李氏悄悄和她透过信,还债的银子早就攒够了,然而冬宝不让她这么快还,就是怕村里人看她们挣钱不少,起了歪心思。
“红珍姐不是那样的人,冬宝那丫头心思也是好的,我瞅着她也稀罕咱们家大实。”秋霞婶子说道,“再说了,不是我当娘的自夸,咱家大实也是十里八乡数一数二的后生。”配冬宝,不亏!
“等收了秋,冬宝也快十一了,你找个时候跟秀才娘子提一提,看她啥个意思。”林福说道,“要是有那意思最好,要是没有,咱早点给大实寻摸个媳妇,断了他这份念想,别坏了两家的交情。”
即便李氏不同意俩孩子的亲事,林福顶多有点心里不舒坦,却没有怨恨过李氏的想法,毕竟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李氏一个寡妇更是只有冬宝一个闺女,就算她想招上门女婿,也是说的过去的。而他们也不舍得把儿子送给人家当上门女婿,就算是两家是邻居,也不行。
何况,他们对秀才娘子母女俩照顾,人家母女俩也是知恩图报的,如今日子好过了,每天送豆腐送菜,现在又天天送饭到地头,就冲人家这份心,也不能因为亲事不成,就断了两家的交情。
林家一家人在地头上各有心思,冬宝在家也没闲着,李氏送饭回来后,冬宝就起身了,在院子里的树荫下吃了饭,她就有了新的主意。
因为之前点豆腐的技术不成熟,众人的潜意识里豆腐是不好吃的,经过这段时间,从豆腐的畅销程度看,沅水镇的人大部分都接受了豆腐这个不算新鲜的食物,如今是时候推出点新鲜品种了。
其实她觉得乡村里面食材挺多的,但缺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譬如蘑菇,阴雨天一过,沟子里满地都是,只是村里人分不清楚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有毒的,再加上几十年前战乱饥荒,不少人饿的没办法吃了毒蘑菇死了,现在的人只敢摘最普通的平菇,其他的蘑菇一概视而不见。
冬宝分析过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现在是太平年间,吃粗粮就能填饱肚子,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吃那些可能有毒的食物,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城里的大户人家是怎么吃饭的,就她在塔沟集看到的情况,炒菜几乎没有,日常吃食以炖菜为主,缺乏厨艺也是一个原因。
就算有孩子在河里摸到了鱼,到家里也只是随便煮一下,给小孩子多少吃点肉解下馋,然而光是那去不掉的鱼腥味,就没多少人乐意吃了。
有时候冬宝泡的豆子在舀进磨盘的时候掉到地上,过两天发了芽,李氏就会把豆芽扔的远远的,在这个时候的人看来,发了芽的黄豆就跟发了芽的红薯和花生一样,不能吃了,吃了会跑肚。
跑肚也是塔沟集的方言,意思等同于拉肚子。
冬宝琢磨着,得先发一盆子豆芽出来,让周围的人都尝了觉得好,才能说服李氏卖这个东西,毕竟发豆芽的工作量比起磨豆腐,可以忽略不计的。
下午的时候,冬宝挑了一斤泡了三四个小时的豆子放到了竹筐里,上面盖了一层布,浇了一层水上前,准备等晚上睡觉的时候再浇一次水,现在天气热,以她前世的经验,估计三四天功夫,这次的豆芽就发好了。
李氏当然不同意她这么做,冬宝耐心解释了很久,“我觉得这个东西肯定能吃的,豆子种下去不也要发芽吗?刚发出来的芽最嫩了,肯定好吃!咱就试试,不好吃就再也不弄了。”
因为冬宝之前鼓捣出了豆腐和豆花,做菜的手艺不用人教都比她做的好,潜意识中李氏对冬宝要做的事是多了几分她都没意识到的信服的。
“那就试试吧,到时候我来吃,你病刚好,再跑肚的话就麻烦了。”李氏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