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0 章
第90章偷听墙角
听到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消息的时候, 孙红霞刚和王秀菊闹腾了一场,孙红霞多希望王秀菊撞自己的肚子, 她算着, 自己马上要来月事了,上一次来月事,她小心翼翼地遮掩过去, 幸好林荣棠粗心, 根本没注意到,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次, 她想趁机利用这个, 就说自己流产了有血, 这不是正好吗?至于去医院, 自然是怎么都不去, 就说她害怕医院, 伤心难过,万一去了医院,也坚决不检查就是了。
但是要想做到这个地步, 她必须是一个备受打击的孕妇, 她必须要有一个足够的理由让她瞎胡闹。
这个理由, 必须王秀菊给。
你整天欺负你儿媳妇, 还把你儿媳妇打得流产, 儿媳妇遭受打击有点发疯,这不是挺正常的吗?
孙红霞甚至想着, 也许她可以假装自己要喝农药, 反正把事情闹腾大了, 但又不喝,最后把去医院这事给赖过去就是了。
可谁知道, 大闹了一场后,就在她打算撞向王秀菊的时候,林荣棠却护住了她,不但护住了她,还帮着她说了王秀菊,之后公公也林宝党也出来,把气咻咻的王秀菊扯走了。
一次上好的机会就这么错过,孙红霞非常懊丧,也难受得厉害。
她估计,自己过两天就要来月事了,到时候万一露馅呢,再说时间一长,她的肚子按理应该逐渐增大了,现在随便塞个衣服就行,那以后呢?这哪能一直瞒下去!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听别人说起,说是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了,说那一批梳绒机卖出去,社办工厂给了他们不少钱,还说至少得挣了好几千。
好几千哪!
庄稼人,一年到头地里吭哧吭哧忙乎,那才几个钱?结果人家一口气挣好几千!
所有的人都眼红了,都开始想巴结巴结沈烈冬麦,想问问这些门路。
孙红霞却有些傻眼,她觉得不对劲。
她和沈烈结婚的时候,呼啦一下子,一些记忆涌入,她记得了许多事,但她清楚地记得,沈烈贷款做买卖赔钱了,要倒霉。
她拼命地去搜刮关于那一年的记忆,那一年的记忆并不完整,也不连贯,但就她能大概串连起来的,她觉得沈烈绝对没发财!
沈烈如果发这种财,她后来也不会在沈烈被人家派出所拘留后,她非闹着离婚了。
几千块,那得够花多久呢!
孙红霞茫然了。
不能赶紧将孩子流产,她本来已经害怕和忐忑起来,而沈烈的赚钱,更是让她煎熬,甚至开始怀疑自己。
她是不是被坑了?
冬麦跟着沈烈竟然要过好日子了?
她是不是自己把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给糟蹋了?
孙红霞在茫然过后,仔细地又将自己能记得的那些事想了想,最后终于坚定了信念。
沈烈最后还是会受穷的,他就算一时挣了,也败进去了,追根到底,他做的那个买卖不行,羊毛羊绒行业属于国家限制行业,你没公社的批条,买卖啥都是违法的,做这个,肯定没前途,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
她还是得跟着林荣棠,最近林宝党开始找公社里关系,想着让林荣棠接班,虽然没希望,但总得试试,如果能成功,那就不一样了。
王秀菊那里,当然是想着林荣棠拿到的工资上缴给王秀菊,但是她肯定不允许的,一定要把林荣棠的工资捏在手里。
每个月固定工资,地里再有点收成,不比沈烈瞎折腾强?
别看沈烈现在闹腾得欢,他那么爱折腾,还不是早晚赔进去!
因为这个,孙红霞对林荣棠,自然更加小心,她一定要抓住林荣棠,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根本就是骗他的,瞒过这件事,以后两个人就是正儿八经夫妻,好好过日子就是了。
于是这晚,孙红霞对着林荣棠就有些战战兢兢的,他们成亲后,一直还没做过夫妻之间的事。虽然夫妻之间那些事,她突然拥有的那些记忆里,也没这个,但是她小时候看过邻居家的小人书,小人书里有。
后来小人书被烧毁了,可她一直记着呢。
她出嫁前,她娘也提过,她知道这个事怎么搞。
她害怕被林荣棠发现,更怕林荣棠突然提出来要圆房,一圆房,不就露馅了。
所以吃过晚饭后,她一直小心地避着林荣棠,就推说自己有些累了,进屋躺在炕上歇息了。
林荣棠凑过来:“红霞,累了?”
孙红霞连忙闭上眼睛装睡。
林荣棠便坐在一旁,好像看了她一会。
孙红霞心跳如鼓,生怕被看穿了。
之后林荣棠抬起手来,轻轻地落在她肚子上。
孙红霞更害怕了,他万一摸出来怎么办?自己那衣服有没有好好垫平了?不过他没有过孩子,冬麦又没怀孕过,他应该也不懂吧?
好在,孙红霞提心吊胆一番后,林荣棠到底是起身了。
孙红霞后怕得身上都出汗了,她心想,可算是逃过一劫,幸好林荣棠不懂这个,他还真以为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呢!
林荣棠在屋里坐了一会,便出去了,孙红霞听着他那动静,好像是去洗澡了,也就松了口气。
林荣棠走出房中后,外面朦胧的月光洒下来,落在院子里,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像梦一样。
林荣棠却觉得好笑,他周围的一切都那么荒谬讽刺,简直像一场荒诞的闹剧。
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荣棠便想起来以前,他甚至开始后悔,当初在医院,他骗了冬麦。
如果没骗,现在呢,冬麦是不是会原谅他,陪着他一起过日子?
他经常会幻想,想着冬麦会回来,依然和他过日子,想着冬麦和沈烈过不好,可是现在,沈烈挣了大钱,冬麦是再也不会回头了吧。
她只会把日子越过越好,然后更加后悔当初嫁给自己,甚至会庆幸早早和自己离婚了。
想到这里,林荣棠麻木地走到西屋,过去打水,不过就在他弯腰的功夫,却听到了一种细微的声音。
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在这寂静无声的夜晚传来,让林荣棠心里一动。
他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只觉得那声音时有时无,根本听不清楚。
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的,走出西屋来,遁着那似有若无的声音,来到了墙根处,之后看了看地势,搬来了一个杌子,踩着杌子终于爬上了墙头。
爬上墙头后,他小心地沿着墙头往前,这样就能紧贴着沈烈家西屋的屋檐了。
从这个位置,他侧耳细听,那声音就清楚多了。
这就是冬麦的声音。
像是小动物受欺负了,呜呜咽咽的,好像又有些喜欢,那隐约的呜咽声中,仿佛又夹了带了闷重的水声,说不上来是什么。
林荣棠蹙眉,继续细听,听着间,恍然明白了。
明白过来的那一刹那,他心口便被人插了一刀,痛得根本没法喘气,痛得他几乎从墙头上跌落下来。
偏偏女人家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陆续传来,传入他的耳朵里,让他逃无可逃。
他不想听,依然往他耳朵里,往他心里钻。
声音像锯子,剌着他的心最脆弱的地方,一下一下地疼。
那声音并不是自己发出的,而是被迫发出的,那是因为外力的夯实,而被捶打出来的。
林荣棠的血液往上窜,他知道自己应该尽快逃开,不应该去看这些,可他还是忍不住,他想看看他的冬麦,想听到他的冬麦更多的声音。
他到底是小心地爬着,僵硬地往前,之后翘起脑袋来。
古朴雕花的屋檐下,月光如水一般洒下,洒在了小院子里,他看到了女人的头发像缎子一样,在被剧烈地抖动,那正是一切声响的来源处。
他心跳如鼓,明知道看到的一切就是刀,但刀上沾了蜜糖,他忍不住。
他抻着脖子,就在那时高时低的声音中,他终于看到了,她靠在窗户上,因为姿态的原因,将颈子扬成了优美的弧度,就像盛开的花蕾弯下去,像河边的白鹅俯下头来,白细的颈子很美,仰起的下巴,微微张开的唇。
他甚至在那月光下,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迷醉。
林荣棠热血上涌,她当了他一年的妻子,从来没有这样过。
这是他无法做到的,别的男人做到了。
是别的男人让他这样的。
林荣棠紧紧地扒住墙头,指尖几乎掐入了厚重的土坯中,他浑身每一处都痛得像是凌迟一般,他依然忍不住想去看更多。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看不到了,男人有力的掌揽住了冬麦,于是女人便被搂住,之后动作一换,他再也看不到了。
甚至连原来的声音都变得闷而低,几乎听不到。
林荣棠又侧耳倾听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从墙头滑落。
滑落墙头后,他蹲坐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天上的月。
其实他也会渴望,也会想,只不过他不敢,自卑胆怯,生怕冬麦发现,所以一些事,也尽量压抑着,并不敢露出来。
可是,孙红霞和冬麦不一样吧。
孙红霞自己把自己搞到这一步,哪怕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真相,她怎么敢传出去,传出去她就必须解释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她自己装这么像,谁信她没怀孕?
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但是如果那样,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没人敢娶她了。
再说,她也未必就能发现。
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心想,论心机,她差得远着呢。
他静默了良久,终于过去了灶房,四处看了半响,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
冬麦唇被封住,发不出声音。
过了一会,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这让冬麦羞耻至极。
极度的欢乐后,是尽兴的满足,沈烈挑着眉,看了一眼窗外,没说话。
冬麦捂着肚子:“饿了,咕咕咕地叫。”
沈烈听她语气,倒像是有些委屈,凑过去听了听,笑了:“真得饿了,我去热热,赶紧吃。”
冬麦哼哼了声,躺在炕上没动弹,沈烈很快取来了,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
今天买的有猪腰子,冬麦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