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第一次见到丁自明的时候,他只是一方普通的手帕,洁白污垢兴许还很柔软,被金灵芝随身带在身上。原随云第二次见到丁自明的时候,是这个小家伙自投罗网,溜到他的房间,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当时是怎么想的呢——原来是妖怪,幸好是妖怪。
对他来说,只要不是人这种狡猾的生物,什么都可以。丁自明最后永远只是一方小小的手帕,柔软,别扭,还爱耍脾气。他喜欢这样弱小的生命——不得不依附于他的存在,永远不能背弃他。
不过感受到身旁坐着的人第三十二次试图离庄出走的行动失败,他觉得其实人也挺可爱的,至少他能想象到丁自明气鼓鼓的包子脸,和一脸哀怨的神情。
同原随云把自己的快乐建立砸他人的痛苦上不同,作为受害者的丁自明很受伤,很受伤,很受伤。
两人之间的僵局很快就被丁自明的好奇心打破了。
“恩公他怎么不见了,还有阮清玉,为什么会‘啪’的一下从我们眼前消失?”
“这种事你不是应该比我更清楚吗?”
丁自明愤怒地对他竖起中指,想想又觉得他看不见,破口大骂,“小爷我是人,不是妖!”
只可惜声音依旧是柔柔弱弱,没有任何杀伤力,听上去像是在撒娇一样。
自从上次一个陌生女子帮他恢复了人类的身体,就留下了一系列后遗症,其中最要命的有两件事:
一、他的声音还是蚊子叫,同生前的大嗓门完全不符。
二、见鬼。
对于第一条丁自明:我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