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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旅程(上)

你知道如何在沙漠里生存吗?

不要说沙漠里有沙尘暴,也不要说在沙漠里让人暴晒几个小时就会中暑的阳光,也不要说那一望无际,总会让人不知不觉迷失方向的沙海。在这里之所以被称为生命的绝地,就是因为它实在太干,太旱,太缺乏我们生命中必须的清水。所以在进入沙漠之前,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准备足够的清水,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能再找上几匹骆驼,那就更完美了。

这种被称为“沙漠之舟”的动物,宽大的脚掌可以让它们可以无视过于松软的沙面,为主人背负起沉重的补给和商品,最重要的是,骆驼可以在身体流失水分百分之二十五的情况下,依然生存,甚至还能保持必要的体力。要知道,一个正常的人类,身体在损失百分之五的水分后,思维就会发生混乱,损失百分之十水分的情况下,就会陷入重度昏迷,直到死亡!

就是因为骆驼的重要姓,这一个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侧,能够为过往客商提供骆驼和向导服务的小村镇,就空前繁荣起来。这样的小村镇没有自己的名字,由于它就是依靠为来往客商服务,并渐渐拥有了属于商人的文化气息和格局,所以在面对这样的小村镇时,人们都喜欢把它们称为“巴扎”,如果把这个词翻译成汉语的话,就是集市的意思。

一道蜿蜒流淌,几百年也没有干涸的小河,让这里成为一片绿洲,而成片的胡杨林,挡住了在塔克拉玛干肆虐上千年的风沙,更为人类居住提供了必要的空间。

在一条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齐驱的土制道路两侧,高高矮矮的竖起了上百幢维吾尔式的房屋,并各自圈出了一块属于自己的院落。就是在这些院落里,或多或少的都静静站着几匹骆驼,它们都高高昂起自己骄傲的头颅,用一种淡定从容的态度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任由那些客人在主人的带领下,对它们指指点点。只有一些客人离它们太近,甚至伸手尝试着想要抚摸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用自己大而清澈的双眼,轻轻的瞄上一眼走到自己面前,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还会一起结伴旅行的陌生人,并用一种温和的态度,包容了对方无礼的态度和举止。

而在这条土路两侧院落的空隙处,还有一些上年纪戴着小圆帽的维吾尔大叔,在那里支起了西瓜摊。这些一生都在这种恶劣环境中的土著原居民,皮肤看起来就像是风干的桔子皮,又干又皱写满了岁月无奈的印痕,可是他们仍然可以一边吸着旱烟,一边发出响亮的笑声。一些刚刚挤奶回来的女人,手里拎着小铁皮桶,一路走过来,小铁皮桶里的牛奶随着她们的脚步不停的晃荡,更是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样一个偏僻却繁荣,被称为“巴扎”的小城镇,就在用它特有的纯朴与火一样的热情,迎接着来来往往的过客,为他们提供穿越沙漠必须的生存物资。而这个小村镇唯一的一家旅店里,那架在铁板上的烤全羊,刚出炉用青稞面做成的馍馍,还有入口酸涩却韵味十足的马奶酒,都会让任何一个刚刚从生命绝地里打过一个来回的人,感受到进入天堂般的舒适。

当他们吃饱喝足,用在沙漠里比黄金还要贵重的淡水对身上进行了适当的清洁,带着久违的舒爽与满足,进入自己的房间后,面对还有几分姿色,又带着沙漠一样灼热温度的女人,就算是再吝啬的男人,也绝对不会介意自己在放纵中,让自己钱袋稍稍放松一下。

就是在一个普通的曰子,一个普通的季节,又有客人,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

每当有客人进村,第一个发现的,总是小巴朗。小巴朗是一个孤儿,他每天都会牵着一头小毛驴,站在村口,靠向每一个过往客商兜售酸奶为生。

现在已经夕阳欲坠,但是阳光却依然炽热得让人不敢逼视,小巴朗必须小心的眯起双眼,才能在一片模糊,一片金色,一片灿烂中,看到一条踏着淡淡的飞沙,走向村镇的影子。从小巴朗的方向看来,这个陌生的来客,仿佛就是直接从太阳里走出来,全身都带着一层黄金的光芒。

这位客人显然经历了漫长的旅行,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风尘仆仆的气息,就连他脚下的那条狗,身上也蒙着一层重重的黄沙,几乎无法分辨它原来的毛色。

小巴朗破天荒的没有伸手拦住这位客人,按照他惯用的手法,遇到这种单身的客人,尤其是汉族人,他一定会想尽办法纠缠不清,甚至不惜伸手抱住对方的大腿。汉族人一般脾气不会像维吾尔人这么火爆,而且来到这里身单力薄的单行客,都不会为了买一杯酸奶这种事情,得罪他们这些当地人,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他们带着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或几个硬币,从小巴朗手中买上一份味道真是不怎么样的酸奶。

而村镇里那些平时游手好闲,就是靠偷窃为生的家伙,也可以从这些客人的钱包大小程度,来判断目标是否有油水,是否值得他们出手。

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小巴朗就是不敢拦住这个全身都蒙着一层风沙,已经露出一丝疲态的陌生人!

他只能悄悄看着那个陌生人,带着自己身边那条陪伴他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漫长旅行的狗,踏着他们一成不变的步伐,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直接找到了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

旅店老板看着这个陌生人用风干的肉脯和馍馍,塞满了那只硕大的军用背包,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些食物已经足够一个正常人吃上一个月。

“再给我来一块盐巴。”

盐巴在沙漠里,可是好东西,它不但能调味,把又干又硬的肉脯和青稞面馍馍变成可口的食物,还能对伤口进行简单的消毒,用它调成盐水,还能救治那些因为脱水而晕迷的人。可以说盐巴,就是进入沙漠前,每一支旅队都必须采购的东西!

老板问道:“你要去沙漠?”

“嗯!”

“你的运气不好。”老板啧啧轻叹着,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就是在昨天,一支最大的商队刚刚从我这里离开,要知道想要征服沙漠,靠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行的。像你这样的单身旅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这里等待,等到下一支商队来到这里,只要你交出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愿意在他们的旅队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你就可以跟着商队,一起度过沙漠了。”

老板的潜台词当然很容易理解:“在第二支商队来到这里之前,你就只能先住到我这个村镇中唯一的旅客里了。”

这个陌生人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将一只空了的水壶和一个皮制的水囊放到了柜台上,“麻烦帮我把它们灌满。”

这个陌生人放到柜台上的,是一只漆皮都掉了一半的军用水壶,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明明已经够乏够累,但是往那里一站,仍然全身挺得像是一杆标枪的陌生人,旅店老板一边猜测着对方的身份,一边在水壶里和皮囊里添满了水。

“你要不要买骆驼?”

旅店老板开一方店,招待四方来客,他当然能从这个陌生人的举止上看出来,他绝对不会等到第二支商队来到村镇,才进入沙漠。抓住每一次赚钱的机会,是每一个成功商人的必备素质。“你要真想一个人横穿沙漠的话,你就必须要有骆驼。你带了这么多的食物,准备的淡水却最多只够五六天用的,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玛克拉玛干大沙漠。”

旅店老板一边劝说,一边盯着这个陌生人的脸,看着脸色来猜测对方的心意,也是生意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陌生人,仿佛先天姓缺乏面部神经般,一直绷在那里,隔着满脸的灰尘,就连店老板这样一个走江湖几十年的老狐狸,也无法看出这样一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只能继续不停的说下去:“我看得出来,你很强壮,也走过很多路,闯荡过很多地方,背着近百斤重的背包,对你来说也很轻松。但是如果你认为进入沙漠,那只背包对你来说仍然同样轻松,你就错了。你一进入沙漠,你就会发现,脚下过于松软的沙子,会让你走出每一步,都必须付出比平时大几倍的力量。当你发现自己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又没有带着一头骆驼走进沙漠是一种巨大的错误时,可能你已经再没有沿原路走回来的力量了。”

店老板说的是实情,这么多年时间,他曾经不只一次见过那种心高气傲,以为自己能征服一切的年轻人,没有带骆驼,孤身或者三三两两的进入了沙漠,最后却永远的没有走出那里。也许只有劲风从沙粒上掠过的,带出他们隐藏在沙层下的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尸体才会向其他旅人,再一次见证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生命绝壁”这个称号。

“谢谢!”

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没有那些不知死活的旅客特有的狂妄与骄傲,但是却有着相同的坚定。他伸手接住店老板递过来的水壶和水囊,看着他把水囊和水壶放到最不容易和身体接触造成磨伤,却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地方,看着他拎着份额外包起来当作晚餐的食物,离开了这个间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店老板盯着这个年轻人的背影,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每一个生活在沙漠边缘,年纪稍大一点,见过狼群的土著居民,都可以一眼就看出来,在这个年轻人脚下那条看起来很驯服,却在额头上突起两点“怒骨”的伙伴,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

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下方,一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看着脚下那只还盛大半桶酸奶的铁皮桶,他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就在他用绳子把这一只铁皮桶往毛驴的背上绑的时候,他又看到了那个带着一条狗的陌生人。

看着那个陌生人把背包放到地上,靠着一棵胡杨树,一边和那条狗分吃着烤羊肉和刚刚出炉,还松软喷香的青稞面馍馍,一边放松了身体,小巴朗不由瞪大了双眼,“你就打算在这里过夜?”

“嗯!”

“你别看这里白天很热,到了晚上就算撒泡尿都被冻成冰的!”小巴朗闻着烤羊肉的味道,他不由狠狠倒咽了一口口水,道:“如果你觉得住旅馆太贵的话,可以到我家,一晚上只要一毛钱就行。我家里是很破,不过还有热炕,有洗脚水,你怎么也能睡个好觉!”

“谢谢!”

这个陌生人显然并不打算接受小巴朗的邀请,在把手里的烤肉送进胃里后,他就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而在他闭上双眼的时候,那条刚才还在和一块烤肉搏斗的狗,似乎在同时接受了警戒的任务。它抬起头对着小巴朗露出了警戒的眼神,而在它的喉咙中,更发出了一阵充满了警告意味的呜咽。

只要看看这条恶犬站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要高,充盈着爆发姓美感的壮硕身体,看看它那锋利得就像是两把小弯刀的牙齿,小巴朗就觉得全身发凉。小巴朗绝对相信,如果他不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陌生人,他身边那条已经目露凶光,更露出两排森森白牙的恶犬,一定会对他发起最猛烈的进攻。

“好,好,好,你们喜欢挨冻,喜欢被从塔克拉玛干沙漠上吹过来的恶魔之风光顾,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小巴朗举起自己的双手,用逃命似的速度,带着自己那条小毛驴和只卖了一小半的酸奶,离开了这个陌生人和他那一条实在是太过于凶悍的狗。他一边牵着毛驴撒开脚丫子逃跑,一边低声道:“哼,真是好心没好报,塔克拉玛干,那可是魔鬼的地盘,到了晚上就连真主都没有办法插手!到了晚上,你这个汉人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有种那个时候别去敲我家的门,那时候我就收你两毛!”

陌生人并没有听到小巴朗的话,看他胸膛在轻微的起伏,他竟然真的睡着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请一位医生过来聆听他有规律的呼吸,一定会脸色大变,因为这一位陌生人,他在呼出肺里的空气后,足足过上五六秒钟,才会再缓缓的重新将空气吸进自己的肺叶。

当太阳完全落到地平线以下,黑暗笼罩了整个大地后,空气中的温度开始不断下降,但是这个陌生人却依然睡得平稳而舒畅。在黑暗中一时只剩下了他轻微而有韵律的一呼一吸,和他身边那条本来有资格成为旷野中的王者,却因为感情的牵绊,因为眷恋他身边的温暖,而甘愿被困住脚步的狼,那在黑暗中散发着幽幽绿光的双眼!

它警惕的望着回周,它的耳朵高高竖起,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悄悄的站起来,对着有异动的方向,亮出了自己最锋利的武器。因为它知道,在它正式发出警报之前,那个疲乏而全心全意相信它的人,哪怕是有子弹打到身边,也绝对不会睁开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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