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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转眼即到周末,路寰的心里也跟着忐忑起来,虽然知道自家老爸是肯定不会阻止自己出去玩的,但是……

心里有事儿,行为必定受到影响。

等到女儿在完全无意识的情况下围着自己转了将近十个圈儿之后,路铮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我已经答应姓司的那小子了。”

路寰啊了声,既羞又喜,心情真是非常之复杂。

路铮好笑的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带点无奈,“所以你可以安心回去准备,然后明天一早就出去赏花。”

路寰戳戳手指,蹭啊蹭的磨过去,哼哼唧唧的说,“哎呀其实我”

“你啊,”路铮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一脸的慈爱,“你是我的女儿,我只希望你能一生快乐。”

见她瞬间感动,路铮马上又酸溜溜道,“唉,只不过啊只不过,我本来还打算到晚饭时候再跟你说的,可我这个当爸爸的,又怎么忍心见你坐立不安呢?”

“哎呀爸~!”

为了更好的迎合御锦园的整体氛围,小伙伴们还特意约定要穿复古风格的衣服。

几经思索,路寰选了一套绣着清山水的鹅黄色斜襟罩纱上衣,下套同色系百褶长裙,踩得也是纯布的短靴。

已经颇有长度的头发从一侧松松挽起,然后自脑后顺着编过来,最后在另一边用滴水流苏小银簪固定住。

这么一打扮,温婉中不失活泼,大气中透着俏皮,实在是美呆了!

第二天一早,路铮和难得在家的徐曼都非常卖力的称赞了一番,“哎呀我女儿都可以入画啦!”

徐曼拉着她的手看了又看,顺嘴打趣道,“嗯,不错,今儿天气也好,就适合出去走走。”

路寰嘿嘿笑了几声,“赶明儿咱们也去赏花吧?妈,咱们也都好久没一起出去了呢。”

徐曼点点头,又帮她固定下簪子,“行,我这次回来能待将近一个月呢,等下周咱们就去。”

路寰马上噢耶一声,乐得不行。

“哎哎,看这边啊,”桌子那头的路铮喊了一声,在娘儿俩抬头的瞬间按下快门。

照完了,路铮心满意足的看着显示屏里的画面,点点头。

很好,我这辈子最爱的两个姑娘呀!

饭后司远就过来接人,因为徐曼难得回来,他还特意带了礼物。

徐曼笑着接了,“这孩子,年不年节不节的,带什么东西。”

司远一身银灰色的古风衣裤,头发也收拾的清爽整齐,连带着腕表也换了一块复古的,看着简直就是书里走出来的翩翩少年郎,举手投足都非常地从容不迫。

他微微欠身笑了笑,“路过真味斋的时候偶然记起来阿姨您喜欢吃那里的八宝桂圆酥,就顺便买了盒,实在算不上什么。”

徐曼听了捂嘴笑,“你呀。”

然而路爷还是非常的看他不顺眼,当即冷哼一声,“油嘴滑舌!”

司远神色不变,特别彬彬有礼的过去问,“路叔叔,我一定会在晚上八点之前亲自将阿玉毫发未伤的送回来的,请您放心。”

路爷懒洋洋的翻了下眼皮,“谁是你叔叔?”

司远:“……”

他必须得承认,自己在那一刻真的非常认真的考虑了,要是不叫叔叔,直接喊爸的话,被当场打死的可能性有多高……

高露穿的也是同样风格的改良款宽松旗袍,低开叉,里面又加了一层薄纱的衬裙,温度风度兼备,非常适合她们这个年龄的小姑娘穿。

三个人汇合之后,高露还特别好奇的问,“司远啊,你到底怎么跟路叔叔说的呀?”

说真的,路寰本人也非常好奇,只不过不大方便问,这会儿既然高露开口了,她便也借机看过去。

司远摸摸鼻子,略一犹豫,还是调出来他跟路铮提前报备的信息看。

“路叔叔您好,我是司远,因为最近阿玉非常辛苦,又刚好是梨花盛开,我想邀请她周末出去放松下心情,同行的还有高露。天气我已经事先确认过了:晴朗,微风,非常适合赏花。地点暂定御锦园【折枝苑】,不知您意下如何?”

下面是隔了三个小时之后,路铮回复的信息,真是非常的言简意赅,但是路寰还是能从里面看出来那种心不甘情不愿的复杂:

“准!”

看完之后,车内沉默了许久。

老半天,高露才无比那啥的叹了口气,然后拍拍司远的肩膀,“唉,真是辛苦你了。”

司远不动声色的点点头,“还好。”

“折枝苑”取自“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临河而建,面水背山,敞开式的前庭四周栽满了怒放的梨花。

略有风吹来,缀满了洁白梨花的树枝便会上下晃动,发出沙沙的响声。

空气中也会迅速弥漫开来清淡而悠远的花香,那些花瓣会像雪片一样,簌簌落下,不少还会打着旋儿的飘进亭子里,真是美不胜收。

御锦园山上有几眼清泉,经过几十年的养护和堆砌之后,四季水流不断,自山顶往下蜿蜒曲折,大约在山腰的位置汇聚成几处水潭、几条小河,随着山势叮咚流淌,非常美妙。

折枝苑前面恰有两条小河交叉汇聚,绕了几圈之后便带着零星散布的白色花瓣流淌下山,颇有些诗意盎然。

雕花木桌上摆放的也是被精心捏制成梨花形状的小巧点心,旁边是略微有些苦涩的茶水,刚好用来解去点心的甜腻。

临窗的小几上还摆着一架古琴,虽然并不是古物,但也是请现代名家大手细心打磨而成,价值不菲。

书韵学院的课程中包含有古代的君子六艺,骑射诗歌乐画,而乐,则可以根据个人爱好从萧笛琴鼓中选修一样或多样。

路寰虽然有个音乐天才的老爸,可是她却并没能继承到多少天分,所以就选了相对简单的笛子。

后来因为笛箫一体,乐理之中颇有些相通的地方,她也能用萧吹几曲,但是古琴,却是万万不能了。

歌舞一体,高露歌喉不错,节奏卡的也准,但乐器演奏却是平平。

而司远,却是极其擅长古琴。

此情此景,貌似不骚包一下都对不起自己。

于是司远在两个小伙伴的灼灼注视下,很有兴致的挽了袖子,去洗干净了手,擦干之后坐到椅子上,精心凝神的弹了两曲,收获仰慕的目光数枚,真是非常值得。

琴也弹了,点心也吃了,喝完了解腻的清茶,路寰爽快的将资料拿出来,“来吧!”

《织锦》的男一号是雁家二少爷雁来笙,男二号是大少爷雁归鸣,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款式。

雁来笙前期是那种典型的世家浪荡子,风流天下,日日走马章台,满城□□招,出入花丛,却不曾有片叶沾身。

雁归鸣则是那种经典的儒商,他文质彬彬,上敬父母下扶幼弟,对内照顾家人,对外经营生意,赢得满城喝彩。

一开始兄弟二人感情极好,而父母却隐隐更加宠爱次子归鸣。

在长子继承制的大背景下,雁来笙为了能让兄长顺利继承家业而不必有任何负担,尽心竭力的将自己打造成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甚至不惜数次让父母伤心失望。

然而后来一个中年女人突然出现,并且揭发其实雁来笙根本就不是雁太太的亲子,而是自己所出!

之后经过一系列天翻地覆的大变故,早已知道真相的雁来笙联合自己的生母几乎将雁家搞垮,甚至活活气死雁太太……

遭遇大变的雁归鸣为了重振家族,不得不放弃真爱贫家女魏翎,转而与同样另有目的的富家女尹尚雪在一起,两个各怀心思的人因为共同的目的走到了一起。

雁来笙为斩草除根,使计拉拢因爱生恨的魏翎,而雁归鸣和尹尚雪却在一次次的同进退中,逐渐生出了真正的感情……

所以在路寰看来,雁归鸣是那种极其俊美,俊美的甚至有几分锋利的属于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子。

而前期,这份锋利却是无害的,但他又不应该是单纯的俊美,尤其是在后期奋起之后,他完成了人生中最大的转变,将自己隐藏多年的锋芒一夕展露,这份锐利也真正带上了杀气。

至于雁来笙,则应该更为稳重,隐隐带着腹黑的那种。到了后期,更是未达目的不择手段,腹黑到了卑鄙。

可是这份腹黑和卑鄙却又很好的控制在一个度内,因为他对于雁归鸣确实是有几分真正的兄弟之情,手足之义的,也正因此,让广大读者们又爱又恨……

当然,大部分读者们比较倾向于将这种相爱相杀戏称为,基情……

可以说这本书里就没有一个单纯的脸谱化人物,不要说两个男主角,就算被读者们戏称为“时常被遗忘的女主角们”的魏翎和尹尚雪,也是极其复杂的形象,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人性的挣扎和爱恨纠葛。

司远和高露跟路寰是完全不同的性格,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对于角色的理解也不一样。

三个人整整筛选了一天,看的头昏眼花的,终于勉强摸着点头绪。

“啊啊不行了,”高露扑在桌子上哀嚎道,“眼睛都有重影了。”

路寰伸手给她揉额头,“真是辛苦你啦露露,么么哒啊。”

高露哼唧几声,撑开眼皮问她,“对了,我一直都想问你了,这部剧的投资都是你一个人搞定吗?真的不需要帮忙吗?”

就算她对这个不怎么通,也知道拍影视剧花钱如流水,想要制作精良怎么也得几千万呢。

路寰笑笑,还挺得意的,“够啦,本来我的计划是五千万,但是后来纪姐帮我算了下,因为不需要任何烧钱的特效,而且原著、编剧、服装设计都是我,甚至四个主角和两个配角的上百套服装都是我自己处理,大大的省钱啊!这么算下来,大约四千万就非常够用了!”

“卧槽!”高露忍不住爆了粗口,看着她的眼光中都带金丝儿了,“土豪啊!”

完了之后又一脸哀怨和羡慕,“可是我为什么总是攒不住钱!!!”

“嘿嘿。”路寰摆摆手,掰着指头给她算,“之前的存款,加上司远帮忙的投资,当然主要是去年的版税,还有剩呢!”

不光这些,《织锦》的外语本和繁体本已经开始投入市场,出版社很爽快的提前付了自己一半钱,而且估计在暑假结束前后,下一部古武风的《战路》就会正式发售,到时候又是一半的版税……

听完之后,司远放在桌子下面的手指猛地收紧了。

貌似,自己赚得,稍微比女朋友少了那么一咪咪啊……

路寰敏锐的觉察到了他的不对劲,忙轻声问,“怎么了?”

司远不动声色的摇摇头,“没事。”

路寰不疑有他,点点头,“哦。”

为健康考虑,不宜久坐,而外面又恰好是鸟语花香、晴空万里,实在是非常适合散步。

于是她兴致勃勃的提议道,“咱们出去遛个弯儿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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