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白天沈季等了老半天,却没能等来三哥;焦急盼望到天黑时分,这下好了,连大哥也没回来!
——三哥是被事情绊住了脚还是怎么了?可千万别叫我发现你是故意逗我,哼哼……
沈季在医馆里磨磨蹭蹭留到很晚,直到值班的王大夫轰他回家:
“小季,你怎么还不回去啊?这里没什么事情了,你赶紧回去吃饭去吧,年轻人三餐要定时,不然于脾胃有损啊。”
“谢王大夫提点,左右回去也没什么事,这才多待了一会儿。我这便回去了,明儿见王大夫,您老忙着啊。”
踏出医馆的门,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他感觉有些孤独无聊,回家去又没有什么事情做,也不想动手自己弄吃的,自从他成为了仁济堂的正式学徒以后,月钱也涨了大半,总算没有再坐吃山空了。
“去外面随便吃点什么好了。”下了决心过后,沈季迈开步子朝热闹的南城走去,他记得那里有一整条街都是热闹的吃食小馆子,其中不泛一些物美价廉的小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适应了北地的风雪,大氅披上牛皮靴子套上,拢着袖子就能怡然自得地到外面闲逛去了。慢悠悠地走到了南城,那里正是热闹的时候,热情吆喝声此起彼伏,扑鼻的食物香气诱使着街上的行人掏钱袋去购买。
贺州不甚繁华,多年征战带来的创伤使得这里的商户凋零、百废待兴,民众也普遍坚强果敢、安贫乐道——只要人活着、吃得饱穿得暖也就足够了,那些更高一层的享受得看命数和老天爷的安排。
“小哥,皮薄馅儿大的猪肉大包子,只要四个铜板一个,来一个尝尝不?我婆娘入夜后才现蒸的,绝对新鲜!”一个四十出头的红脸壮汉惊雷般的大嗓门,硬生生把沈季给吸引了过去,他也很爽快,大声招呼道:“那行,给我来俩尝尝。”
沈季掏出几个铜板,换来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边走边吃,刚吃完一个就觉得光吃包子太干了些,有些噎得慌;幸亏走得不远处就看到个卖香酥油茶的小摊儿,只需要五个铜板就能买一碗,里面点了青红丝和桂花,十分香甜,一碗热油茶下肚,浑身暖和又惬意。
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吃,逛到街道尽头时,沈季吃下了许多的小吃和零嘴儿,心情大好,决定下次有空要带大哥和三哥来吃一回,这里有这么多的选择、人多也热闹,别有一番趣味。
心满意足地把手上最后一点酥饼渣放进嘴里,沈季拍拍手摸摸肚皮,刚想转身回家去,忽然被前方的喧闹声吸引住了。他抬头远远望去,相邻街道边上是个三层高的精致小楼,名叫“芙蓉楼”,里面亮堂堂的,大老远就听到了胡琴琵琶和女人家的或婉约、或柔美、或清脆的歌声。沈季心知里面是干什么的,不由自主觉得有些尴尬不自在。
他眯眼细瞧,吸引他的是门口吵闹着的一小群人,中间那声音最大骂骂咧咧地男人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你、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本……少爷看上星儿是、是她的福气!叫她陪陪……陪我喝喝酒……是给她脸……”那男人明显喝醉了,穿着还算齐整贵气,旁边站着个小厮模样的人一直搀扶着他,嘴里不停苦劝着:
“二少爷,您喝多了,还是先回去吧,家里老爷找呢。”
几个貌似是芙蓉楼打手模样的青衫男子轻蔑笑着,其中打头的精瘦汉子阴阳怪气地说:“是啊,张少爷,既然您家里长辈来寻了,您还是回去吧。在芙蓉楼足足歇了两晚,硬是只给了一晚的银子,还不够你喝酒吃菜的,更别提星儿姑娘的胭脂水粉赏钱了。张少爷既然看上了了她、怎不多多打赏些?也让姑娘多念念您的好——”
张家小厮立刻挺身而出、维护主子的脸面,他恶狠狠嚣张地喊:“我家少爷刚才不给足了银子你们吗?都是熟客了、少一点迟一些又有何妨?少爷还会赖你们的账不成,什么星儿月儿,左右不过是谁给钱就陪谁的,有甚可神气的?!”
——嗯、这个狗腿子我也认得,是当日张祖林的随从,应该是叫赵树。沈季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自己又认出了一个人。
赵树说完硬是生拉硬拽地把张祖林拖走了,沈季看着眼前拉扯着的俩人,悄悄跟了上去。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居然能这么快碰上仇人——今晚真是天助我也,那畜生身边就带了一个人,他自己又喝醉了,也许可以做点什么啊。
沈季借着街上众多的行人隐藏着自己,不远不近地隔着几个人跟着张祖林主仆俩。看来那人确实醉得可以,脚步虚浮无力、踉踉跄跄,有一大半的体重压在了旁边的小厮身上,纵使喝得大舌头吐字不清了,还要不停咒骂着芙蓉楼、星儿什么的。
“二少爷,您小声些吧,这些话给老爷听到可不得了。”赵树身量完全没有张祖林高大,他强撑着架住旁边这醉鬼的身体,走不了多远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冒汗了。他最终无奈地承认自己势单力薄,没法一个人将二少爷带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