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叔叔的二儿子,郭谵诚,这位她父亲平生至交兼商业伙伴的小儿子,他花了大半个暑假的工夫教她舞步,被她踩肿了大脚趾无数次才总算教会她舞步的男子,理所当然地,也就成了她第一只舞的舞伴。
说起来,这真是一件无趣的事情。过早地知道了答案,就像是开启得太早的点心盒,等你真的准备吃的时候,香味早就散尽了。
没办法和别的女孩子一起憧憬未来的舞伴,叶向晚只好悻悻地往餐桌那边移动。
然后,她遇见了他。
“据说在法国一套鲸骨只能可以打造像这样十二套餐具,因为法国人对于餐桌礼仪的精益求精,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不过今天,我觉得咱们这边也差不多了。”坐在她对面的男人,有一种让人无法忽略的气势,他的双眸黑得几乎呈墨绿色,一身手工订制的合体的礼服,让他与在场的男士毫无差别,但他又和他们不同,他没有他们那种温文而雅的气质,他给一种锋利的感觉,就像是一把藏在鞘中的刀丸,就像是一只躲在羊群中的狼。
叶向晚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和他说话,或许是因为他的眼神吧。
面对一桌子闪着银光,看得人眼晕的餐具,他似乎有些慌乱,虽然他掩饰的不错,但却被她一眼看穿。
16岁的她,有着超乎常人的敏感,她看出这个身上穿着不菲华服的男人,其实并没有接受过极好的礼仪训练。
“我有时候也会被这些大叉子小刀子弄得头晕脑胀,不过后来有个人告诉我,其实弄清楚它们的用法很简单,你只要从外到里的用就好了。每换一道菜,就换一副刀叉……”
她说着,缓缓地拿起排列整齐锯齿的银刀,将五分熟的小牛排,切成大小适中的肉块。
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则一直注视着她。他的的目光深沉而古怪,没有丝毫的掩饰,就像是一条恶狼,但叶向晚并不害怕,她单纯的以为他是因为初来乍到,不适应社交生活,才略显敌意可是到后来,她才终于明白,那样的眼神,根本不是什么敌意,那是恨,赤裸裸的恨,不加任何掩饰直冲出眼底。
男人看了她很久,最终才低下头照着她的样子,笨拙但认真的切割着自己盘里的牛排。
他的动作十分生硬,刀刃与瓷器交割时发出刺耳的声响,叶向晚听得心惊肉跳,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肌肉,不让自己流露出不适的表情。
终于,男人放下了刀叉,叶向晚一直被摧残的耳朵也逃过一劫。
就在她准备离桌,去看看郭谵诚准备得怎么样的时候,男人却突然开口道,“能请你跳个舞嘛?”